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201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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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2012.11.16

2012年11月16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中基協發〔2012〕9號),通知如下:

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銀行:

為規範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保證基金行業切實執行新會計準則,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基金管理公司及證券投資基金執行的通知》的要求,中國證券業協會於2007年5月15日頒佈了《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章程》重新修訂了《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現予發佈。請在證券投資基金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會計核算業務中遵照執行。

如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對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另有具體規定,從其規定。

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

一、總 則

(一)為了規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根據《會計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企業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指引。

(二)基金持有的金融資產和承擔金融負債通常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對所管理、託管的基金應當以基金為會計核算主體,單獨建賬、獨立核算,單獨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不同基金之間在名冊登記、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簿記錄等方面應當相互獨立。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進行基金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並遵循實質重於形式原則、重要性原則、謹慎性原則和及時性原則,確保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的信息真實、可靠、完整、相關、明晰及可比。

(五)本指引中的會計科目編號,供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查閱會計賬目、採用會計軟件系統參考,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可結合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會計科目編號。

(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按本指引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彙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財務會計報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分拆或合併會計科目。對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項,可不設置相關科目。

對於明細科目,在不違反統一會計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可以根據需要自行確定。

(七)基金的會計年度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基金首期年度會計報表的編制期間從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相關年度的12月31日止,基金末期年度會計報表的編制期間從相關年度的1月1日起至基金合同終止日止。

(八)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季度、月度財務會計報告通常僅指會計報表,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另有規定的除外。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至少應披露會計報表和會計報表附註的內容。

(九)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會計報表至少應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所有者權益(基金淨值)變動表。編報的會計報表,一般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會計報表附註至少應披露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以及差錯更正的說明、報表重要項目的說明和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等內容。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應披露基金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能夠控制或對基金管理人施加重大影響的股東等關聯方在報告期內存在的關係與交易等。

(十)向外提供的基金財務會計報告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應註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名稱、基金名稱、基金合同生效日期、報告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並由基金管理人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簽名並蓋章。

(十一)除特別規定外,對基金未分配利潤的未實現部分,包括基金經營活動產生的未實現收益,以及基金份額交易產生的未實現平準金,不得進行分配。

(十二)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應按各自職責完整保存基金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檔案。在確保基金會計檔案安全、可靠保存的前提下,基金會計檔案可採用紙、磁、光盤等方便實用、易於保管的介質保存。合同、發票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始憑證,應保存紙質檔案。

(十三)本《指引》自2007年7月1日起實施,如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對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另有具體規定,從其規定。

二、會計科目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2012.11.16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2012.11.16

三、主要賬務處理

資產類

1002 銀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款項,包括活期存款、協議存款和定期存款等。

二、本科目可按存款種類等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並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餘額。

三、銀行存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增加銀行存款,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減少銀行存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在存款期內逐日計提銀行存款利息,按約定利率確認存款利息收入,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科目;實際結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實際存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款項。

1021 結算備付金

一、本科目核算為證券交易的資金結算而存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款項。

二、本科目可按不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進行明細核算。

三、結算備付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將款項存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從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劃回資金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證券,資金交收日應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1.如果買入證券成交總額大於賣出證券成交總額,按資金交收日實際交收的款項,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本科目。

2.如果賣出證券成交總額大於買入證券成交總額,按資金交收日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或本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

(三)逐日計提結算備付金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科目;實際結息時,借記“銀行存款”或本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實際存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尚未用於結算的款項。

1031 存出保證金

一、本科目核算因辦理業務需要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款項,包括日常存出保證金、遠期存出保證金、權證存出保證金等。

二、本科目可按保證金的類別以及存放單位或交易場所進行明細核算。

三、存出保證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減少或收回保證金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對於權證存出保證金等生息資產,逐日計提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科目;實際結息時,借記“銀行存款”或本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實際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餘額。

1102 股票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股票投資的實際成本和價值變動(估值增值或減值)。

二、本科目可按股票的種類,分別“成本”和“估值增值”進行明細核算。

三、股票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買入股票,在交易日按股票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應付的相關費用,借記“交易費用”科目,按應支付的證券清算款,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按應付的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等科目;資金交收日,按實際交收的證券清算款,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等科目。

(二)申購新股,應按新股的不同發行方式、不同資金結算方式分別進行賬務處理:

1.通過交易所網上申購的,在申購當日借記“證券清算款(新股申購款)”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交收日,按實際交收的申購款,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科目;申購新股中籤時,按確認的中籤金額,借記本科目(成本),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收到退回餘款(未中籤部分),借記“結算備付金”等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老股東網上配售,配售數量與金額可確定的,其配售日即為中籤日。

2.通過網下申購的,按實際預交的申購款,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申購新股確認日,按實際確認的申購新股金額,借記本科目(成本),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如果實際確認的申購新股金額小於已經預交的申購款的,在收到退回餘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如果實際確認的申購新股金額大於已經預交的申購款的,在補付申購款時,按支付的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通過市值配售的,確認日按確認的中籤金額,借記本科目(成本),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

(三)本基金申購、贖回 ETF 時,涉及對本科目的賬務處理,比照“基金投資”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

如本基金為 ETF,在投資者申購、贖回本基金時,涉及對本科目的賬務處理,比照“實收基金”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

