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紋身官司宣判!發個動態都能被告侵權,詹姆斯太難了!

北京時間3月31日,據美媒體報道,一樁持續4年,並且涉及到勒布朗-詹姆斯紋身的官司終於塵埃落定,法官判定NBA 2K的遊戲發行商勝訴。

事情是這樣的,2016年,一家名為Solid Oak Sketches的公司起訴NBA 2K的遊戲發行商Take-Two Interactive侵權了。Solid Oak Sketches稱他們擁有勒布朗-詹姆斯、肯揚-馬丁和埃裡克-佈雷德索這些球員身上紋身的版權(主要是詹姆斯),而NBA 2K的遊戲發行商在沒有經過同意的情況下使用了這些紋身,因此涉及侵權。

這官司一打就是4年,直到本週,美國地區法院撤銷了這起訴訟。法官勞拉-斯萬指出Take-Two Interactive與NBA存在協議,所以有權使用這些球員身上的紋身。法官還認為NBA 2K遊戲中出現的球員紋身不夠明顯,所以不足以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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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判決書裡寫道:“在遊戲裡的400多位球員裡,這些文身只出現在其中3位球員的身上。一個無可爭辯的事實是,遊戲中幾乎看不到這些球員身上的文身。即使看到了,那也是非常小的,而且不明顯。”

不吹不黑,我也玩2K。在遊戲裡,我還真沒怎麼發現詹姆斯身上有紋身。2K之所以把球員的紋身也加上去,是想希望把遊戲模擬得更真實一點吧。不過2K有沒有把球員的紋身給加上去,我估計都不太會影響玩家的體驗。畢竟玩遊戲的人,誰會真的去糾結球員身上有沒有紋身啊?

不過從另一方面也說明,美國那邊的版權意識真的是非常的強。詹姆斯近期就因為在自己的社交網站上發佈了自己的照片而被告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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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名叫斯蒂芬-米切爾的場邊攝影師,曾在當地時間2019年12月13日湖人客場對陣熱火的比賽中,拍下了詹姆斯的一張扣籃照片。有一說一,這張照片拍得很有水平,把老詹的霸氣都拍了出來。詹姆斯對這張照片應該也是很滿意的,於是就把這張照片發到了他的社交網站上。

結果斯蒂芬-米切爾把詹姆斯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詹姆斯沒有經過他的允許而公開使用他拍攝的照片。這位攝影師向詹姆斯索賠15萬美元,並且還要求詹姆斯以後每次使用這張照片,都要付給他15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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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讓人羨慕,15萬美元,摺合人民幣就是上百萬了。很多人幹一年的活,都未必能賺得到100萬,這位攝影師拍了一張照片,詹姆斯用一次就要付給他100萬,真的好過去搶了。

當然了,那是在斯蒂芬-米切爾起訴成功之後才有的福利。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法院不一定就判詹姆斯侵權。畢竟這張照片雖然是斯蒂芬-米切爾拍的,但裡面的主人公可是詹姆斯自己啊。而且詹姆斯也不是拿這張照片去盈利,就是發在自己的社交網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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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惹上的官司遠不止上面兩個,今年2月份,詹姆斯和他的社媒團隊Uninterrupted因使用標語“More Than An Athlete”,遭到美國馬里蘭州一個青年組織Game Plan的起訴,索賠3300萬美金(約合2.3億人民幣)。

事情的起因是2018年2月,福克斯評論員說NBA球星就該“閉上嘴巴打球、不要談論政治”。作為NBA的門面,詹姆斯覺得運動員應該要做到更多,於是就用“More Than An Athlete”回應。

而青年組織Game Plan在2018年6月獲得了商標“I AM More Than An Athlete”的權利。雙方各執一詞,目前案件也還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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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詹姆斯太難了。身上的紋身,隨便說一句話,發個動態,都有可能惹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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