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九章

新冠肺炎疫情的冬天还没有彻底过去,“红梅”的春天却是不好过了!

2020年初这段长长的宅家生活,那些喜欢读书的人,正好可以安静地读一点书,顺便发现一些书中暗藏的“猫腻”。

于是,一个叫“红梅”的“十分红”的阅读推广人,“拿”来“桃李”的果实装点自己本来不大能结出好果的“枝头”,尽管看起来摇曳生姿、硕果累累、美不胜收,却被同样耕耘在教育“牧场”的普通劳动者发现了“嫁接”技术的拙劣,同时产生对果实“基因突变”的不解。

这个“红梅”不一般,这些“果实”惹人叹!

作为一个同样写文章的人,作为教育媒体人,我也蹭蹭“红梅”的热度,说说那些有关“红梅”的事。

“红梅”九章

第一章 “红梅”不君子 佳名伴前程

名字实在是一件奇妙的事。

中国人给孩子起名,总是有些讲究的,或者寄予美好的愿望(似锦)、追求特殊的品质(红梅),或者体现某种特殊的需求(招娣)、彰显某种群体的特征(建国),又或者考究一下五行、八字(闰土),追求一下古典、时髦(若兮),实在没文化,也要求一下好养活(狗蛋)之类。

当然,以名字论,这是父母长辈给孩子“规划”的前程,至于随后的路怎么走,那就不一定了。

有时候起了名字的父母也会将这样的好追求、好品质通过家庭的言传身教“传”给孩子,有时候遇到几个好老师也会让孩子成就更好的前程,也有的时候则是人走上社会在各种压力、诱惑,或者突然的变故、个人的发展等复杂问题中经由自身的应对、选择中让名字与人更匹配或更“分裂”。

显然,作为父母长辈,从一开始就希望自己的孩子更好;作为我们自己,也同样希望更好——但这个更好与当初不具备“起名权”却拥有一个这样的名字已经没有多大关系了。

尽管人们常常会说“人如其名”,但或许,更多的人以为,名字也就是个代号而已。毕竟,人名和其他生物的名字不一样,其他生物名是表明类别、属种的,人不管叫什么名,他都是人,只不过我们要分甲乙丙丁;但类似梅这样的植物,不管如何变异总还是梅,总不能因为开了红花就成了桃、开了白花就成了李。

即便嫁接技术再成熟,桃花李花也终究成不了梅花,就更别说果实了!

这时候,联系“红梅”事件,我想到一首北宋诗人王十朋的《红梅》:

桃李莫相妒,夭姿元不同。

犹余雪霜态,未肯十分红。

在诗人眼中,经历了冬日寒霜之后的红梅,身上还留有傲霜斗雪的痕迹,但因品性谦逊,虽是红梅,却不肯“十分红”。

可惜,诗人眼中的红梅永远不是世俗世界里借“红梅”寄望美好的“红梅”们。当某一天,遇到一个不好好开自己花、结自己果的“红梅”,“红梅”的形象“糊”了。

想想“红梅”多无辜啊,让人世的“抄袭”给毁了。

“红梅”九章


第二章 庭前事风雅 童年“梅”语新

在我的学习记忆里,作为“四君子”之一的梅,还是很有分量的。

小学最早读到关于花卉的诗词,大约就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北宋文学家王安石的《梅花》: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简单形象、朗朗上口的一首五言绝句,几乎所有上过学的人都能读到、记住。三十年后当儿女也读起“墙角数枝梅”时,我们依然可以完整应和。

大约也就从读这首诗开始,我们每一个人对梅花有了最初的“深刻”认识。

因为我的本科专业学农,后来尽管没能在花木领域精研,却也每每遇到植物喜欢查个科属,偶尔问问“花语”。

作为梅花的一种,红梅乃落叶小乔木,蔷薇科,杏属。如今多用于园林、绿地、庭园、风景区,也可种于屋前、坡上、石间。(此处文字多出于百度百科,特此说明)