(四)股票持有期間獲得股票股利(包括送紅股和公積金轉增股本),應於除權除息日,按股權登記日持有的股數及送股或轉增比例,計算確定增加的股票數量,在本賬戶“數量”欄進行記錄。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配股除權日在配股繳款截止日之後的,在除權日按所配的股數確認未流通部分的股票投資,與已流通部分分別核算。配股除權日在配股繳款截止日之前的,按照權證的有關原則進行核算。

(五)基金持有股票期間上市公司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應於除權除息日,借記“應收股利”或“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等科目,貸記“投資收益(股利收益)”科目。

(六)估值日對持有的股票估值時,如為估值增值,按當日與上一日估值增值的差額,借記本科目(估值增值),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如為估值減值,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買入股票後,在資金交收日,若無法及時足額完成當日資金交收,在保留了該股票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的情況下,仍應對交易日已確認的股票進行估值。交收日之後,若基金補足資金完成交收,繼續對該股票估值,否則,被處分證券被處置的,應進行賣出被處置證券的相關賬務處理。

(七)賣出股票,在交易日按應收取的證券清算款,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按應付的相關費用,借記“交易費用”科目,按結轉的股票投資成本、估值增值或減值,貸記本科目(成本),貸記或借記本科目(估值增值),按應付的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股票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賣出股票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股票投資收益)”科目。資金交收日,按實際交收的證券清算款,借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等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

賣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動加權平均法逐日結轉。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基金持有的各類股票的公允價值。

1103 債券投資

一、對非貨幣市場基金,本科目核算債券投資的實際成本和價值變動(估值增值或減值);對貨幣市場基金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定基金品種,本科目核算實際利率攤餘成本估算的公允價值。

二、對非貨幣市場基金,本科目可按債券的種類,分別“成本”和“估值增值”進行明細核算;對貨幣市場基金,本科目可按債券的種類,分別“面值”和“折溢價”進行明細核算。

三、債券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非貨幣市場基金債券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1.買入債券,在交易日按債券的公允價值(不含支付價款中所包含的應收利息),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應付的相關費用,借記“交易費用”科目,按支付價款中包含的應收利息(若有),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應支付的金額,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支付的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等科目。資金交收日,按實際交收的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科目。

2.持有債券期間,每日確認利息收入,按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債券利息收入)”科目。貼息債視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附息債,根據其發行價、到期價和發行期限按直線法推算內含票面利率後,確認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與實際利率出現重大差異,應按實際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債券派息日,按應收利息,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資金交收日,按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

如相關法規規定對基金收到的債券利息扣稅的,基金在確認債券利息收入、收到派息款等業務環節時,應考慮適用稅率等因素。

3.估值日對持有的債券估值時,如為估值增值,按當日(不含應收利息)與上一日估值增值的差額,借記本科目(估值增值),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如為估值減值,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4.賣出債券,在交易日按應收或實收的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或“銀行存款”科目,按應付的相關費用,借記“交易費用”科目,按結轉的債券投資成本、估值增值或減值,貸記本科目(成本),貸記或借記本科目(估值增值),按應收或實收價款中包含的應收利息(若有),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應支付的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債券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賣出債券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債券投資收益)”。資金交收日,按實際交收的證券清算款,借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等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

賣出債券的成本按移動加權平均法逐日結轉。

5.到期收回債券本金和利息(若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或“證券清算款”等科目,按債券投資成本,貸記本科目(成本),按結轉的估值增值或減值(若有),貸記或借記本科目(估值增值),按應收回的債券利息(若有),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差額(若有),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債券投資收益)”。同時,將原計入該到期收回債券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債券投資收益)”。

6.可轉換債券轉股時,按可轉換股票的公允價值,借記“股票投資(成本)”科目,按應收取的現金餘額返還,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按支付的相關費用,借記“交易費用”科目,按已計利息部分(若有),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結轉的債券投資的成本和估值增值或減值,貸記本科目(成本)和本科目(估值增值),按應支付的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債券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轉換債券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債券投資收益)”。

資金交收日按實際收到的現金餘額返還,借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

(二)貨幣市場基金債券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1.買入債券,按債券的面值,借記本科目(面值),按支付價款中包含的應收利息(若有),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應支付的金額,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支付的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折溢價)(支付的交易費用,計入債券投資賬面價值)。資金交收日,按實際交收的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科目。

2.持有債券期間,每日確認利息收入。對貼現債以外的其他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利息收入(債券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折溢價)。

對貼現債,按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借記本科目(折溢價),貸記“利息收入(債券利息收入)”科目。

債券派息日,按應收利息,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資金交收日,按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

3.賣出債券,在交易日按應收或實收的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或“銀行存款”科目,按結轉的債券投資面值和溢折價,貸記本科目(面值、折溢價),按應收或實收價款中包含的應收利息(若有),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應支付的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債券投資收益)”科目(支付的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資金交收日,按實際交收的證券清算款,借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等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

4.貨幣市場基金存續期間,基金管理人應定期計算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組合攤餘成本與其他可參考公允價值指標之間的偏離程度,並定期測試其他可參考公允價值指標確定方法的有效性。投資組合的攤餘成本與其他可參考公允價值指標產生重大偏離的,應按其他公允價值指標對組合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調整差額確認為“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並按其他公允價值指標進行後續計量。

如基金份額淨值恢復至 1 元,可恢復使用攤餘成本法估算公允價值。

5.到期收回債券本金和利息(若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或“證券清算款”等科目,按債券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面值、折溢價),按應收回的債券利息(若有),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持有各項債券的公允價值。

