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個人談了一場曠日持久的戀愛,最後還是分開了,是怎樣的體驗?
朋友描述說:
“就像一把火燒掉了你住了很久的房子,你看著那些殘骸和土灰的絕望,你知道那是你的家,但是已經回不去了。”
我想你也一定遇到過一個人,你想這輩子就是他了。
匆匆,後來的發生的故事,就像一場突如其來的龍捲風,將兩個人轉向不同的方向。
然後莫名其妙地告訴你說:“你們不合適,必須分開了”。
後來再介紹這段感情,有青春,有遺憾,有錯過,唯獨沒有了愛的甜蜜。
你還記得那個你曾愛了很久的人的名字嗎?
今天我想寫寫他,一段開始過,已結束,卻依然耿耿於懷的故事:
1。
近來時常念舊,懷念大學校園裡,地下超市三塊錢可以加一個雞蛋的煮方便麵;
懷念餐廳最東邊一塊錢一個的水煎包,和西邊拐角處兩塊錢一碗的牛肉丸子湯。
在無數個柔和又美好的片段中,也總會無意識劃過前任的身影。
暫且以Q君代替他的名字。(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寫出那兩個字)
記得伴著昏暗的路燈,我們圍繞著操場一圈一圈地消磨時光。
寒風刺骨的冬天,誰都不願意先說再見。
我記得在寒風吹暈腦袋的間隙,他說:“我身高的高度,剛好夠你的肩膀靠過來。”
這應該算是一個簡短的告白。
也在小心翼翼試探牽手的過程中,我們決定在一起。
我記得在網上看過一個戀愛公式:
戀愛的第一個月和第二個月屬於熱戀期,會很甜蜜;
第三個月到第五個月則屬於磨合期,熬過這段時間的情侶,大概率能一直走下去。
而我們相安無事地走過了兩年。
我記得有一年的元宵節,我們特意跑到城門樓去看花燈,在嘻嘻鬧鬧的人群中,牽手,微笑,耳語。
我記得在雲中河剛建成的那個地下廣場上,Q君教我學輪滑,並且在光滑的水泥地面上,我結結實實地摔了一大跤,他充當了我的人肉墊子;
我記得在一個很普通的星期六,我們第一次約好了去看電影,他卻因為單位臨時有事,放了我兩個小時的鴿子.
等到他出現的時候,電影已經散場了,我卻罕見的沒有發脾氣。
如果人生沒有突然滋生出來的細枝末節,沒有出乎意料的意外狀況。
我們大概已經養了一條狗,在這個四五線城市安下家來。
但後來的我們,如電影一般,多的是遺憾,酸澀,抱歉,後知後覺,卻失去了那個可以用力擁抱彼此的身份。
2。
我忘記了我們最後一次吵架是因為什麼。
只記得那時候,一個他認識不足半個月的女孩,突然代替了我的身份。
我甚至還見過那個女孩,卻沒有上前打招呼的勇氣,只記下了那一刻看著他們站在一起的卑微屈辱。
記得我卑微求和時,他果斷決絕的:“我現在愛的是她。”
後來手機上再顯示那個爛熟於心的號碼,你有接嗎?還是會難過嗎?
我們最近的一次聯繫,是在他與朋友小醉之後,催我結婚。
我半真半假地問他:“所以你一直不談戀愛是因為我嗎?”
他說算是吧!
可其實這個答案一點都不重要。
我只是在內心深處,想給過去痛過的自己一個交代罷了。
後來的後來,我們都承認了當年的年少輕狂和不諳世事。
後來的後來,我們後知後覺地分析,是誰錯過了最好的誰。
記得我曾講過,希望在他結婚的時候,出現在他的婚禮上,因為我想看到是誰光明正大地站在了他的身旁。
但現在不會了,因為我男朋友會介意。
他大概也曾隱隱約約向我許諾過在哪一年向我求婚吧!
但後來的後來,他催我快快結婚,新郎當然不是他。 這個他也知道。
3。
關於青春的記憶,有些後知後覺的想念,有些長長久久的難過。
我是在這一段失敗的感情裡學會如何去愛的。
卻依然無法釋懷在青春的後期受過的那些傷害,無法不伴隨眼淚,雲淡風輕地將這些講給別人聽。
在之前關於前任的文章裡,我聽無數個女孩告訴我說:“前任已經死了。”
語氣裡不乏厭惡和反感。
我也一樣,曾一度恨他給過的傷害,後來又逐漸釋懷。
那些回不去的青春,都幻化成了或喜或悲的回憶。
潛意識裡知道,他已經成為了路人,卻沒有辦法將他歸納為甲乙丙丁。
還有愛嗎?
我清晰明瞭的知道,我現在愛的人不叫Q君。
匆匆劃過的青春,已陸續為我們安排了新的結局。
愛了兩年,已經過去了三年,還剩下些什麼呢?
舊房子的灰燼終究會被新的瓦礫替代;
眼窩裡忍不住掉下來的眼淚,也被另外一個人溫柔的寵溺所包圍。
後來想起你,我依然覺得遺憾,替當初的自己。
只是,我真的不愛你了。
儘管這段感情裡摻雜了我太多,心酸,懵懂,無知,遺憾的情緒。
故事終將會畫上句點。
那就祝我們互不打擾,各自安好;相忘於江湖,消失於對方的好友列表,來電頁面。
青春不再見,但前任再見。
我想我後來懷念的,應該不是你了,只是那段認認真真過的青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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