我们在北京街头偶尔也能见到红梅,在那些雪压枝头、春寒料峭的时节,红梅自有一番风姿,煞是惹眼。

中国古代就强调“梅花绕屋”“登楼观梅”的文人雅趣,更有大量吟咏红梅的诗词和画作。谁家庭院要是开出一树美,或者居室盆栽曲折盘绕几株梅,那主人若不是(追求)清雅脱俗之人,便是养花弄草的(假装)闲散之辈。

只是可惜,如今能赏得了诗词、品得了书画的知识分子,应该是极少数。而传道授业解惑的教育工作者,除了有相关学科背景或者兴趣所在之外,怕也没多大比例的人有如此“雅兴”。

与之相比,了解红梅花语的或许要多一点,因为这个更简单,只要感兴趣查一下就能了解。在众多版本的解读中,我认为“坚强、高雅高尚的心灵、澄澈的心、慈母般的爱”相对贴切一点。这样的话语配上教师这个职业的人,也是颇为“贴切”的。

只是,要让每一个拥有这样名字的人都做到这样,也是极难的。

但我们心存美好,也常记师恩。毕竟,那些关于梅的诗词文章,绝大多数都是老师教给我们的。像梅一样做人,怕也是绝大多数老师的祝愿。

“红梅”九章

第三章 乡野当年忆 姊妹各东西

在我的生活记忆里,红梅这个名字还是很熟悉的,因为我的一个本家堂妹就叫这个名字——她们姊妹的名字里都有一个梅字。

大约因为我在老家生活的时间并不算长,且主要是幼年时光,堂妹红梅又比我小五岁——其实我家姊妹三人和堂妹的三个哥哥姐姐年龄几乎都是相当的,只有她是我们中最小的一个。

因此,童年的记忆里她真是一个“小屁孩”,尽管也精灵一般,比她姐姐活泼,比她哥哥“硬气”,终究是小了许多,聊天游戏未必带着她,带着也是个小“跟班”。

后来自然是跟着哥哥姐姐一起上学读书。

或许是因为他们在农村广阔天地里读书,成长接近“放养”;我们姊妹则进城上学,父母管教多,有点居家“圈养”的意思。

那时候物质并不充裕,几个孩子一起读书(义务教育还没有免费)的家庭负担也是不轻。除了一日三餐,家里有什么好东西要么紧着急需的,要么就是平均分配。

我不知道堂妹家四个孩子是如何处理的,或许某段时间还要更偏向于儿子一些,但我们家向来是平均分配,三个人每人一份,或者平均分三堆,谁爱计较谁就先选——尽管第一个选总会有选择焦虑,但大家不会再有怨言,时间长了也不会(或者没机会)生出多拿多占的心思。否则,不喜欢吃亏的兄弟姊妹间为一点小事小物争执吵闹就在所难免了。

现在想来,那时候,对于一个家庭的几个孩子来说,资源就那么多,父母的“爱”也就那样多,他们不仅要给予孩子均等的爱,也要有均等的方法——这放在任何一个不存在个体竞争冲突的团队中似乎也都成立,领导者(家长)必须以均等的爱做基础,并具有均等分配的方法。否则,团队个体间的冲突、争执就会不断,那个集更多宠爱于一身、占有更多资源的人,往往就会成为“众矢之的”,成为人们质疑领导能力和破坏团结的“导火索”,一旦有重要的火源就必然引发“火灾”。

因为人们“不患寡而患不均”。

回到西北这块土地上,似乎农村女孩子读书识礼并不追求成为社会栋梁,能成为一个家庭支柱已是不错;也没有几个父母希望女儿能有硕士、博士之类的学历头衔——毕竟有智商没情商的“书呆子”也不是没有,也大约不奢求女儿能一路高歌猛进,继而做行业翘楚——毕竟社会上争名夺利不择手段的也不是没有。

于是,堂妹初中毕业,也就开始了非学业的社会生活,务工、结婚、生子……十多年后,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过起了勤勤恳恳、相夫教子的县城小日子。

