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觀察:2020年東京奧運會延期舉辦動了誰的“奶酪”?

 作者: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迎、律師穀雨禾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範圍造成日益嚴峻的影響,也給國際體育產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2020年國際體壇的年度大事——東京奧運會,也受到了嚴重影響。關於東京奧運會是否延期的討論自今年一月份引起熱議,延期?取消?抑或照常舉行?各方說法不一。2020年3月24日,國際奧委會和2020東京奧組委發佈聯合聲明,決定延期舉行東京奧運會,但不得晚於2021年夏天,同時仍保留2020東京奧運會和殘奧會的名稱。[1] 2020年3月30日,國際奧委會和東京奧組委聯合宣佈,推遲後的東京奧運會舉辦時間是2021年7月23日至8月8日。

  歷史上奧運會曾因戰爭數次停辦,但從未有過延期的先例。《朝日新聞》稱,1916年的柏林奧運會、1940年的東京奧運會、1944年的倫敦奧運會都因為戰爭原因停辦。[2]東京奧運會成為現在奧林匹克運動歷史上第一屆延期舉行的奧運會。東京奧運延期是否有憲章依據?延期對奧運相關方會產生何種經濟利益影響?我們在本文與大家一起探討。

律師觀察:2020年東京奧運會延期舉辦動了誰的“奶酪”?

  一、無本之木——東京奧運會的延期並無憲章依據

  《奧林匹克憲章》是國際奧委會制定的關於奧林匹克運動的最高文件。憲章對奧林匹克運動的組織、宗旨、原則、成員資格、機構及其各自的職權範圍和奧林匹克各種活動的基本程序等作了明確規定。《奧林匹克憲章》是約束所有奧林匹克活動參與者行為的最基本標準和各方進行合作的基礎,奧運利益相關方在參與奧林匹克運動過程中均需遵守《奧林匹克憲章》的規定。

  目前來看,東京奧運會跨年推遲至2021年舉行的決定與《奧林匹克憲章》的現有規定並不一致,與奧運會的定義也相悖。

  根據《奧林匹克憲章》第一章奧林匹克運動第六條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定義以及第六條細則規定,奧林匹克運動會包括奧林匹克運動會和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每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包含一個連續的四個日曆年週期,從第一年的1月1日開始,到第四年的12月31日結束,從1896年雅典第一屆奧林匹克運動會開始計算。《奧林匹克憲章》第五章奧林匹克運動會第32條奧林匹克運動會慶典規定,奧林匹克運動會於當屆奧林匹克運動會週期的第一年召開,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於當屆奧林匹克運動會週期的第三年召開。

  根據《奧林匹克憲章》的規定,奧運主辦方使用奧運標識、吉祥物等奧運相關的權益,均為國際奧委會按照《奧林匹克憲章》授予。具體的授權期限和權益屆滿期限在《主辦城市合同》中進行規定。根據國際奧組委與東京都政府、東京奧組委簽訂的《主辦城市合同》:

  第13條“提供給OCOG和NOC的利益和權利”約定:“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否則本合同中規定的所有權利和利益應於2020年12月31日期。”

  第42條“奧林匹克標誌和吉祥物的法律保護”e款約定:“在不限制下文第43(c)節中任何規定的情況下,應將所有上述財產分配給國際奧委會,或者如果國際奧委會書面要求,則應不遲於2020年12月31日免費轉讓給國際奧委會。”

  第43條“藝術、知識產權和其他作品的財產權”c款約定:“分配給國際奧委會。主辦城市、OCOG和NOC應確保已提交或註冊的所有商標申請以及所有其他商標、商品名稱、商業外觀、服務商標和其他標識以及所有相關的商譽、版權或設計與國際奧委會知識產權有關的權利,應自動免費轉讓給國際奧委會(i)不遲於2020年12月31日對主辦國生效,並且(ii)在建立國際奧委會知識產權之日起,適用於東道國以外的所有領土。”[3]

  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按照現有規定東京奧運會應當最遲至2020年12月31日舉行,東京奧組委、東京國家奧委會享有的權益,包括但不限於奧林匹克標誌、吉祥物相關全部的知識產權和財產權均於2020年12月31日屆滿。