1104 資產支持證券投資

一、對非貨幣市場基金,本科目核算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的實際成本和價值變動(估值增值或減值);對貨幣市場基金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定基金品種,本科目核算實際利率攤餘成本估算的公允價值。

二、對非貨幣市場基金,本科目可按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的種類,分別“成本”和“估值增值”進行明細核算;對貨幣市場基金,本科目可按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的種類,分別“面值”和“折溢價”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基金取得資產支持證券支付的款項時,應當區分屬於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本金部分和證券投資收益部分。對非貨幣市場基金,將收到的本金部分衝減本科目(成本),對貨幣市場基金,將收到的本金部分衝減本科目(面值),並相應結轉本科目(折溢價)。將收到的收益部分衝減應計利息(若有)後的差額,記入資產支持證券利息收入。對資產支持證券的付息延期,在確定其付息的可能性仍很大的情況下,可不調整已確認的利息收入。其他與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相關業務的賬務處理比照債券投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持有各項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的公允價值。

1105 基金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基金投資的實際成本和價值變動(估值增值或減值)。

二、本科目可按基金的種類,分別“成本”和“估值增值”進行明細核算。

三、基金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買入非上市交易的開放式基金,在申購日按申購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在交易日(非上市交易的開放式基金的交易日為申購成功的確認日)按基金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應付的相關費用,借記“交易費用”科目,按應支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證券清算款”或“銀行存款”科目,按應付的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等科目。

本基金申購 ETF 時,在申購確認日,按基金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應付的相關費用,借記“交易費用”科目,按結轉的股票或債券投資成本、估值增值或減值,貸記“股票投資(成本)”或“債券投資(成本)”,貸記或借記“股票投資(估值增值)”或“債券投資(估值增值)”,按應支付的金額,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按應付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股票投資收益)”或“投資收益(債券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股票或債券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股票投資收益)”或“投資收益(債券投資收益)”科目。

資金交收日,按實際交收的證券清算款,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或“銀行存款”科目。

基金轉換轉入時,參照買入基金的處理,借記本科目(成本)等,貸記“證券清算款”等科目。

(二)持有基金期間分派的紅利,應於除息日按照基金管理人宣告的分紅派息比例或每萬份收益確認紅利收益,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股利收益)”科目。實際收到現金紅利時,借記“結算備付金”或“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科目。如果選擇紅利再投資,應在份額確認日根據註冊登記機構確認的金額,參照買入基金的賬務處理,借記本科目(成本)等,貸記“應收股利”科目。

(三)估值日對持有的基金估值時,如為估值增值,按當日與上一日估值增值的差額,借記本科目(估值增值),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如為估值減值,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賣出基金,在交易日(非上市交易的開放式基金的交易日為贖回成功的確認日)按應收或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 或“銀行存款”科目,按應付的相關費用,借記“交易費用”科目,按結轉的基金投資成本、估值增值或減值,貸記本科目(成本),貸記或借記本科目(估值增值),按應付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基金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賣出基金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基金投資收益)”。

本基金贖回 ETF 時,在贖回確認日,按股票或債券的公允價值,借記“股票投資(成本)”或“債券投資(成本)”,按應收的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按應付的相關費用,借記“交易費用”科目,按結轉的基金投資成本、估值增值或減值,貸記本科目(成本),貸記或借記本科目(估值增值),按應付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基金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基金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基金投資收益)”。

資金交收日,按實際交收的證券清算款,借記“結算備付金”或“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等科目。

賣出基金的成本按移動加權平均法逐日結轉。

基金轉換轉出時,參照賣出基金的處理,借記“證券清算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成本)等。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持有各類基金的公允價值。

1106 權證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權證投資的實際成本和價值變動(估值增值或減值)。

二、本科目可按權證的種類,分別“成本”和“估值增值“進行明細核算。

三、權證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買入權證,在交易日按權證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應付的相關費用,借記“交易費用”科目,按應支付的證券清算款,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按應支付的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等科目;資金交收日,按實際交收的證券清算款,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等科目。

獲贈權證(包括配股權證),在除權日應按持有的股數及獲贈比例,計算確定增加的權證數量,在本賬戶“數量”欄進行記錄。

(二)繳納保證金時,按證券登記機構確定的金額,借記“存出保證金(權證保證金)”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或“銀行存款”科目。之後根據權證變動情況進行調整。

(三)估值日對持有的權證估值時,如為估值增值,按當日與上一日估值增值的差額,借記本科目(估值增值),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如為估值減值,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賣出權證,在交易日按應收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等科目,按應付的相關費用,借記“交易費用”科目,按結轉的權證投資成本、估值增值或減值,貸記本科目(成本),貸記或借記本科目(估值增值),按應支付的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衍生工具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賣出權證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衍生工具收益)”科目。資金交收日,按實際交收的證券清算款,借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等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

(五)權證行權

1.證券結算方式

認購權證以證券結算方式行權時,按股票的公允價值,借記“股票投資”科目,按應付的相關費用,借記“交易費用”科目,按結轉的權證投資成本、估值增值或減值,貸記本科目(成本),貸記或借記本科目(估值增值),按行權價款及相關費用合計,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按應支付的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衍生工具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權證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衍生工具收益)”科目。