或许,比起一些走出县城走向“更广阔天地”闯荡的兄弟姊妹或者同乡,最终选择在小县城“消磨”一生,有点简单、平庸,但生活实在没有什么高下之分,充实、幸福就好。

毕竟,不是所有的“红梅”都能被仰视,更多的砂石路边、阴暗墙角,也会有被遗忘的强韧的红梅盛开。

每一株红梅的世界都是不一样的,就像叫红梅的人一样。

每一个人心中有多大的世界,脚下就会有多大的力量。只是,支撑心中那个世界的,不仅仅只是自己的心,还有周围充满羁绊的环境和满是织网的世界;供给脚下力量的,不仅仅只是自己的双腿,还有很多亲人、朋友、同道“贡献”的充满“杂质”的油以及铺展的路。

如果一颗平静的心被五彩斑斓的想象打破,继而又有众多“高人”指点,能人相助,那么,一个人挣脱旧有“牢笼”,跑出一个美丽“新世界”也未尝不可。只是,科学的“借力”可以,但不能伪科学的注射“兴奋剂”;铺设自己美丽的跑道没问题,但别半夜抢了别人的路基石。

可惜的是,一个人一旦上了一条美丽的“新道”,恐怕就很难再回到原来的“老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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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错省不易“郝” 读享总似真

在我的阅读记忆里,红梅的形象很是鲜活。西北作家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曾在陪伴我少年时代的广播里长期“联播”,也在我买来的盗版全集中生动呈现,后来又成为电视剧中深沉的“回响”。

除了主角孙少安、孙少平兄弟外,与少平“同病相怜”的高中同学郝红梅也是记忆深刻。她长得俊,人也机灵,只是贫寒的家境限制了她的想象力和人生选择,在与少平这样的穷小子越走越近却遭遇“取笑”之后,她将追求的目标投向家庭条件好又是班长的顾养民——不甘困苦与平庸的她不能在精神上获得满足,自然就要选择更现实的出路。

本来依靠她的相貌、性格,最终通过与顾养民结合而过上城里人的生活也不是不可能,可惜毕业前没钱买东西回赠同学的郝红梅,却一时糊涂偷门市部的手帕被抓住,虽经孙少平出面帮她解决了问题,但她的“偷窃”行为还是被同学侯玉英的父亲传了出去。

一时的糊涂和虚荣,显然成了她贫穷背景下新苦难的开端。尽管有人及时帮扶,为她“止损”,但终究没能消解小“恶”带来的“惩罚”——顾养民的家人自然接受不了这样的儿媳妇,而郝红梅在村里学校代课教师的身份也被其他干部子女给顶替了。

原本自卑又要强的郝红梅,并没有在第一次“偷窃”被“保”之后欲望丛生,反而被现实无情地打断了她“偷”的念头,重新走向土地自食其力。

或许因为有姣好的相貌,又是高中毕业的知识分子,郝红梅后来经人介绍,与一个公办教师结婚,成为教师的妻子。可惜好景不长,刚有了孩子丈夫却意外死亡。于是,一个幸福家庭就此又破落了。

再后来,老同学田润生出现,两人经过生活的洗礼以及与长辈的抗争,最终走到一起。郝红梅也当上了双水村小学的教师。

或许,经历了曲折生活苦难的郝红梅,在与教师这个职业忽远忽近的反复中,淬炼成了一位拥有母性光辉、内心平静的教师,她真正站上双水村小学讲台的时候,会不会回忆起当年自己做学生时那“糊涂”的举动,又或者当她遇到“拿”了同学或者邻居东西的学生时,会否讲起自己当年犯下的错误。但至少我们可以相信:曾经过的并不好的郝红梅,给学生讲诚实品质,教育学生不偷不抢时,作为教师的她一定不会“台上一套,台下一套”。

因为当年那一次错误,就是她永远的警钟。

记住了曾经的错误,经受了犯错的惩罚,就不会再栽倒在同样的错误上——这难道不也是生活给我们上的最好的一课吗?