  因此,東京奧運會的延期決定如需執行,需要對《奧林匹克憲章》和《主辦城市合同》進行修改。

  按照《奧林匹克憲章》第18條及其細則的規定,只有奧林匹克全體大會有權修改《奧林匹克憲章》的規定。奧林匹克全體大會是國際奧委會委員的全體會議,它是國際奧委會的最高機構,其決定是最終決定。

  如需召開全體會議,應在全體會議開幕至少六個月前,向全體國際奧委會成員發出全體會議召開日期的通知。全體大會是根據主席的正式命令召開的,如果是例會,需要至少提前30天通知全體委員,一般情況下,全體大會每年舉行一次例會。如果是特別會議,則至少要提前十天通知全體委員,且必須附上會議需討論的事項及議程。

  對《奧林匹克基本原則》、《奧林匹克憲章》的細則或《奧林匹克憲章》的其他規定進行任何修改,都需要獲得三分之二多數的贊成票。[4]

  因此,東京奧運會跨年推遲至2021年舉行的決定並沒有經過國際奧委會全體成員討論,也沒有修改《奧林匹克憲章》,確實需完善相關程序。

  二、東京奧運會延期舉行對奧運參與方經濟利益的影響

  (一)對主辦國

  直至2019年12月20日,東京奧組委公佈東京奧運會的成本預算已經高達1.35萬億日元(約合124億美元)。[5]在決定延期後,日本的經濟損失有多少,各家說法不一,奧運本就是一項龐大的工程,這個數額恐怕只有等到2021年奧運會舉辦過後才能清楚。但目前,據多家媒體報道,根據東京奧組委初步的估計,延期一年將至少為東京奧運會增加60億美元的預算成本。 [6]

  增加的成本花在哪?我們簡單列一列:

  場館。東京奧運會的會場規劃涉及了翻修東京1964年奧運會的既有場館,和新建奧運場館的多項工程項目。場館建設和翻新本預計在2019年底交付,奧運會延期一年,必然導致奧運場館的維護費用增加。並且,如奧運會按照原計劃於2020年舉行,主辦城市可以在奧運會過後的2021年即開展對奧運場館的商業開發活動,現在奧運會延期一年,奧運場館的商業開發必然延後,從場館建設完成交付至2021年奧運會之間的空置期,無疑增加了主辦城市的資金成本。

  成本支出。奧運會的志願者主要是大學生群體,其組織培訓工作早已開展。在奧運會延期後,面臨著志願者更換、重新培訓的難題,也必將耗費較大的人力物力成本。同時,按照原計劃預定的酒店、巴士、餐飲等定金費用也存在難以收回的風險。除此之外,賽事的預熱宣傳、媒體廣告、衍生品製作等等原定節奏均被打亂,面臨的違約和賠償風險不可小覷。

  奧運村。東京奧運村原計劃將於奧運會結束後翻新、改造並進行售賣。其中多批房源早已進行了公開預售。奧運會延期將意味著奧運村翻新工程的延遲,也將造成延期發售和延期交付已售賣房屋的風險。而從現在至2021年奧運會舉辦後改造完成這一漫長的空置期,無疑也給前期投資巨大的奧運村項目造成資金難以迴流的風險。[7]

  門票。在門票銷售方面,目前450萬張已在日本本土銷售,預計全部門票銷售總數在780萬張。[8]已銷售的門票是否退票?或是否可以延期?面向外國遊客的門票銷售比例是否需要調整?也將給票務銷售和管理帶來諸多問題。

  (二)對轉播商

  《奧林匹克憲章》細則第48條規定:“國際奧委會需採取所有必要措施,以確保奧運會期間世界上不同媒體和儘可能廣泛的受眾獲得最大的報道。”[9]轉播收入是在奧運會舉辦的三十年來是國際奧委會重要收入來源,國際奧委會2020年《奧運營銷實況文件》顯示,2016里約奧運會的轉播收入高達28.68億美元,2018平昌冬奧會的轉播收入達到14.36億美元。[10]

  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在2014年與國際奧委會續簽了轉播協議,以76.5億美元的高價續約至2032年。據報道,東京奧運會的轉播商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支持東京奧運會延期的決定,且東京奧運會廣告收入已達12.5億美元,目前該機構東京奧運會90%的廣告時段均已售罄。[11]

