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下屬合夥企業弘大智合對外投資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670 證券簡稱:國盛金控 公告編號:2020-01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對外投資概述

公司與全資子公司深圳前海弘大嘉豪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的基金深圳弘大智合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弘大智合)擬以4億元入夥嘉興力鼎楨富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規定,本次投資不構成關聯交易,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本次交易安排、進展及變更後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一)本次交易安排與進展

近日,嘉興力鼎楨富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力鼎楨富)相關合夥人簽署《變更決定書》《入夥協議》《退夥協議》等文件,弘大智合與北京力鼎君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力鼎君安)、上海檳果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上海檳果)簽署重新修訂的《嘉興力鼎楨富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夥協議》(下稱《合夥協議》)。經此變更後,力鼎楨富總認繳出資額為5億元,其中普通合夥人力鼎君安認繳0.005億元,有限合夥人弘大智合、上海檳果分別認繳4億元、0.995億元,原合夥人退夥。2020年3月31日,力鼎楨富完成上述變更相關工商登記。

(二)本次變更後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根據重新修訂的《合夥協議》以及其他相關協議,本次變更後的合夥企業基本情況如下:

1、企業名稱:嘉興力鼎楨富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2、總認繳出資額:人民幣5億元

3、出資人及出資方式:普通合夥人力鼎君安認繳0.005億元,有限合夥人弘大智合、上海檳果分別認繳4億元、0.995億元,出資方式均為現金。

4、出資進度:各合夥人首期出資額為其認繳額的10%,後期各期出資繳款時間與實繳金額由執行事務合夥人根據力鼎楨富運作情況及項目投資需要確定。

5、合夥企業存續期限:9年。其中投資期7年,退出期2年,經全體合夥人一致表決同意,可延長存續期限2次,每次延長期為2年。

6、合夥企業投資方向:高端製造、新能源、大健康、消費升級領域上下游產業鏈內的中早期、成長型、成熟型股權項目。

7、投資項目退出機制:主要通過股權轉讓、被投資企業上市或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方式退出。

8、管理和決策機制:普通合夥人作為基金管理人以及執行事務合夥人對合夥企業進行投資管理,並按合夥協議約定收取管理費。合夥企業授權基金管理人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對合夥企業所有投資項目作出投資決策。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共3名,均由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其決議經全體委員同意方為有效。

9、合夥人權利義務: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合夥企業,以認繳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需就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10、收益分配機制:應在收到每個項目投資收入後的45個工作日內按合夥協議約定的方式和順序進行分配。

11、新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新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注:變更前普通合夥人已出具《承諾函》並承諾:力鼎楨富自成立至承諾函出具日未產生任何債務,如該期間存在對外負債,由承諾人承擔。)

三、本次投資合作方基本情況

1、普通合夥人

力鼎君安成立於2012年7月19日,註冊地為北京市海淀區,法定代表人是伍朝陽,註冊資本100萬元,經營範圍為投資管理、投資諮詢、經濟貿易諮詢等,控股股東為北京力鼎興業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實際控制人為伍朝陽。力鼎君安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編號:P1003953。

2、其他有限合夥人

上海檳果成立於2012年1月10日,註冊地為上海市浦東新區,法定代表人是黃明松,註冊資本1,000萬元,經營範圍為實業投資、投資管理、投資諮詢、企業管理諮詢,黃明松為其唯一股東。

四、投資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1、本次投資目的

本次投資目的為藉助外部專業機構的投資能力提升公司投資收益的同時,通過與專業機構合作,匯聚更多投融資資源,吸引更多的優質項目和合作夥伴,提升公司投融資服務能力、資本市場服務能力,擴大公司在資本市場的影響力和品牌力。

2、本次投資存在的風險

力鼎楨富尚未完成私募投資基金備案,存在備案完成時間超預期並影響力鼎楨富投資進度及收益獲取的風險。力鼎楨富投資運作過程中,存在受宏觀經濟形勢、投資方向等因素影響,所投項目後續發展情況不佳,以及基金管理人未勤勉盡責等導致的投資收益不及預期進而影響弘大智合投資收益的風險。

3、本次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投資有助於弘大智合充分利用合作方投資團隊優勢,發掘更多優質項目,同時撬動社會資本,接觸更多優質企業和具備較好成長性的企業。未來通過聚集資本和產業的力量,公司投資業務將獲得更多的投資機會、戰略支持以及整合優質資源的空間,實現資本和業務的有機高效整合。

五、其他

1、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參與力鼎楨富份額認購,不在力鼎楨富任職。

2、公司承諾:在本次投資後的十二個月內,不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將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為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不含節餘募集資金)、將超募資金永久性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或者歸還銀行貸款。

特此公告

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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