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恆基名都小區的“硬核”業委會!

駐馬店市驛城區恆基名都小區業主委員會

通告

恆基名都小區全體業主:

為我們小區提供前期物業服務的駐馬店市創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於2020年3月16日凌晨之前撤離我們小區。業委會及時通知中標單位河南香居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於當日進住我們小區提供物業服務,

業委會屆時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相關物業管理所需的資料,-井交付給河南香居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3月17日開始,小區內因個別業主利慾薰心,鼓動親信,甚至不惜重金收買個別業主和社會閒雜人員,違法對河南香居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住我們小區的工作人員進行驅趕,期間造成具有正義感的至少兩名業主和河南香居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安保人員受傷。業委會正在積極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處理該事件。但目前我小區有個別部分業主,在部分社區工作人員暗中支持下,藉以小區“業主自治”名義,強行侵佔物業用房,私刻業主自治公章、張貼接管物業服務公告,矇蔽廣大業主。現經業委會會議研究決定,將相應客觀、真實的情況通告廣大業主,以正視聽。通告內容如下:

一、關於業委會合法性的問題

恆基名都小區業主大會成立後,依法設立業主委員會,並經市房管中心備案登記。業主委員會設立後開始執行業主大會決議,其中部分工作內容涉及解聘前期物業公司,委託具有資質的招投標單位,公開招標新物業服務公司。業委會與前期物業公司之間的角逐大家有目共睹,解聘前期物業公司的行動不免影響到部分社區工作人員的利益鏈,業委會一度成為前期物業公司、部分領導幹部及前期物業公司領導親信的眾矢之的。不過,業委會在廣大正義業主-如既往的大力支持下,堅持通過訴訟依法驅離前期物業公司。驛城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1702民初11876號《民事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該判決不僅確認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於2019年5月19日終止,同時確認了業委會依法設立井合法存在的客觀事實。該判決書所確認的事實,也不攻自破了個別帶頭搶佔物業服務用房的業主及個別社區工作人員,對外宣稱業委會已經解散、業委會成員已經罷免的謊言。

根據法律規定,業委會的組建和成員的更換,必須有業主大會決定。社區屬於居民服務組織,並不具備政府職權,更沒有公權力,只享有有限的指導職能,無權干涉業委會的工作,更無權解散業委會.所以,恆基名都小區業主委員會合法存在。業委會仍會不遺餘力的為廣大業主服務,盡力維護小區的安定,繁榮。

二、關於新物業服務企業合法性的問題

經業主大會授權,業委會委託招投標公司,依法對小區新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招投標,河南香居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於2019年7月6日中標,業委會於當日與該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前期物業公司撒離後,河南香居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是我們小區唯一合 法的物業服務企業。業委會於2020年3月16日通知其進住小區提供物業服務,同時對物業服務用房和相關物業服務資料進行交接,河南香居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我們小區的物業服務用房享有合法的使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的阻止、阻撓、搶佔行為均是違法的。阻止、阻撓、搶佔行為人,也將會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三、關於“業主自治”組織違法的問題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小區業主自治必須經業主大會決定,即時自治也應由業主大會決定後授權業委會執行。目前小區個別業主,無視法律、法規的規定,利用社區協調的嫁衣狐假虎威,利慾障目,視全體業主的利益於不顧,無視業主大會和業委會的存在,所謂成立的“業主自治”組織是非法的,所刻印章涉嫌刑事犯罪,搶佔物業服務用房、打罵正義感業主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終會自食惡果,受到法律的懲處。

綜上所述,請廣大主持正義的業主堅定信心,堅持支持業委會工作。業委會會代表廣大業主積極處理現階段的紛擾紛爭事件,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追究相關違法人員的相應法律責任,早日讓我們小區的物業管理步入正規化、常態化,為廣大業主創建一個和諧、安定的生活環境。

特此通告!

駐馬店市驛城區恆基名都小區業主委員會

二0二0年三月二十九日

駐馬店恆基名都小區的“硬核”業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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