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學:思維的過程

在以往的教師招聘考試中,思維的過程相對比較抽象難以理解,由淺入深的方法能夠很好地幫助我們吃透這一知識點,它的主要考察方式為客觀題。首先我們需要知道思維過程包括哪些,其中思維的基本過程和基本環節是哪一個,其次做定義反選題,最後例子反選屬於哪一個思維過程。做題時抓住關鍵詞,理解思維過程。

思維過程就是人們在頭腦中,運用存儲的知識經驗,對外界輸入的信息進行分析、綜合、比較、分類、抽象、概括、系統化與具體化的過程,也可以稱為思維操作。其中,分析與綜合是思維的基本過程,也是思維過程的基本環節,其他過程都是在分析與綜合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

1.分析與綜合

分析是指在頭腦中把事物的整體分解成各個部分、方面或個別特徵的思維過程。即從整體→部分(方面)。比如我們把一株樹分解為根、莖、葉、花、果等。

綜合是指在頭腦中把事物的各個部分、方面、各種特徵結合起來進行考慮,瞭解它們之間的關係,形成為一個整體的思維過程。即部分(方面)→整體。例如,把文章的各個段落綜合起來,就能把握全文的中心思想。

分析和綜合之間既相互對立又不可分割。分析是把部分作為整體的部分進行分析,只有這樣分析才有意義。綜合是對各部分、各特徵的分析來實現的。所以,任何一個思維活動既需要分析,又需要綜合。

2. 比較與分類

比較是指把各種事物和現象加以對比確定它們的相同點和不同點及相互關係的思維過程。比較是建立在我們對事物分析的基礎上的。

分類是指在頭腦中根據事物或現象的共同點和差異點,把它們區分為不同種類的思維過程。

例如:西瓜、乒乓球、網球、橘子,通過比較它們的相同點都是圓形物體,可以滾動。不同點是西瓜和橘子可以吃,乒乓球和網球不可以吃,可以用作運動器材。我們根據事物的不同和差異將他們分為水果類和運動器材球類。

3. 抽象和概括

抽象是在頭腦中把同類事物或現象的共同的、本質的特徵抽取出來,並捨棄個別的、非本質特徵的思維過程。即“留本去非”例如,石英鐘、鬧鐘。掛鐘都能計時,因此“能計時”使他們的共同屬性,而形狀、大小屬於非本質特徵。這是我們通過抽象得到的。

概括是在頭腦中把抽象出來的事物共同的、本質特徵綜合起來並推廣到同類事物中去,使之普遍化的思維過程。概括是在抽象的基礎上,形成我們對事物的概括性認識。一般定理、定義和概念都是概括的結果。

4. 具體化和系統化

系統化使指把學到的知識分門別類地按照一定程序組成層次分明的整體系統的過程。例如,我們在學習數學時,實數包括有理數和無理數,有理數由包括整數和分數。

具體化是用一般原理去解決實際問題,用理論指導實際活動的過程。例如,我們掌握了浮力的知識原理就可以解釋輪船為什麼可以在水面上航行。

例題:在頭腦中把同類事物的一般的、本質的屬性抽取出來,捨棄非本質屬性的思維過程是( )

A.分析 B.抽象 C.概括 D.綜合

【答案】B。解析:題幹中的思維過程是把同類事物的本質屬性和共同特徵抽取出來,並且捨棄非本質屬性。這是抽象的思維過程。因此答案選擇B。

那麼今天思維的過程知識點就先說到這,祝同學們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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