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庸 · 便民丨玉溪市公安局推出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學校開學安全工作七條措施

為切實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校園安全工作,玉溪市公安局制定下發《玉溪公安機關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學校開學安全工作七條措施》。

1 做好開學前學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按照“三查三告知”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會同教育、衛生、市場監管部門深入校園指導學校開展“全覆蓋、地毯式、清單式”校園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認真查找校園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列出安全隱患清單。重點對校園周邊文具店、快餐店等可能與學生、教職員工發生接觸的個體工商戶不間斷地開展疫情防控監督檢查,將發現的疫情隱患問題及時向學校發出預警,為學校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參考依據。

2 完善公安局領導聯繫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指導制定學校復學疫情防控工作預案,督查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學校開學前至少到聯繫的學校開展一次檢查指導。

3 落實“一校一警”工作措施

按照“一校一策”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和內部治安保衛監督指導責任。督促學校安全負責人、保安嚴格門衛制度,把好大門入口第一關;開展好開學安全教育第一課;聯合學校及相關部門開展一次疫情等突發事件處置演練。指導學校保衛部門每日掌握在校人員健康狀況,對體溫異常或身體不適的學生和教職員工,精準摸清近期活動軌跡,會同教育、衛健部門共同進行分析研判,配合做好隔離防控工作。

4 建立校園疫情風險預警機制

運用大數據快速排查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觸者,對核查發現的重點人員及時推送疫情防控指揮部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5 建立涉校案事件快速處置機制

成立涉校案事件處置工作專班,對傳播涉校疫情虛假信息製造校園恐慌、以提前收取學費等方式實施電信詐騙以及欺凌學生、盜竊學校公私財物等影響校園安全穩定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持“零容忍”,組織精幹警力快偵快破,堅決做到露頭就打。

6 強化校園周邊高峰勤務和“護學崗”機制

在城區學校開學、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實行民警定點執勤和武裝巡邏;在鄉村學校積極發動保衛幹部、保安員、教職員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參與護學行動。同時,協助學校做好學校周邊人員疏散以及校園門前秩序維護等工作。交警部門進一步完善學校周邊警示提示標誌、信號燈、減速帶等管理設施,結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上下學時段合理設置臨時停靠上下客區域,並採取臨時限行、設置交通安全隔離區等措施,最大限度避免校園門前出現接送學生車輛、人員擁堵等情況。

7 加大重點場所重點人員排查管控力度

加大對校園周邊出租房、網吧、遊戲室等重點場所行業的清理整治,及時發現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將校園及周邊閒散未成年人、有暴力前科人員及校園霸凌人員等特殊群體納入管控視線,做好幫助管教,淨化校園周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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