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了!“葉永青事件”的處理豈能一拖了之?

葉永青被指抄襲事件發生在2019年的二三月份,可以說是2019年度文藝界的一次大事件,也是近些年不曾出現過的能夠引起全社會乃至海外都予以熱議的藝術新聞。無論是媒體、公眾,還是收藏家、評論家等,都捲入了其中,紛紛進行報道,發表相關看法。尤其像人民日報官微、司法部官微等也相應發聲,表示關注。筆者在新京報上也寫了數篇文章予以發問。但遺憾的是,千呼萬喚始出來的不過是葉永青避重就輕的一封公開信,以及其所在單位四川美術學院極為被動敷衍的一則聲明,大意是“學校高度重視,正開展核查工作,一經查實,絕不姑息”。

可一年多過去了,學校對此事件核查的結果究竟怎樣,依然石沉大海、杳無音信,始終沒有給外界一個明確合理的交代,估計真打算就這樣不了了之了。而像在中國藝術研究院下屬機構中國當代藝術院的官網上,專家介紹一欄裡至今還掛有葉永青的名字,且該院院長正是四川美術學院前院長羅中立。

一年了!“葉永青事件”的處理豈能一拖了之?

中國藝術研究院網頁截圖。

毫無疑問,現在回頭再看葉永青涉嫌抄襲事件,更多的應該是失望,其中既有對葉本人作為藝術家不負責任,缺乏最起碼的藝術良知的失望,也有對相關單位和機構在眾目睽睽之下依然選擇蔑視公眾質疑,包庇姑息當事人做法的憤慨和無語。這樣的行為不僅有辱師尊,還嚴重摧毀了學術誠信的基石,既不利於解決現實問題,也激化了相關矛盾,加劇了信任危機,而且時間拖得越久,越會是個死結,越得不到社會與公眾等的原諒,也必然會連累到外界對整個中國當代藝術的看法。

其實歸根結底,還是因為中國當代藝術界自始至終都沒有建立起一個基本的職業操守與倫理規範,也一直都在雜亂無序、良莠不齊地野蠻生長著。那麼就不可避免地在其中充斥著大量濫竽充數、模仿抄襲、欺騙炒作等卑劣行徑。再加上近些年金融資本的強勢介入,各利益鏈條間的相互交織、裹挾、合謀,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與執行、監管的缺位,比如迄今為止也沒有出現一家真正獨立、公正、權威的第三方評判機構等。所以鑑於以上原因,就勢必會導致類似葉永青抄襲行為等的屢屢發生,即便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曝光,最終也大都不了了之,業內對此似乎已見怪不怪。而這也正是當代藝術界的一個可悲之處——極度缺乏行業自尊自律自省自淨,甚至對一些醜陋現象,只要能增加所謂的曝光率、關注度,往往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一年了!“葉永青事件”的處理豈能一拖了之?

葉永青

雖然客觀上講,當代藝術領域的確門類眾多,參與其中的藝術家也是參差不一,且官方對當代藝術也缺乏足夠的重視和了解,相關專家及管理人才等亦十分有限。另外,市場操作方面也很不規範,宣傳、銷售、拍賣等各個環節都存在一定的泡沫和漏洞,那麼想從整體上進行清理,並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難度可想而知。但又不能忽視,不能不去做,尤其當代藝術在中國發展已經有四十年左右的時間,這樣一個不小的時間跨度,又正好出現了看似偶然實則必然(因為模仿抄襲早已是當代藝術圈的普遍現象)的葉永青涉嫌抄襲事件作為重要引爆點,使得對當代藝術嚴肅深刻的梳理、反思,乃至重新洗牌等都到了必要且關鍵時刻。

筆者曾在《美術報》發表的《需要重新洗牌的中國當代藝術》一文中指出,至少要從三個方面著手,即當代藝術家群體、當代評論家群體,以及當代藝術市場。只有正確處理好這三大方面存在的系列問題,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國當代藝術在發展上所出現的諸多不良現象。否則,少了哪一方面哪一環節,都不利於共同構建和純淨當代藝術發展的外部環境和內部空間,也都很有可能再次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此次葉永青事件就是明顯的例子,不僅招來了公眾的一致指責,與其合作的部分畫廊、收藏家等也亮明瞭態度,甚至拿出了相應的懲戒辦法,以至於去年整個中國當代藝術的拍賣行情、銷售市場等也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一年了!“葉永青事件”的處理豈能一拖了之?

去年曾曝光的雙方作品對比圖。

所以作為事件的當事方,無論是葉永青本人,還是四川美術學院等,都不能再繼續選擇沉默、裝聾作啞,並試圖一拖了之,這都是不負責任的耍賴做法。不僅受害方不會原諒,社會、公眾等也不會罷休。而正確的態度是,不管如何都不能迴避問題,都要拿出誠意及時回應大家的關切和質疑。同樣,無論媒體還是公眾,對諸如此類的不良事件也不能健忘,相反,要密切關注、跟蹤報道、持續追問,這不僅關係到行業操守與信譽問題,更關乎我們生存的文化環境,以及整個中國當代藝術發展的未來和希望。且這種追問在任何時候都十分必須,尤其對於當下這一特殊時期,更加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王進玉(藝術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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