認沽權證以證券結算方式行權時,按行權價款及費用的差額,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按應付的相關費用,借記“交易費用”科目,按結轉的權證投資成本、估值增值或減值,貸記本科目(成本),貸記或借記本科目(估值增值),按結轉的股票投資成本、估值增值或減值,貸記“股票投資(成本)”,貸記或借記“股票投資(估值增值)”科目,按應支付的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等科目,按認沽權證的理論價值與賬面價值之差(若有),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衍生工具收益)”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股票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賣出股票和原計入權證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衍生工具收益)”、“投資收益(股票投資收益)”科目。

2.現金結算方式

權證以現金結算方式行權時,按確定的金額扣減交易費用,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按應付的相關費用,借記“交易費用”科目,按結轉的權證成本、估值增值或減值,貸記本科目(成本),貸記或借記本科目(估值增值),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衍生工具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權證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衍生工具收益)”科目。

(六)放棄行權,在放棄行權確定日,按結轉的權證成本、估值增值或減值,貸記本科目(成本),貸記或借記本科目(估值增值),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衍生工具收益)”科目。

同時,將原計入該權證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衍生工具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持有權證的公允價值。

1202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按照返售協議約定先買入再按固定價格返售的證券等金融資產所融出的資金。

二、本科目可按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類別,分別“質押式”和“買斷式”進行明細核算。

三、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基金根據返售協議買入證券等金融資產,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資金交收日,按實際交收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科目。

(二)返售前,按實際利率逐日計提利息時,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收入)”科目。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三)返售日,應按應收或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和“應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收入)”科目;資金交收日,按實際收到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等科目。

(四)發生買斷式融券業務時,應在備查簿中登記約定到期應支付的證券淨價、利息及數量。從事買斷式融券回購業務,在合約到期前,出售或再質押相關債券時,應在交易日按應收取或實際收取的款項,借記“證券清算款”或“銀行存款”科目,按上述金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

買斷式融券回購期間融入的債券派息的,按應派息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貸記本科目(買斷式),實際收到派息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基金融出資金的賬面價值。

1203 應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因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應收取的現金股利或現金紅利。

二、本科目可按被投資單位或紅利代付機構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股利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持有股票、基金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現金紅利,在除權除息日,按應享有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股利收益)”科目;實際收到現金股利或現金紅利時,借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持有的定期公佈每萬份收益的基金,按最近能夠取得的利潤公告計算紅利收益,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股利收益)”科目;贖回或紅利再投資時,借記“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或“基金投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尚未收取的現金股利或現金紅利。

1204 應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債券投資、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等應收取的利息。

二、本科目可按應收利息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利息的賬務處理,比照“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債券投資”和“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尚未收到的各項利息。

1207 應收申購款

一、本科目核算應向辦理申購業務的機構收取的申購款項和轉換轉入款項(不含申購費和轉換費)。

二、應收申購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投資者申購或轉換轉入本基金,確認日按基金申購款和轉換轉入款,借記本科目,按實收基金和損益平準金的餘額佔基金淨值的比例,將確認有效的申購或轉換轉入款項分割為兩部分,對基金申購款或轉換轉入款中含有的實收基金,貸記“實收基金”科目,按基金申購款或轉換轉入款與實收基金的差額,貸記“損益平準金”科目。

辦理申購或轉換轉入業務的機構按規定收取的申購費或轉換費,如在投資者申購或轉換轉入基金時收取的,由辦理申購業務的機構直接向投資者收取,不納入基金會計核算範圍;如在基金贖回或轉出時收取的,待基金投資者贖回或轉換轉出時從贖回款或轉出款中抵扣。

(二)收到有效申購款或轉換轉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尚未收回的有效申購款和轉換轉入款。

1221 其他應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除存出保證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證券清算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申購款以外的其他各項應收及暫付款項。

二、本科目可按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發生各項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各項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

1501 待攤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已經發生的、影響基金份額淨值小數點後第四位,應在受益期內分攤計入本期和以後各期的費用,如註冊登記費、上市年費、賬戶服務費、信息披露費、審計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二、本科目可按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待攤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發生待攤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攤銷待攤費用,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果發生的費用不能使以後期間繼續受益的,應將其餘額一次計入當期費用。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已發生尚未攤銷完畢的待攤費用。

負債類

2001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按規定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 1 年以下(含 1 年)的各種借款。

二、本科目可按借款種類、貸款人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短期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借入短期借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借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在借款期內逐日計提利息,按實際利率確認短期借款的利息費用,借記“利息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等科目。

名義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採用名義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支出。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償還的短期借款。

2101 交易性金融負債

一、本科目核算基金承擔的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

基金持有的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也在本科目核算。衍生金融負債不在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負債類別,分別“本金”、“估值增值”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負債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基金承擔交易性金融負債時,按應收或實收的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交易費用”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貸記本科目(本金),按應付的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等科目。資金交收日,按實際交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

(二)承擔固定收益類金融負債期間,每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借記“利息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如票面利率與實際利率出現重大差異,應按實際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三)估值日,按當日與上一日估值增值的差額,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本科目(估值增值);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處置交易性金融負債,應按該金融負債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按已提未付利息,借記“應付利息”,按相關費用,借記“交易費用”,按應付或實付的金額,貸記“證券清算款”、“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應支付的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相關證券的投資收益科目。同時,按結轉的該項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相關證券的投資收益科目。資金交收日,按實際交收的證券清算款,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基金承擔的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

2202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一、本科目核算基金按照回購協議先賣出再按固定價格買入的票據、證券等金融資產所融入的資金。