  東京奧運會的延期,無疑將打亂此前轉播排期和廣告售賣。一個月前,NBC宣佈東京奧運會廣告收入已達12.5億美元,超過里約奧運會,創下新紀錄。如何協調雙方利益,也需要相當複雜的談判。[12]

  據NBC的母公司美國康卡斯特公司首席執行官布萊恩·羅伯茲表示,該公司針對東京奧運會相關風險設有合約條款保護和保險保障。[13]

  但是,奧運會延期導致的轉播方損失能否通過保險賠付仍不確定,國際奧委會在處理奧運會延期過程中,無疑需要考慮轉播方在檔期安排、信號製作等方面的損失。

  (三)對贊助商

  談到對贊助商的影響,我們先簡單向大家介紹一下國際奧委會的TOP計劃。TOP計劃又名“奧林匹克夥伴計劃”,是國際奧委會在1985年推出的市場開發計劃,從全球範圍內選擇各行業內著名公司作為國際奧委會的正式贊助商,享有行業內排他使用奧林匹克知識產權、開展市場營銷等權利,併為奧林匹克運動提供資金支持。TOP計劃每四年為一個運作週期,每個週期包含一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和一屆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宣傳推廣權益。

  TOP計劃的運作週期,結合奧林匹克運動會的週期,可以看到,每期TOP計劃終止日期,為奧運會週期的第一年年底。目前截至2020年年底,第九期TOP計劃(TOP9)的合作伙伴權益即將在原定的東京奧運會結束的當年屆滿,TOP10的合作伙伴權益將在2021年開始。

  但現在,對著東京奧運會的延期,國際奧委會主席托馬斯巴赫已確認,東京2020年奧運會的所有贊助商的贊助權益都將順延至2021年。

  巴赫表示:“我們已經聯繫了所有的贊助商,我們可以看到,他們全力支持這一決定,我們現在將努力實施它。”“這屆奧運會被稱為2020年東京奧運會,因此,對我來說,如果2020年東京奧運會在2021年舉辦,奧運會贊助商保留他們的權利是合乎邏輯的。”[14]

  目前,在國際奧委會現有14家全球合作伙伴中[15],還有部分企業尚未續約TOP10,例如通用電氣、陶氏化學,合作期限原定於2020年底屆滿到期。[16]東京奧運延期的這一決定,將原本於2020年底屆滿的TOP9權益延期至2021年。

  而原本在2021年,在TOP10中例如安聯保險等作為新進入的全球合作伙伴即將正式開始享受權益。如僅延期2020年底屆滿的TOP9的全球合作伙伴權益,新一屆合作伙伴的權益勢必受到擠壓,TOP10是否有權主張相應順延其權益期限?

  在贊助商的排他權益層面,如何確保已經到期的TOP9全球合作伙伴以及將於2021年開啟贊助權益的TOP10贊助商在2021年和諧共存,這也將是國際奧委會決定將2020年奧運會延期後面臨的首要難題。

  由此可見,東京奧運會延期,給各級別贊助商帶來的影響巨大,對於全球合作伙伴,即便2020年贊助商權益延期,也需解決新老贊助商之間權益期限衝突的問題。同時,除全球合作伙伴外,東京奧運會的國家級贊助商的贊助權益亦面臨需要延期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各級別贊助商均需重新規劃品牌宣傳的方案,以更好的實現宣傳效果。

  綜上所述,奧運會是一項繁瑣浩大的工程,東京奧運延期必然影響各個奧運會利益相關方的權益,作出東京奧運延期的決定應當在平衡各參與方利益的前提下,按照《奧林匹克憲章》的程序進行。

律師觀察:2020年東京奧運會延期舉辦動了誰的“奶酪”?