如果那个时代的郝红梅也要晋级、评职称,也要做名师、当导师,我想,她大概不会抄了别人的文章或者复印他人作品改了自己名字就拿去谋利、炫耀。

因为第一次已经让她明白:这样“偷”的“成本”太高,行为太可耻。

人生啊,并不能因为“尊严”动辄就要“遗书奉上”,而那个曾经被保护的郝红梅的“自尊心”,这时候也能为自己赢得尊严感。曾经人生路上被打入谷底活不下去时,她还看到了幼小无依的孩子,看到了更好地活下去的意义。

错不要紧,但为什么有些人会一错再错?

错了就要承担后果,但更重要的不是口头上认错,而是在心里刻下错痕!

“红梅”九章

第五章 笔落华章欠 手抬美文得

在我的工作记忆中,抄袭实在算不上多么新鲜的事。

作为从事教育媒体工作十多年的“老”编辑,作为经常入校访学的媒体人,教育人抄袭、作假确实已经有点“习以为常”了。以至于我和我的同事每次编辑稿件之前,都要做一次网络“筛查”,看看是不是网上已经有了类似的文字——当然,同一作者在个人自媒体平台或者区域、学校的网站上“发表”过并不算什么,重要的是“筛查”同样的文字或者重合度较高的稿件出自不同作者之手——这才是关键问题。

有时候,自由来稿的“重合”作品,我们一般顾不上回信询问事实真相,直接删掉了事;“有心”的话,将这样的作者拉入黑名单,并广而告之让大家小心——毕竟发了重稿是采编事故,发了抄袭之作还可能惹上麻烦。

但这事还真有点防不胜防。

不认识的作者也就算了,不少熟悉的、打过交道的校长老师也会猛不丁给你一记“闷棍”。有的搬出多年前自己已经在别处发表过的文章稍作改动再发——这至少不算抄袭;有的直接“借鉴”其他刊物其他作者的文章,改了标题和作者投稿;还有的直接引用某名家、大家书中章节,换了具体学校单位就变成自己的作品——这一类文章还真不好“筛查”,毕竟很多图书网络上并没有电子版本。

更重要的是,这是熟悉的作者、值得相信的朋友的文章啊,我们哪会自找麻烦还去查重呢?

可惜,就是这样的“相信”也会害我们“背锅”。我和几位同事都遇到过类似事件和人物,更有名校长署名文章就是摘选自某名家的书作,直到发表后被名家读到,才发现文章存在的“玄机”。当然,这其中也会有后投稿的文章被之前发稿的作者抄袭的问题,以至于当我们“认定”后拿到的文章系“抄袭”之作而询问作者时,大家都无从辨伪——网络如此发达,传播途径如此之多,“会来事”的人总能发现编辑喜欢的文章,从而迅速据为己有、改头换面投稿发表。而不大在乎这事的作者则慢悠悠地在某次约稿或者兴之所至之时才拿出作品。

可惜这时候,我们已经不知道该相信谁了!

有时候,因为文章的作者“存疑”,因为在最终环节揪出“伪作”,我们就要花费更多时间重新组稿、编辑、排版,那时浪费的不仅是我们的时间、精力,更重要的是伤我们辛勤劳作的心。

有时候,因为熟人转来的文章涉嫌抄袭,因为名师的作品“借鉴”别人,导致我们不敢轻易相信一个人的文采和人品可以划等号,也会让原本“熟悉”的关系变得尴尬。

尽管每每说到抄袭问题编辑们总会咬牙切齿,总是异口同声要将抄袭的作者“封杀”,但面对数量庞大的作者群体,以及无穷无尽的各类文章,仅靠我们十几双眼睛是没法“杀”干净的。

即便抄袭的是极少数,但有如此庞大的群体做“后盾”,还有职称评审必需的作品要求,也就会有不少人想投机取巧“钻空子”。

这其中的大多数人,可能为了职称的需要,为了完成“指标”的要求,也可能为了获得奖励的冲动,为了拿到稿费的积极。他们“抄近道”、走捷径也只是那么一两次,并没有一而再、二而三,不舍昼夜的连续“作案”;或者他们只是这个群体中并不显眼的普通人,“发表”一两次,荣誉一点点,不足以引得众星捧月一般;又或者他们第一次就没有“得手”,在媒体编辑、审读的火眼金睛之下“现出原形”,就此斩断了他抄袭的欲念……

如此想来,那些能一步步靠抄袭成名的“作家”,需要有多大的勇气和毅力,需要有多少有意无意“放水”的编辑,需要有多少保驾护航的“朋友”啊!

