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人格”?人格即合乎人性的品格、道德、節操。
講道德、重節操,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
近幾天,一個竄起的“網紅”在網上的各種“作妖”,各種“力爭上游”的架勢,嘲諷、叫囂、謾罵、攻擊,到被動道歉,毫無道德與節操。
這種被動式道歉,更無真誠可言,只是瞬間的審時度勢,發覺目前形勢不利於自己,怕影響自己日後的既得利益,所以才及時止損,並不是良心發現,為自已的不當言論和行為而懺悔和自省,然而,她骨子裡還是如初的猙獰。
曾有一位文學家說過:“一個人,失金者是小失,失德者是全失。”
看一個人的言行是否合乎人性,拿什麼來做標準呢?
就要看他是否有品德、講道德、重節操,這才合乎人性。
馬克思曾說:“我是個人,凡是合乎人性的東西,我都覺得親切。”
深以為然。
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人有思想,有道德,有良知,有羞恥之心,懂得辨別是非善惡,會謹言慎行,會對自己的言行後果承擔責任。
惡毒的言論之後,那不真誠的道歉,毫不自省的懺悔,對於廣大人民群眾真的不重要,也不可能與它一般見識。
畢竟,人被狗咬了,會去打狂犬疫苗,斷不會回咬狗一口。
敗壞道德的事做多了,總有法律來收拾它。
“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不信你細想,蒼天饒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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