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檢察院對福建省輻射環境監督站原站長徐波私分國有資產案提起公訴

近日,福建省輻射環境監督站原站長徐波(正處長級,曾任福建省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涉嫌私分國有資產一案,由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被告人徐波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徐波,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徐波在擔任單位負責人期間,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私分國有資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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