否则,她怎么可能在网络如此发达、通讯如此畅通的当下,获得著作等身的荣誉呢!


“红梅”九章

第六章 “背锅”可无错 教育岂儿戏

抄袭在教育领域确实不是什么新鲜事。

因为从上学开始,几乎所有老师都会明确要求学生不得抄袭——包括平时双方都同意的抄作业和考场上对方未必同意的抄答案行为。校长更是要三令五申了。

然而,几乎所有人成长的学生时代,都可能会经历或者见证抄袭行为的发生——不管这种行为造成了多大的伤害,产生了怎样的后果。

毕竟,这样的行为有时候能解一时之困,有时候还能决定命运。而这似乎也能成为一些学校的“隐形”文化,管理严格的中小学可能还好,大学里这种事情很多人可能已经见惯不怪、无所谓了。

也难怪,如今不少学校尝试无人监考就能成为典型经验——这背后的寓意大概就是:考试不监是要抄袭的!

想想如果一些人在学生时代干的顺手了,走上工作岗位,难免不会重蹈覆辙。剽窃他人成果,抄袭同行作品,可能就是曾经的“习惯成自然”啊!

那么,曾经的学生抄袭,校长老师要不要“背锅”呢?

作为教育人,大概谁也不愿意“背锅”,也不觉得应该“背锅”吧!

我想即便教育存在一些问题,也确实不应该归罪教师,毕竟一个人成长首先受教于家庭,其次才是学校,同步还有社会——一个允许抄袭者“上位”、纵容借别人成果走捷径、“善待”剽窃者享受荣华富贵的社会,对于孩子的“毒害”和普通人的影响,都是极不好的。

当我们教育人同为父母,以双重身份做人行事时,是否给孩子带去了正直的、诚信的、守法的、积极的教育和影响呢?如果我们都不曾做过抄袭的丑事,那么想一想,平时过路时是否“故意”闯过红灯?特殊时刻执教是否提前预演过课堂流程?

切莫以为这都是小事,更莫要说别人都是那么做的!毕竟我们是教育者,每天站在讲台上影响的是无条件信任我们的四五十个孩子;每天走在大街上,也可能是不远处学生眼中的“榜样”。

多一次公开课的彩排,就会让学生心中多留下一分疑问:难道为了让自己“好看”,让领导高兴,就要作假演戏吗?多一次与自己口中教诲之语相悖的行为,就会让学生脑中多生出一分困扰:难道为了自己方便,成人的世界就可以与儿童的世界两个标准吗?

想明白了这一点,那么作为教育工作者,如抄袭这样的大事,甚至是反复“作案”的行为,会给自己的学生和自己的孩子带来多大的伤害,产生多深的影响呢?

尽管我们有知错能改的“善”,也有浪子回头的“德”,但真要改错就得有个悔过的样子,真要“回头”也得有真心转身的姿态,要是只在嘴上说说,扭头做做样子,那真就“该打”了!


“红梅”九章

第七章 “名师”联手造 妙文“捉刀”成

在教育领域,与抄袭并存的,还有代笔。

所谓代笔,大多是领导请下属代写,校长请老师操刀。说起来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风气”,不过主要集中在公文写作上,学术文章相对会少一些。

最常见的是领导的讲话稿,特别是教育局长和“大”校长(部分规模大的学校和部分高中校长,这类人一般是把校长当官做的)的讲话稿,他们或因工作繁重没时间写,或因文字水平一般写不出来,所以都会有办公室专职秘书或者宣传干事操刀,根据领导意图和风格撰写稿件。一般情况下,这类文章都是大众眼中的“官样文章”,都是官话、套话连篇,或者工作任务一大堆,较少有真情实感的讲述,有真知灼见的论说——当然,这也考验“捉刀”人的水平,能揣摩领导的意思,又有思考问题的大格局,文字表达的真性情,再模仿领导的语言风格,自然也能写出好文章来。