二、本科目可按賣出回購證券的類別,分別“質押式”和“買斷式”進行明細核算。

三、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基金根據回購協議賣出證券,按應收或實收的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融資期限內,採用實際利率逐日計提融資利息支出,借記“利息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支出。

(三)到期購回時,按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按已提未付利息,借記“應付利息”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證券清算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利息支出”科目。

(四)發生買斷式回購時,應在備查簿中登記約定到期應購回的證券淨價、利息及數量。買斷式回購期間融出的債券派息的,應按派息金額,借記本科目(買斷式),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賣出到期的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2203 應付贖回款

一、本科目核算按規定應付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款和轉換轉出款。

二、應付贖回款或轉換轉出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或轉換轉出本基金,應在贖回或轉換轉出確認日,按實收基金餘額佔基金淨值的比例,對基金贖回款或轉換轉出款中含有的實收基金,借記“實收基金”科目,按贖回款或轉換轉出款與實收基金的差額,借記“損益平準金”科目,按應付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款或轉換轉出款,貸記本科目,按贖回費或轉換轉出費中基本手續費部分,貸記“應付贖回費”科目,按贖回費或轉換轉出費扣除基本手續費後的餘額部分,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二)支付贖回款或支付轉換轉出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支付的基金贖回款或轉換轉出款。

2204 應付贖回費

一、本科目核算按規定計算的,應付給辦理贖回業務或轉換業務的機構的贖回費或轉換轉出費。

二、應付贖回費或轉換轉出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或轉換轉出本基金,應在贖回或轉換轉出確認日,按實收基金餘額佔基金淨值的比例,對基金贖回款或轉換轉出款中含有的實收基金,借記“實收基金”科目,按基金贖回款或轉換轉出款與實收基金的差額,借記“損益平準金”科目,按應付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款或轉換轉出款,貸記“應付贖回款”科目,按贖回費或轉換轉出費中基本手續費部分,貸記本科目,按贖回費或轉換轉出費扣除基本手續費後的餘額部分,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二)支付贖回費或轉換轉出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支付的基金贖回費用或轉換轉出費用。

2206 應付管理人報酬

一、本科目核算按規定計提的,應付給管理人的報酬。

二、本科目可按管理人報酬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管理人報酬的主要賬務處理

逐日計提管理人報酬時,借記“管理人報酬”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支付給管理人的報酬。

2207 應付託管費

一、本科目核算按規定計提的,應支付給託管人的託管費。

二、應付託管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逐日計提託管費時,借記“託管費”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託管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支付給託管人的託管費。

2208 應付銷售服務費

一、本科目核算按規定計提的,應支付的銷售服務費。

二、應付銷售服務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逐日計提銷售服務費時,借記“銷售服務費”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銷售服務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支付的銷售服務費。

2209 應付交易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因證券交易而應支付的交易費用。

二、本科目可按支付對象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交易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因證券交易而應支付交易費用,比照相關資產或負債類科目的規定進行處理。實際支付交易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支付的交易費用。

2221 應交稅費

一、本科目核算按規定應交納的各項稅費。

二、本科目可按稅費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交稅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按規定應交納的稅費,借記“交易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交納的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交納的各項稅費。

2231 應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基金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銀行借款利息和賣出回購證券的利息支出等。

二、本科目可按應付利息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利息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借款期內,按計算確定的銀行借款利息,借記“利息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支付利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賣出回購證券的融資期限內,按計算確定的融資利息支出,借記“利息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到期購回時,按賬面餘額,借記“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科目,按已提未付利息,借記本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證券清算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利息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支付的各項利息。

2232 應付利潤

一、本科目核算應付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潤。

二、應付利潤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除權日,根據基金利潤分配方案,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支付基金份額持有人利潤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利潤轉作投資,應按結轉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基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支付給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潤。

2241 其他應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除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應付贖回款、應付贖回費、應付管理人報酬、應付託管費、應付銷售服務費、應付交易費用、應交稅費、應付利息、應付利潤等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款和暫收款。

二、本科目可按其他應付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基金髮生其他應付款項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的款項。

2501 預提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預計將發生的、影響基金份額淨值小數點後第四位,應在受益期內預提計入本期的費用,如註冊登記費、上市年費、信息披露費、賬戶服務費、審計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二、預提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預提費用時,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已提取但尚未支付的各項費用。

共同類

3003 證券清算款

一、本科目核算因買賣證券、回購證券、申購新股、配售股票、ETF 現金替代等業務而發生的,應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或證券交易對手方辦理資金結算的款項。

二、本科目可按不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或證券交易對手方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證券清算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基金因買賣證券、回購證券、申購新股、配售股票等業務而發生的,應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或證券交易對手方辦理資金結算的款項,比照相關資產或負債類科目的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二)ETF 現金替代和現金差額

投資者申購、贖回 ETF 時,應設置“現金替代款”和“現金差額”明細科目分別反映所產生的現金替代款和現金差額等。

1.“現金替代款”明細科目核算投資者採用現金替代方式申購、贖回 ETF 基金時尚未交收的現金替代金額。

申購 ETF 發生現金替代時,借記本科目(現金替代款)等科目,貸記有關科目。結轉現金替代款時,借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現金替代款)。

贖回 ETF 發生現金替代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現金替代款)等科目。結轉現金替代款時,借記本科目(現金替代款),貸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等科目。

2.“現金差額”明細科目核算申購、贖回份額的資產淨值與按當日收盤價計算的申購、贖回份額中組合證券市值和現金替代的差額。

確認申購 ETF 份額及構成、並計算現金差額時,借記本科目(現金差額)等科目,貸記有關科目。結轉現金差額時,借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科目,貸記本科目(現金差額)。

