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甘肅省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現場

每日甘肅網4月1日訊(新甘肅·每日甘肅網記者李楊)今天下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決定》共18條。在嚴格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全面禁止非法獵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對違法行為加重處罰的前提下,結合我省實際,堅持務實管用原則,重點從5個方面作了細化和補充:一是細化管理部門職責。要求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建立聯防聯控機制,落實執法管理責任,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二是加強餐飲行業源頭管控。增加了“依法關閉、查封銷售食用野生動物的門店、攤位、野味餐館等場所”的規定,並要求有關方面全面禁止網絡等媒體發佈食用野生動物交易信息和其他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廣告。三是對餐桌禁食野生動物和野生動物交易提出明確要求。規定了節慶、慶典、婚喪嫁娶等各類活動舉辦者、組織者、參與者的法律責任和義務,禁止他們非法食用野生動物。嚴禁賓館、酒店、飯館、餐廳、農貿市場、菜市場和其他商品交易市場、網絡平臺,非法進行野生動物交易和為野生動物交易提供便利。四是細化資金投入和補償機制。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支持、指導、幫助受影響的農戶調整生產經營活動、轉變生產經營方式,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補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做好相關野生動物的收容、處置工作。五是增加對舉報者保護獎勵的規定。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決定的行為有權向有關部門和機關舉報;舉報查證屬實的,應當給予舉報人獎勵。此外,《決定》還明確了全省各級人大常委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相關職責。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甘肅省野生動植物管理局副局長張永澤接受媒體採訪

【解讀】:

甘肅省野生動植物管理局副局長張永澤:

正確理解全面禁食野生動物 需要把握好這幾點

“有一些動物(如兔、鴿、鵪鶉等)的人工養殖時間長、技術成熟,人民群眾已廣泛接受,所形成的產值、從業人員具有一定規模,這些養殖業在脫貧攻堅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按照《決定》的規定,列入畜牧法規定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也屬於家畜家禽,對其養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適用畜牧法的規定進行管理,並進行嚴格檢疫。”針對如何正確理解《決定》內“全面禁食野生動物”等相關內容,甘肅省野生動植物管理局副局長張永澤解釋:“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中醫藥法、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城市動物園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可以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同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檢驗制度。《決定》作上述規定,既貫徹體現了全面、從嚴禁食野生動物的精神,又從實際出發,不至對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家畜家禽業規範發展帶來大的影響。”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貫徹實施決定方面,應進一步健全執法管理體制,明確執法責任主體,落實執法管理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嚴格查處違反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對違法經營場所和違法經營者,依法予以取締或者查封、關閉。”張永澤表示:“解決濫食野生動物問題,既要依法嚴厲打擊,又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全體社會成員都要自覺增強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飲食習慣和生活方式。”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甘肅政法大學科研處處長史玉成教授接受媒體採訪

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甘肅政法大學科研處處長史玉成教授:

為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提供全方位制度保障

“《決定》進一步細化了有關主管部門監督管理職責,從管理職責、執法管理體制、執法責任、執法和司法的銜接等方面,為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提供了全方位的制度保障。”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甘肅政法大學科研處處長史玉成教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加強餐飲行業源頭管控,對餐桌禁食野生動物和野生動物交易提出明確要求。餐飲行業是濫食野生動物的源頭,為加強源頭管控,《決定》第七條規定:‘餐館經營者不得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名稱、別稱、圖案等,製作廣告、招牌、菜譜等招攬、誘導顧客。禁止發佈食用野生動物交易信息和其他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廣告。’第十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取締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市場,依法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交易,依法關閉、查封銷售食用野生動物的門店、攤位、野味餐館等場所。’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基礎上,《決定》增加了‘依法關閉、查封銷售食用野生動物的門店、攤位、野味餐館等場所’的規定。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操作性。”

“另外,《決定》細化了資金投入和補償機制。這一規定是十分必要的,因為在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決定出臺之前,一些野生動物人工養殖產業是合法的,現在為了保障公共衛生安全,這些產業不能繼續經營,就需要一個生產經營方式轉變和合理補償的問題,這是公平公正原則的體現。”史玉成教授還表示:“《決定》還增加了對舉報者保護獎勵的規定。保護野生動物僅僅依靠主管部門的力量是不夠的,需要公眾廣泛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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