也难怪有人常说,某些领导的水平(主要是讲话和文章水平)主要是秘书决定的。

不管是谁写的,这类文章一般都会变成领导的作品。

这类“官样文章”问题倒也不大,毕竟大家都知道文章的属性和价值。问题比较严重的是带着学术味道的文字作品,且还要署名发表在不同平台上的那些教育文章。

在我做媒体工作的十多年里,很长一段时间打交道的都是教育局,在我认识的几百个局长中,真正能写文章(或者真正写出过好文章)的局长并不是很多。当然也有不少,毕竟光是局长专栏我们就开了十年了——有的人是真有思想,思考成文便是好文章;有的人是坚持不辍,写的一般就找人反复地改、坚定地写;有的人是说得好听,直接写不出便说出来请人再整理成文。反正这些真能写的局长们陆续都出了书,有了专著。

其他有一部分人是忙的没时间写,只能安排办公室代笔,还有一部分人是真不会写,只能找秘书“捉刀”——这些局长的文章要是在内部交流一下也没什么问题,问题是不少人是要拿出来的发表的——毕竟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文章,而且还可能下了功夫修改过——其中不少作品也是“捉刀”人主动推荐以局长名义发表的,毕竟以这样的身份展示这样的文章,代表的是一个团队的形象,一个区域的“业绩”。

这些年,各色类型的人物和事件我都遇到过,有时候明知道署名文章并非署名人所写,也不得不“妥协”于这样的“文”化。

时间久了,很多人真就以为自己会写文章,能写好文章了,甚至也要凑热闹出专著。至于“捉刀”、代笔之人,做的就是这样的工作,似乎也无怨无悔。

一些“大”校长大抵也是如此,学校管理的研究、教育理念的总结,这样的专业文章,也可能就是副校长或者主任代笔,反正体现的肯定是校长管理的经验和教育的思考。

那些曾经以领导之名发表的文章,就不再是真正写作者的“孩子”——对于一些人来说,做这样的事也是“光荣”的、有价值的,甚至可以凭借一支笔获得晋升提拔,获得意外荣誉。而这样的“合作”之间,也就不会存在“侵权”一说。

对于一般教师而言,这样的事情可能很少发生。除非教师本身具有某种特权可以“要求”或者以付费形式“买断”。总是有名利的驱使或者得失的衡量。

当然,也可能有另外一种情形,就是一个团队整体包装打造能写会说的“名师”,需要和“名师”匹配的著作和成果。这样的话,就可能需要更多写手“捉刀”助力,而“团队”的力量显然更强大些,团队背后的财力、权力也就更给力一些。

在这个过程中,团队写手是否“借鉴”过别人成功的经验,是否“引用”过他人的成果,身在其中的人们,可能都不大会关心也没有精力关心吧。

至于最后“打造”出怎样的“名师”,那全看团队的能力和背景了。而这样的“名师”能不能长久,就要看自己的造化了——毕竟,团队不久远,人生却漫长。

“红梅”九章


第八章 “红”顶殊难得 “胡”作哪如名

在我的信息浏览记忆中,这个疫情笼罩的春天,红梅是真有点“糊”了。

也许教育领域之外的人对深圳市如意小学副校长胡红梅并没有一点印象,甚至在胡红梅“抄袭”事件在自媒体广泛传播开之前,绝大多数不在阅读推广圈子或者小学教师阅读圈子里的教育人,也并不熟悉这个红梅有什么“特异功能”。哪怕是到了今天,著作等身的美女校长胡红梅被相关单位和组织“通报”,撤销相关职务和荣誉称号,这个红梅也只是在教育圈子里被关注,网络热度甚至也已经开始走低——在很多人看来,好像教育工作者抄袭算不上什么大事。