確認贖回 ETF 份額及構成、並計算現金差額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現金差額)等科目。結轉現金差額時,借記本科目(現金差額),貸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科目。

四、本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尚未收回的證券清算款;本科目所屬明細科目貸方餘額,反映尚未支付的證券清算款。

3101 遠期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約定於到期日結算證券等標的物的合約的公允價值。本科目應在遠期合約的交易日開始按其公允價值進行初始確認,在遠期合約有效期內對其進行估值、後續計量,在遠期合約到期結算時終止確認。

二、本科目可按遠期合約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遠期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簽訂遠期買入證券的合約時,應在備查簿中登記約定到期應收到的證券淨價、利息及數量。簽訂遠期賣出證券的合約時,應在備查簿中登記約定到期應付出的證券淨價、利息及數量。

(二)估值日,對遠期買入證券的遠期合約估值時,如為估值增值,按當日與上一日估值增值的差額,借記本科目(估值增值),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如為估值減值,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對遠期賣出證券的遠期合約估值時,如為估值增值,按當日與上一日估值增值的差額,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貸記本科目(估值增值)科目;如為估值減值,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遠期合約到期結算時,在備查簿中予以註銷。按遠期合約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按估值增值或減值,貸記或借記本科目(估值增值)。相應證券比照本指引有關資產或負債類科目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其中,應按遠期合約已計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金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衍生工具收益)”。

四、本科目所屬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反映遠期買入證券的遠期合約的估值增值或遠期賣出證券的遠期合約的估值減值;本科目所述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反映遠期買入證券的遠期合約的估值減值或遠期賣出證券的遠期合約的估值增值。

3102 其他衍生工具

一、本科目核算除權證投資、遠期投資以外的其他衍生金融資產或衍生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

二、本科目可按衍生工具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衍生工具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取得衍生工具,在交易日按其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交易費用”科目,按應支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證券清算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應付的交易費用,貸記“應付交易費用”等科目。資金交收日,按實際交收的證券清算款,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或“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估值日,按當日與上一日估值增值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相關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終止確認衍生工具,比照“權證投資”、“交易性金融負債”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除權證投資、遠期投資以外的其他衍生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除遠期投資以外的其他衍生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

3201 套期工具

一、本科目核算基金開展套期保值業務(如公允價值套期)中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資產或負債。

二、本科目可按套期工具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套期工具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基金將已確認的衍生工具等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指定為套期工具時,應按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賬面價值,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遠期投資”、“其他衍生工具”等衍生工具科目。

(二)估值日,對有效套期,應按套期工具產生的利得,借記本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等科目;套期工具產生損失,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當金融資產或負債不再作為套期工具核算時,應按套期工具形成的資產或負債,借記或貸記相關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基金套期工具形成資產的公允價值;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基金套期工具形成負債的公允價值。

3202 被套期項目

一、本科目核算基金開展的套期業務中被套期項目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資產或負債。

二、本科目可按被套期項目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被套期項目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基金將已確認的資產或負債指定為被套期項目時,應按該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科目。

(二)估值日,對有效套期,基金應按被套期項目產生的利得,借記本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等科目;被套期項目產生損失,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當資產或負債不再作為被套期項目核算時,應按被套期項目形成的資產或負債,借記或貸記相關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基金被套期項目形成資產的公允價值;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基金被套期項目形成負債的公允價值。

所有者權益類

4001 實收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對外發行基金份額所募集的總金額在扣除平準金分攤部分後的餘額。

二、對分級/類基金等特定基金品種,本科目可按不同級/類基金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三、實收基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基金募集結束,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按投資者投入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對封閉式基金,實際收到的金額中包括了額定募集費用與實際發生募集費用的差額。

如本基金為 ETF,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按投資者繳納的現金認購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與投資者協議的認購股票的價款,借記“股票投資(成本)”科目,按投資者繳納的認購款和認購股票價款合計,貸記本科目。

(二)基金申購或轉換轉入確認日,按基金申購款和轉換轉入款,借記“應收申購款”等科目,按實收基金的餘額佔基金淨值的比例,對基金申購款或轉換轉入款中含有的實收基金,貸記本科目,按基金申購款或轉換轉入款與實收基金的差額,貸記“損益平準金”科目。

如本基金為 ETF,在投資者申購本基金時,在申購確認日按股票的公允價值,借記“股票投資(成本)”科目,按投資者應繳納的現金替代及現金差額款,借記或貸記“證券清算款”,按實收基金的餘額佔基金淨值的比例,對確認有效的申購款中含有的實收基金,貸記本科目,按基金申購款與實收基金的差額,貸記“損益平準金”科目。

(三)基金贖回或轉換轉出確認日,按實收基金的餘額佔基金淨值的比例,對基金贖回款或轉換轉出款中含有的實收基金,借記本科目,按基金贖回款或轉換轉出款與實收基金的差額,借記“損益平準金”科目,按應付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款或轉換轉出款,貸記“應付贖回款”等科目,按贖回費或轉換轉出費中基本手續費部分,貸記“應付贖回費”科目,按贖回費或轉換轉出費扣除基本手續費後的餘額部分,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如本基金為 ETF,在投資者贖回本基金時,按實收基金的餘額佔基金淨值的比例,對確認有效的贖回款中含有的實收基金,借記本科目,按基金贖回款或轉換轉出款與實收基金的差額,借記“損益平準金”科目,按結轉的股票投資成本、估值增值或減值,貸記“股票投資(成本)”,貸記或借記“股票投資(估值增值)”,按應支付給投資者的現金替代或現金差額款,貸記或借記“證券清算款”,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股票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相關股票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股票投資收益)”科目。

