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發佈防火令,擅自野外違規用火多人被罰!

針對春季農忙時節森林火險等級不斷升高,以及春耕燒荒等野外非法用火行為屢有發生的實際,3月24日,運城市人民政府發佈

《2020春節森林草原防火令》。運城市公安機關在做好宣傳教育的同時,對森林山區燒紙祭祀、燒荒、燒秸稈、焚燒垃圾等涉火違法犯罪活動開展嚴厲打擊,確保森林防火期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近日,夏縣公安局查處野外非法用火案件4起,行政拘留1人,罰款1人,警告2人。

運城發佈防火令,擅自野外違規用火多人被罰!

案件一


3月29日,夏縣公安局民警在轄區進行防火檢查時發現,堡爾村李某某在其家墳地裡用火焚燒紙錢、香,已引燃了周圍部分雜草,其家人正用鐵鍬等工具填埋滅火。

夏縣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李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運城發佈防火令,擅自野外違規用火多人被罰!


案件二


3月27日,夏縣公安局民警在護林防火巡查時,付某某在田內焚燒秸稈,被民警及時發現並撲滅。

夏縣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付某某予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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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三


3月28日,夏縣公安局民警在山區開展防火巡邏時,探馬溝村的馮某在林區點火烤鐵鍬把,被民警及時發現並撲滅。

夏縣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馮某予以警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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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四


3月30日,夏縣公安局民警在小王村護林防火卡口執勤時,在下山的賴某某身上發現明火(打火機)。

夏縣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賴某某予以警告處罰。


運城發佈防火令,擅自野外違規用火多人被罰!


防火令全篇

運城市人民政府2020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令


目前,全市正處於森林草原防火高風險期,為有效防範森林草原火災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發佈2020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令:

一、2020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令公佈之日起至5月31日為春季森林草原防火高風險期,全市重點區域實施用火戒嚴。

二、森林草原用火戒嚴區域:全市範圍內所有林區以及荒山、荒坡、荒溝、公路兩側林帶、草原(地)內及邊緣500米範圍內。

三、在禁火期內,凡進入用火戒嚴區活動的人員要嚴格執行“八大禁令”:

(一)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用火戒嚴區;

(二)嚴禁在用火戒嚴區吸菸、燒荒燎埝、焚燒秸稈、堆燒等行為;

(三)嚴禁在用火戒嚴區野炊、燒烤、生火取暖等活動;

(四)嚴禁在用火戒嚴區上墳燒紙、燒香、燃放煙花爆竹等迷信用火;

(五)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用火戒嚴區進行爆破、電網狩獵、燒火驅獸等易引發明火和涉火作業等行為;

(六)嚴禁在公共場所銷售、燃放孔明燈等行為;

(七)嚴禁未成年人和殘疾智障人員獨自進入用火戒嚴區,因監護不到位造成火災的,依法追究監護人責任;

(八)嚴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誘發森林草原火災的活動。

四、凡違反2020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令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和有關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屬公職人員的,除給予相應行政處罰外,依紀依法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野外用火,應及時撥打0359—2091089,0359—2288331舉報;發現森林和草原火情,應立即撥打森林防火報警電話“119”或“12119”報警,對舉報及報警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運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火災無情,警鐘長鳴

警方提示:清明節即將來臨,廣大群眾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自覺開展文明祭祀,消除火險隱患。運城公安將繼續強化重點區域和時段巡查,依法嚴厲打擊野外非法用火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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