回到胡红梅事件中来,我们发现,伴随着自媒体的爆料和“当事人”的举证,胡红梅不得以“认错”,网上发布声明且表示如果大众不能原谅只好“遗书奉上”,这一番“危机公关”反倒引发网络热潮,随后引起胡红梅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重视,深证市龙岗区教育局宣称“介入调查”一段时间后,于3月6日发布了处理通报,对胡红梅学术不端行为做出责令停止所有侵权行为;撤销其如意小学副校长职务,调离教学岗位;撤销“龙岗区胡红梅名师工作室”;撤销龙岗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等荣誉称号,同时决定在本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中将其定为“不合格”等次。

这一“通报”有些连锁反应,主要因为胡红梅确实很“红”,不仅整本书抄,公众号系列转,还出版了很多儿童书籍,主编了成套的校本教材,成了高产“作家”;同时她不仅是地方的名师、道德模范,还是省级“能手”,全国“十大人物”。

稍一查询便可得知,胡红梅近几年所获荣誉几乎囊括了各级各类教育人能拿的荣誉和奖项。从深圳市“十佳百姓学习之星”“十大全民阅读推广人”“感动深圳教育人物”,到广东省“青年教师阅读教学大赛一等奖”“教师素养大赛五项全能一等奖”“青年岗位能手”,再到2016阅读改变中国“年度十大点灯人”、2017《中国教育报》“推动读书十大人物”、2018“全人教育奖”等。

与此同时,她还是有名的阅读推广人、“公益代言人”。在她被爆料2011年通过博客开始“抄袭”,“人后”忙着抄文章、教学案例、公众号,出版教育文献等,“人前”却也忙着到各区各校开展公益培训,做公益讲述活动,其工作室网络公益教研活动不断,为全国各地师生进行整本书的线上导读,到近百所乡村学校建立“阅读教室”……细数一下,那些从区级到省级奖项纷至沓来的时间段里,也是胡红梅大量实施“公益教育项目”的时段。这些所谓的公益行动、学术成果以及省市认定,也为随后各类全国荣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因此,当龙岗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定了事实之后,曾授予胡红梅第四届“全人教育奖”提名奖的21世纪教育研究院才在发布“特别声明”表示“会秉持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原则,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后,经全人教育奖组委会慎重评估,决定取消胡红梅“第四届全人教育奖”提名奖。

“阅读改变中国”年度评选组委会随后也发布了《关于取消胡红梅“年度点灯人”的公告》。

除了现场比拼的等次奖项,其他各类荣誉的认定单位,在胡红梅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应该都是比较“遗憾”和“痛心”的,毕竟花费了那么大精力层层推选出来的优秀代表,一旦“人设”崩塌,受伤的绝不仅仅是“人设”本尊,连同这些认定单位都要被质疑,相应奖项和荣誉的公信力与权威性也会打折扣,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

可以想象到的是,在胡红梅事件的发酵期,即便相关主管单位没有“通报”,那些显而易见的“证据”,可能已经让那些曾经将胡红梅这样形象好、素质高、成果丰、公益心强的典型人物纳入自己推出的奖项荣誉的相关机构和单位坐立不安——这是一个严重的信号,甚至也是某种评选的“丑闻”,同时也会让同享荣誉的同行感到“羞辱”。

这时候,不少机构和团队做出了“积极”回应,根据“事实”并基于“程序公正”取消涉事人相关荣誉——这是获得大众普遍支持的,或许也能挽回一点奖项的颜面——但我不知道那些涉及荣誉的奖金(动辄10万元,超过大多数一线教师的年工资啊)是否也被同步追回,反正没有看到相关的说明。

当然还有一部分部门和机构“无动于衷”,或许他们缺乏“危机公关”的能力(不妨看看算不上专业却依然可以学习的《完美关系》),不知如何“下手”,或许并没有当成一件大事,毕竟事情已经是过去式,奖项荣誉是过去决策,做不得今日之主。