(四)基金紅利再投資,按基金紅利再投資金額,借記“應付利潤”科目,按實收基金的餘額佔基金淨值的比例,對基金紅利再投資金額中含有的實收基金,貸記本科目,按基金紅利再投資金額與實收基金的差額,貸記“損益平準金”科目。

(五)基金份額拆分業務,應於份額拆分日,按拆分前的基金份額數及確定的拆分比例,計算增加的基金份額數,在本賬戶“數量”欄進行記錄。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對外發行基金份額所對應的金額。

4011 損益平準金

一、本科目核算非利潤轉化而形成的損益平準項目,如申購、轉換轉入、贖回、轉換轉出款中所含的未分配利潤和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二、本科目可按損益平準金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分別“已實現”和“未實現”進行明細核算。

三、損益平準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基金申購、轉入確認日,按基金申購款或轉換轉入款,借記“應收申購款”科目,按實收基金的餘額佔基金淨值的比例,對確認有效的申購款或轉換轉入款中含有的實收基金,貸記“實收基金”科目,按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未實現部分的餘額佔基金淨值的比例,貸記或借記本科目(未實現),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已實現)。

(二)基金贖回、轉出確認日,按實收基金的餘額佔基金淨值的比例,對基金贖回款或轉換轉出款中含有的實收基金,借記“實收基金”科目,按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未實現部分的餘額佔基金淨值的比例,借記或貸記本科目(未實現),按應付投資者贖回款或轉換轉出款,貸記“應付贖回款”科目,按贖回費或轉換轉出費中基本手續費部分,貸記“應付贖回費”科目,按贖回費或轉換轉出費扣除基本手續費後的餘額部分,貸記“其他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已實現)。

(三)基金紅利再投資確認日,按基金紅利再投資金額,借記“應付利潤”科目,按實收基金的餘額佔基金淨值的比例,對基金紅利再投資金額中含有的實收基金,貸記“實收基金”科目,按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未實現部分的餘額佔基金淨值的比例,貸記或借記本科目(未實現),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已實現)。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已實現和未實現餘額分別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相應明細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4103 本期利潤

一、本科目核算本期的基金淨利潤(或淨虧損)。

二、本科目可按本期利潤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分別“已實現”和“未實現”進行明細核算。

三、期末結轉利潤時,應將各損益類科目的金額轉入本科目相應明細科目,結平各損益類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的貸方餘額為當期的淨利潤;借方餘額為當期的淨虧損。

四、期末,將本科目相應的明細科目結轉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對應的明細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淨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4104 利潤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次分配(或彌補虧損)後的餘額。

二、本科目可分別“應付利潤”和“未分配利潤”進行明細核算,未分配利潤還可分別“已實現”和“未實現”進行核算。

三、利潤分配的主要賬務處理

除權日,根據基金利潤分配方案,借記本科目(應付利潤),貸記“應付利潤”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期實現的淨利潤,自“本期利潤”科目轉入本科目,借記“本期利潤”科目,貸記本科目(未分配利潤),如為淨損失,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將本科目“應付利潤”明細科目的餘額轉入“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借記本科目(應付利潤),貸記本科目(未分配利潤)。結轉後,除“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五、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

損益類

6011 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因債券投資、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按買入返售協議融出資金等而實現的利息收入。

二、本科目可按債券利息收入、資產支持證券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收入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利息收入的賬務處理,比照“債券投資”、“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和“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

按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對存於相關賬戶(如以基金管理人名義開立的賬戶)的申購款,在註冊登記業務規則規定的份額確認日(含)至劃入託管賬戶日(不含)期間孳生的利息歸入基金資產。對以上利息收入,應按已確認的相關資金乘以在正常情況及流程下停留於相關賬戶的天數,再乘以適用利率(賬戶間存在不同利率的,適用利率從低,並按該原則於每個付息週期確認實收利息)按期計提,並在本科目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貸方餘額全部轉入“本期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101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一、本科目核算基金持有的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二、本科目可按資產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賬務處理,比照“股票投資”、“債券投資”、“資產支持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投資”、“遠期投資”和“交易性金融負債”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餘額全部轉入“本期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111 投資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買賣股票、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基金等實現的差價收益,股票、基金投資等獲得的股利收益,以及衍生工具投資產生的相關損益,如賣出或放棄權證、權證行權等實現的損益。

二、本科目可按股票投資收益、債券投資收益、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收益、基金投資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投資收益的賬務處理,比照“股票投資”、“債券投資”、“資產支持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投資”、“遠期投資”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全部轉入“本期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302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基金確認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項收入,包括贖回費扣除基本手續費後的餘額、手續費返還、ETF 替代損益,以及基金管理人等機構為彌補基金財產損失而支付給基金的賠償款項等。

二、本科目可按其他收入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發生其他收入,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ETF 買進替代證券或強制退款時,按確定的金額(替代價格與該替代證券市價之差乘以替代數量),借記“證券清算款(可退替代款)”,按確定的金額(替代價格與實際買入成本或強制退款成本之差乘以替代數量),貸記“證券清算款(應退替代款),按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ETF 替代損益)”。