  三、東京奧運會延期對我國體育的影響

  (一)擠壓了北京冬奧會的黃金營銷宣傳期

  根據已經確定的東京奧運會舉辦時間2021年7月23日至8月8日,自東京奧運會閉幕再到北京冬奧會在2022年2月4日開幕,奧運會和冬奧會的舉辦時間間隔相差不到180天。奧運會和冬奧會奧運火炬的傳遞時間間隔更近。

  根據國際奧委會市場開發規則,以2022年北京冬奧會為例,北京冬奧組委的市場開發權權益將通過中國奧委會、國際奧委會簽署一系列市場開發協議獲取。北京冬奧會市場開發計劃自2017年年初開始啟動至2024年年底結束,期限包含TOP9和TOP10的權益期限。[17]但是對於每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和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而言,其宣傳的黃金週期為上一屆賽會結束後到本屆賽會開幕期間。特別是開幕式舉行前的半年,更是各級別贊助商密集性爭奪曝光率的主戰場。

  東京奧運會延遲舉行,造成了與北京冬奧會舉辦相距不足半年的局面,無疑擠壓了北京冬奧會的黃金營銷期,分散公眾的注意力。

  此外,東京奧運會延期至2021年夏季,也正面衝撞了全新改制後的2021中國世俱杯,在2021年夏季舉行的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我國第十四屆全運會等大型賽事也將遭受影響。一旦上述賽事因為東京奧運會延期而推遲原定舉辦時間,也將影響在後的賽事舉辦,如影響2022年杭州亞運會的相關計劃安排,此種蝴蝶效應引發一系列連鎖反應。從市場營銷宣傳角度,這些體育賽事的贊助商如何面對東京奧運會延期導致的宣傳衝擊也亟待解決。

  (二)挑戰?機遇?

  東京奧運會延期至2021年夏季舉行,導致2021年和2022年體育賽事排期擁擠,隨後舉辦的2022年北京冬奧會、2022年卡塔爾世界盃和2022年杭州亞運會這些頂級賽事易出現“預熱不足”或“審美疲勞”的情況。各賽事之間也難免出現“比較”、“取捨”乃至於“棄保”。

  但是伴隨著挑戰來臨的也是從2020年至2022年形成了史無前例的連續三年的“奧運年”,奧運會以及國際國內各項體育賽事接踵而至,體育愛好者的熱情隨著疫情的逐漸消逝,勢必也將迎來反彈性增長,全球的體育熱潮正在來襲。

  無論是奧運會的各級別贊助商或是其他賽事贊助企業,若想更有效的實現體育營銷效果,勢必要改變宣傳策略,制定更加新穎的營銷方案。抓住機遇,風控先行,適應變化,才能脫穎而出。

  腳註

  [1] Joint Statement from the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and the Tokyo 2020 Organisiong Committee, https://www.olympic.org/news/joint-statement-from-the-international-olympic-committee-and-the-tokyo-2020-organising-committee

  [2] 《東京奧運會將延期?安倍首次鬆口》,人民日報客戶端、新華社、央視新聞。

  [3] Host City Contract for the Games of the XXXII Olympiad in the year 2020-Tokyo.

  [4] OLYMPIC CHARTER, 2019.6.26, A18.3.

  [5]《東京奧運會預計將耗資1.35萬億日元》,新華網。

  [6] 《東京奧運延期!日媒:直接損失約60億美元!保險公司“賠大”了》,CHNFUND。

  [7] 《日本樓市急凍!東京奧運村項目或將變成方艙醫院》,界面新聞。

  [8] 《酒店、門票、奧運村!延期後的東京奧運會將直面哪些挑戰?》,第一財經。

  [9] OLYMPIC CHARTER, 2019.6.26, Rule 48.

  [10] Olympic Marketing Fact File, Chapter 3.

  [11] 《美媒:奧運會轉播商NBC支持東京奧運會延期方案》,新華社,2020年3月24日。

  [12] 《東京奧運會推遲令保險公司“被判緩刑”,陷入鉅額賠償恐慌》,環球時報國際,2020年3月25日。

  [13] 《NBC表態支持東京奧運會延期,廣告收入已達12.5億美元》https://www.ecosports.cn/Home/Consultation/show/id/15743?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14] 《禹唐一週體育營銷案例 | 東京奧運會贊助商將保留相關權益》,禹唐體育。

  [15] 國際奧委會官網:https://tokyo2020.org/zh/organising-committee/marketing/sponsors/。

  [16] 《巴赫承諾東京奧運會所有贊助可延續到2021年 但需解決TOP新老兩代贊助商撞車難題》,體育大生意。

  [17] 《2022年冬奧會市場開發計劃啟動》,劉珺、湯龍,人民網,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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