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檢察建議助力租車行業規範運營

近日,昌寧縣檢察院在辦理“熊某某涉嫌合同詐騙案”過程中,針對案件中發現的昌寧縣“弘某租車行”在運營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相關行業監管部門的監督指導缺位問題,先後向涉事租車行、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得到被建議單位的高度重視,並積極整改、及時反饋,實現了案件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昌寧:檢察建議助力租車行業規範運營

昌寧縣“弘某租車行”是昌寧境內較具規模的汽車租賃公司之一,但由於運營管理疏忽及經驗不足等方面原因,2019年5月下旬,在租車的過程中,被昌寧籍男子熊某某僅用駕駛證就租走一輛車,超過租期仍不歸還並私自抵押變賣。

昌寧縣檢察院在案件審查起訴階段,發現無論是租車行還是監管部門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管理漏洞。一方面,熊某某在2018年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刑罰,有侵財類故意犯罪前科,但“弘某租車行”在簽訂合同之前,未對承租人的信息進行仔細核實,也未對長期租用汽車的承租人增加保證人制度或者適當提高押金,存在對承租人的信息把關不嚴、約束措施不到位的問題,側面反映出租車行對租賃過程中的潛在風險預估不足,保障措施不力;另一方面,租車行雖對旗下所屬車輛加裝了車載定位系統,但未對車輛運行軌跡適時進行跟蹤監督,租期屆滿後亦未及時跟找車輛,時隔幾個月才報案處理,相關情況反映出“弘某租車行”對承租人的犯罪行為後知後覺、束手無策,應急措施不力;再一方面,從租車行的運營漏洞來看,也反映出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作為行業主管,在履行汽車租賃管理職責和加強汽車租賃市場監管方面存在漏洞,且對租車行應急管理方面的指導存在缺位情形。

鑑於上述情況,昌寧縣檢察院就如何提高租車條件、增加保證人或保證金制度、適時掌握車輛動向等問題及時向租車行發出檢察建議,同時也結合行業監管指導方面,主管部門如何切實履職、如何實現對行業規範運營的有效監管、引導等問題,同步向昌寧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發出了檢察建議。相關問題均得到被建議單位的高度重視,結合實際積極整改,及時進行了反饋。

“去年以來,我院結合四大檢察職能要求,深入推進重點工作,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創新,通過執法辦案切實查找社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漏洞,以問題為導向,通過發出檢察建議、送法進單位、點對點召開座談會等不同形式,創造性的延伸檢察觸角,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取得了較好的成效。”昌寧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李超介紹說。

據悉,2019年至今,昌寧縣檢察院針對辦案過程中發現的社會管理問題、相關行政部門執法問題、企事業單位規範化運營等,先後發出檢察建議40份,均得到相關部門有效回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吳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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