当然,也并非没有傲慢的因素。

“红梅”九章

第九章 去岁“红梅”傲 明日春不悔

说起“傲慢”,或许在为胡红梅保驾护航的诸多机构和个人看来,我的同事和我们所在的媒体单位对他们也是够“傲慢”的。

这话还得从多年前的“中国好课堂”说起。

那时候胡红梅还不像今天这样“红”,却似乎已经开始暴露“胡”的迹象了。事情大致是这样的:在广东境内举办“好课堂”比赛,胡红梅作为种子选手被相关单位选送参加,且不止一人提前给负责组织活动的我的同事“打招呼”,要求“重点关注”胡红梅。

可惜的是,“好课堂”是现场赛课,尽管一课定输赢可能存在“片面”的成分,但统一的教学机制下,好教师主要就是凭借一节节好课成就自己也成就学生的。那么在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赛制下,即便优秀选手偶有失手,也不能就此质疑评选的公平性。而我们采取的标准,自然是高效课堂的标准——在这个标准下,部分传统名师折戟沉沙也不是没有先例。

我们的团队也就是在这次活动中,与胡红梅有一面之缘。而她“普通”的一节课和“特别”的气质,没能与她姣好的形象匹配,从而获得评委的认可,“意外”落选“好课堂”。这样的结果显然令当事人和相关支持单位、“打招呼”的负责人很是不满,甚至有人气呼呼地质问我的同事,质疑这样一场全国行动的权威性和专业性,以至随后双方的关系僵化。

如果不是抄袭事件将胡红梅再次拉入我们视线,可能见识过不少这种事情的我们也记不起这个红梅。如今再次提起往事,我们是否要“庆幸”一下——对于没有时间深入了解人品、全面调研才能的一次评选来说,仅仅靠一堂课、一篇事迹材料或者一大堆“提供”的行动成果,认定一种荣誉或者奖项,确实是有风险的,但每一次评选和表彰谁愿意让鱼目混珠呢?更何况单项的评选似乎也无需去关注当事人每一篇文章是否“干净”吧。

但面对如此耀眼的荣誉,我们依然要追问:问题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呢?是评选过程不够严谨、公正吗?还是推选标准设计有问题?大概评选单位或团体都不会承认这一点,但问题还是出现了——那么,到底是胡红梅们隐藏的太好,“学术不端”行为一直没有被发现,还是发现了也没有当回事?是从哪一级单位开始就做假材料上报,或者“包装”推上市场的?亦或是哪些巨大的力量推动这样的人物成为“榜样”的?

有些事确实是无法说清,有些事又可能是不好说清。

毕竟谁也不能否定的是,一个成功者的背后,必然有大量无私的付出与不计投入的支持!

何况,走向“成功”的,还是让人赏心悦目的美女教师,腹有诗书的阅读推广人;为团队赢得“荣耀”的,还是做了那么多“公益事业”,引领和影响了无数青年教师的“导师”!

因此,当一个“明星”或者偶像倒掉的时候,痛心的不仅是那些付出和支持者,更有无数追捧和跟随者。对他们来说,这无异于心底某种信仰被“玷污”,支柱被“掏空”,或者目标被摧毁。

在很难“信仰”一件事、笃定一种情怀的当下,这样的打击似乎也挺严重的,那么,这时候我们是否要理解那些无辜的追随者和被影响者发出的那些关于“原谅”的声音,甚至“支持”改过的言语呢?

理解是否就是纵容?允许是否就是“认同”?

这事真不好说!

那些还没被发现,“隐藏”在众生中平凡的“红梅”们,是否也该警醒一下;那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和支持“红梅”们的公权和团队,是否也要反省一下;那些为了名利不惜包装“打造”名师的学校,是否也应思考一下:我们到底需要怎样的“明星”教师,到底要培养怎样的榜样教师?到底要带给未来接班人怎样一个童年?

想清楚才能活明白!你我就不会再“傲慢”。

做明白之师、写明理之文、成明日之才,远比“名师”更长久、更有力量。

那时,倘若正好也叫“红梅”,那真可能是人如其名——校园一角,红梅花开,定是暗香浮动,沁人心脾!

走过那样的冬季,迎来春色满园,该是多美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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