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相親過程中知道對方的家裡條件不好,老人病重該不該繼續交往?


應該繼續交往的。不管怎麼樣,只要對方對自己好那就可以了,雖然現在有點困難,但是代表不了永遠,還是往長遠點看,不要光看眼前,如果你現在決定和她分手,不在交往下去,讓人覺得你是個小人,不配找朋友的,遇到一點挫折就放棄,肯定也不會成大事的人,愛一個人就要好好的愛下去,愛出個名堂來,讓別人刮目相看,這才是真英雄真好漢,朋友堅持一個信念好好的愛下去,祝你們幸福,也祝你朋友的父親早日康復,以上我只是說了我個人的看法,,如果有不同意見請評論區回覆我。


鄉下啊彬


我覺得如果不是說這個男孩有某些方面特別吸引你的話,那你還是不要和他繼續交往了。

首先你們是剛剛相親,還沒有涉及到感情問題,這個時候你有權利選擇更好條件的男人,不存在什麼嫌貧愛富的嫌疑,因為哪個姑娘都希望嫁給一個條件不錯,沒有什麼負擔的男人,所以在沒有往下發展,在沒有產生感情之前,快刀斬亂麻不在繼續交往是最好的。


其次就是,一個家庭條件不好,父母還沒有一個好身體,以後肯定會拖累你們的小家庭,因為縱觀許許多多現實的例子,那些過的好的家庭,過的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來源於有一個條件比較好的父母作為後盾支撐著。

就拿那幾年在北京買房的事來說,在零幾年的時候,北京的房價也就幾千塊錢,買一個兩居室,也就是幾十萬塊錢,幾十塊萬塊錢對於很多農村條件比較差的農村娃來說,也是天文數字,但是不排除有些條件好的家庭,他們能拿出這些錢,最起碼能拿出付首付的錢,那麼在那個時機那些人就抓住了買房的最好時機,成了有房一族,而那些父母很窮,自己還要靠孩子上班以後工資救濟的那些人的孩子,想買上一套房子,必須靠自己的努力,但凡自己的工作不太好,收入就永遠跟不上房價的漲幅,那麼最後也就真正的成了北漂一族。


自己的努力固然重要,但是家庭條件好,未來公婆能給些幫助也應該是女孩子擇偶的一個考慮,尤其在相親認識的,沒感情基礎,肯定會考慮現實條件,那幹嘛不選擇一個各方面都不錯的呢?

當然,如果你特別看上這個男孩子,覺得這個男孩子工作不錯,有發展前景,而且還會是對自己好的一個男孩子,那麼你可以完全忽略他背後的那些條件,因為相信一個能力強的人,他有辦法搞定一切。

你這個問題其實還是得你自己拿主意,你是看重人還是看重物質基礎?


張非晚


不該交往,因為這才是相親階段,都還沒怎麼交往,沒什麼牽扯,趕緊撤。不是說咱們現實,而是這根本就用不著有思想壓力的。

即便是這個男孩子很好,可是你們只是在相親階段,沒有深層次的瞭解,就知道他條件不好,父親病重。這根本不該相親。這跟你介紹人有很大關係。幹嘛啊明知道男孩子這樣還介紹給你。分明就是坑你!



誰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權利,在還沒開始追求呢,就有了一堆的不利因素,這就該止住啦。如果還忘裡跳那真是腦袋有問題!

所以沒什麼不好意思的,該說的就說,千萬別委屈自己。因為就有某些人,會利用你的善良來說事的。你如果現在處於同情心不說明白,還繼續交往,萬一有一天你真不想交往的時候,他們會說你,就看到他怎麼著了,現在人家父親去世了,或者病重了,就落井下石,抬腿走人。到那時更難辦!



相親階段沒必要在意那麼多,行就行,不行就拉倒,千萬不要同情心氾濫,大放聖母心,不然讓人覺得你在意人家,到那時想走沒那麼容易了!

我相信他也應該明白你的想法的,如果是個有心的男孩子,他也一定會來告訴你他現在的處境,讓你不要和他交往了,免得日後拖累你!


姐妹排行老四


這種情況還是不要繼續交往了。

首先,條件不好,以後的生活註定會充滿著艱辛和不易。不要說女人現實,那些不夠現實的女人,婚後的生活都是被柴米油鹽弄得一地雞毛。

曾經覺得只要彼此喜歡就好,但是愛情往往會被現實打敗。什麼都沒有,白手起家,要比那些有房有車的人,多奮鬥十幾年。

老人病重,給老人看病,又是一筆不小的開銷。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本來條件就不好,什麼時候才能過上屬於你們自己的生活?

有些女孩子可能會聖母心氾濫,但是結婚關乎到自己一輩子的幸福,並不是扶貧和做慈善,所以,還是建議不要繼續交往。




向上的藍馨


如果沒有強大的內心還是敬而遠之,愛情保鮮期過後就是柴米油鹽天天為了這些事犯愁一時還改變不了現狀煎熬著哪來的幸福呢,量體裁衣吧!


李小摳


這問題要根據自已內心想法去做,自已覺的能承受的了就可以繼續交往


快樂的人生時光


這種情況不是男孩個人特別優秀還是考慮考慮為好,在一起過日子離不開錢,面對窮日子,更多的會是爭吵,即使有感情也會消磨殆盡的。


笑笑


門當戶對真的很重要!你心裡一定有答案了!要麼你一見鍾情有的喜歡這個男人,總有讓你不捨的原因,不然你不會提這個問題,很多事情自己決定,人不會貧困一輩子,人人都有生老病死,無謂這些事情,主要看你和他有沒有心動的緣分


阿拉招財貓


該。


戀中情


拜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