法官:離婚案件,我能勸離嗎?

渣得徹底的男方,水火不融的婆媳關係,看似幸福實則了無生氣的夫妻關係,巨嬰式的喪偶婚姻,還應該再挽救一下嗎?

被丈夫毆打到底算不算家暴?與女同事言語曖昧算不算出軌?常住孃家是不是分居兩年?

離婚案件的承辦法官,到底是該勸當事人,退一步海闊天空,維繫家庭的完整,還是一紙判決,好聚好散,離婚了還可以做朋友?

離婚法官總是在抽絲剝繭中看透人性的善與惡,自私與博愛,在判離與調和之間撰寫婚姻的真諦。

世間風景萬千,有時我們無法分辨清誰是你要的那杯茶,誰是你滄海桑田的家。有些人看上去很好,卻不能和你一起面對風浪。

1. 婆婆說:打是親,罵是愛?

法官:我能主動勸離嗎?

一個村婦在得知丈夫出軌後,歇斯底里,找男人討說法。起初男人心懷愧疚,保證迴歸家庭。

可是出軌男人的嘴,就是騙人的鬼。經不住小三的糖衣炮彈,男人又倒在了小三的溫柔鄉。不僅如此,面對女人的質問,男人失去了解釋的耐性,爭吵中把女人打進了醫院。

女人一怒之下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法庭上,男人哭訴自己色迷心竅,對女人動了手,對不起女人,對不起家庭,求女人再給他一次機會。

婆婆說:打是親,罵是愛。他已有悔改,看在孩子面上,回家好好過日子吧。

面對男人又下跪又捶胸頓足,戲碼演得足足的,倒沒費什麼勁,女人就提交了撤訴申請。

就在我快把這事忘了的時候,女人又來了。劇情老套,小三懷孕,逼宮上位。

女人淤青的手臂上又多了幾道新傷。

打是親,罵是愛?騙誰呢。

曾以為他可以為你遮風擋雨,結果他才是最大的風雨。

戀愛時叫你“親愛的”,婚禮上問“你願意嫁給我嗎”,曾經承諾要一生護你周全的男人,卻在半道上提前下了車。還有那個一味維護兒子的婆婆,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作為法官,面對軟弱的女當事人,心有同情,卻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縱然早就預判本案很可能會再次訴訟,可是,這樣不幸福的婚姻,我能主動勸離嗎?

2. 二胎,離婚率提高的又一誘因?

法官:我該勸她要二胎嗎?

“你家又沒有礦,憑什麼一定要生兒子?”

“不願意生,就換人。”

21世紀的今天,居然還有人想靠生兒子來發家致富?

簡直毀三觀。

王濤一紙訴狀呈到我的面前,離婚理由之一居然是李萌不願意生二胎。

李萌生女兒時難產,誓死不生二胎。可婆婆不答應,要死要活非要李萌再生一個男孩,愚孝的丈夫居然也催李萌要二胎。李萌不答應,導致婆媳關係降至冰點,愚昧的婆婆居然慫恿兒子離婚。

《婚姻法》規定“夫妻有計劃生育的義務”,可沒規定有必須生二胎的義務啊!

也許我們無法掌控自己的人生,但我們是否可以選擇不將就的人生? 婚姻,給過他們美好的相擁,留下他們華麗轉身的背影,也記住他們對彼此的失望。

看著李萌懷裡剛滿週歲的孩子,作為法官的我,是該勸一勸王濤生育自由,應當履行父親的責任,給女兒一個完整的家?還是該勸一勸李萌,兩個孩子也挺好,兒女雙全有個伴?

3. 婚姻裡也許沒有對與錯

法官:我該如何挽救這場婚姻?

“我在邊防保家衛國,她卻要離婚。”孫磊一聲嘆息。

我有些心疼眼前這個將至中年的漢子。

“但我堅決不同意離婚,法官,您知道軍人離婚,這意味著什麼嗎?”

《婚姻法》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女方堅持離婚的決絕,不惜捨棄共同財產,要求淨身出戶。她說半生都在守候和孤獨中度過,遇到困難自己扛,這一次,只想為自己活一次。

這一場婚姻裡,也許他們都沒有錯。不是所有愛都可以走到最後,不是所有故事都會有個圓滿的結局。

面對眼前下定決心不同意離婚的軍人,我該勸他放手嗎?瀕臨死亡的婚姻,愛已遠去,還有挽救的必要嗎?

柴米油鹽醬醋茶是最真實的煙火幸福,琴棋書畫詩酒花只可以怡情養性。婚姻裡,總會有一百次想要離婚的衝動,總會有五十次想要讓對方在自己眼前消失的念頭,從來沒有不吵架的夫妻,從來沒有不發生摩擦沒有稜角的婚姻。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婚姻不是衝動相愛的後果,不是覆雨翻雲激情過後的懲罰,而是轉身回頭,那個人在原地等你的小歡喜。

法律是沒有溫度的,但法官是溫暖的。

也許法官做不到讓每一個離婚案件都能彌合如初,做不到讓每一個離婚案件當事人破碎的心都能癒合,但法官還想修補一下那些能夠破鏡重圓的婚姻。

可是千瘡百孔難以挽回的婚姻,法官還要調解和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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