(三)對基金管理人支付給基金相關賠償款(如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利息損失的賠償款)的,借記“其他應收款”或“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全部轉入“本期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403 管理人報酬

一、本科目核算按規定計提的基金管理人報酬,包括管理費和業績報酬。

二、本科目可分別“管理費”和“業績報酬”進行明細核算。

三、管理人報酬的主要賬務處理

計提基金管理費和業績報酬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管理人報酬”科目;支付基金管理人報酬時,借記“應付管理人報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借方餘額全部轉入“本期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404 託管費

一、本科目核算按規定計提的託管費。

二、託管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計提託管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託管費”科目;支付託管費時,借記“應付託管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借方餘額全部轉入“本期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406 銷售服務費

一、本科目核算按規定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二、銷售服務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計提銷售服務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銷售服務費”科目;支付銷售服務費時,借記“應付銷售服務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借方餘額全部轉入“本期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407 交易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進行股票、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基金、權證等交易過程中發生的交易費用。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取得或處置某項基金資產或承擔某項基金負債的新增外部成本,包括支付給交易代理機構的規費、佣金、代徵的稅金及其他必要的可以正確估算的支出。回購的交易費用和貨幣市場基金採用攤餘成本法核算的投資交易所發生的交易費用應作為取得成本,計入相關基金資產或基金負債的價值。

二、進行股票、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基金、權證等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在發生時按照確定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和有關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借方餘額全部轉入“本期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411 利息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基金運作過程中發生的銀行借款利息支出、交易性金融負債利息支出、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支出等。

二、本科目可按利息支出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利息支出的主要帳務處理

(一)在借款期內逐日計提利息支出時,按借款本金與適用的利率計提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二)交易性金融負債利息支出的賬務處理,比照“交易性金融負債”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

(三)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支出的賬務處理,比照“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借方餘額全部轉入“本期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605 其他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基金運作過程中發生的除上述費用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項費用,如註冊登記費、上市年費、信息披露費用、賬戶服務費、持有人大會費用、審計費用、律師費用等。

二、本科目可按費用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發生的其他費用,如不影響估值日基金份額淨值小數點後第四位,發生時直接計入基金損益,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發生的其他費用如果影響基金份額淨值小數點後第四位的,應採用待攤或預提的方法,待攤或預提計入基金損益。

(二)已經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影響估值日基金單位淨值小數點後第四位,採用待攤方法的,發生時,借記“待攤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攤銷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待攤費用”科目;採用預提方法的,預提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預提費用”科目;實際支付費用時,借記“預提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借方餘額全部轉入“本期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69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一、本科目核算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本年度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會計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發生的需要調整報告年度損益的事項也在本科目中核算。

二、以前年度損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調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潤和調整減少的以前年度虧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整減少的以前年度利潤或調整增加的以前年度虧損,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經上述調整後,應同時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貸方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借方餘額,作相反會計分錄。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的事項,應當調整本年度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或上年實際數;在年度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發生的調整報告年度損益的事項,應當調整報告年度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數字。

四、證券投資基金會計報表

(一)會計報表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2012.11.16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2012.11.16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2012.11.16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2012.11.16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2012.11.16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2012.11.16

(二)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資產負債表(會證基 01 表)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一定時期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情況。表中資產總計等於負債加所有者權益總計。

2.本表“年初餘額”欄內各項目數字,應根據上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餘額”欄內所列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一致,應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餘額”欄內。

3.本表“期末餘額”各項目的內容及填列方法:

(1)“銀行存款”項目,反映期末存在商業銀行的各種款項。本項目應根據“銀行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結算備付金”項目,反映期末存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結算備付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存出保證金”項目,反映交存的存出保證金期末數。本項目應根據“存出保證金”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4)“交易性金融資產”項目,反映期末基金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本項目應根據“股票投資”、“債券投資”、“資產支持證券投資”和“基金投資”等科目期末餘額合計計算填列。其中:“股票投資”、“債券投資”、“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項目,應分別根據“股票投資”、“債券投資”、“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計算填列項目。

(5)“衍生金融資產”項目反映期末基金持有的權證投資、遠期投資、其他衍生工具、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等屬於衍生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本項目應根據上述科目所屬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金額合計計算填列。

(6)“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項目,反映已經買入但尚未到期返售證券所融出的資金。本項目應根據“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7)“應收證券清算款”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收回的證券清算款。本項目應根據“證券清算款”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填列。

(8)“應收利息”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收回的債券投資、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利息等各項利息。本項目應根據“應收利息”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9)“應收申購款”項目,反映期末應收取的有效申購款和轉換轉入款。本項目應根據“應收申購款”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10)“其他資產”項目,反映期末除上述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和待攤費用等項目的總額。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合計填列。如其他資產數額較大的,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其內容和金額。

(11)“短期借款”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歸還的短期借入資金的本金。本項目應根據“短期借款”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12)“交易性金融負債”項目,反映期末尚未到期的交易性金融負債,應根據“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3)“衍生金融負債”項目,反映遠期投資、其他衍生工具、套期項目、被套期項目等屬於衍生金融負債的金額,應根據上述科目所屬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

(14)“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項目,反映已經賣出但尚未到期回購的證券款。本項目應根據“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5)“應付證券清算款”項目,反映期末應付未付的證券款。本項目應根據“證券清算款”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填列。

(16)“應付贖回款”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支付的基金贖回款和轉換轉出款。本項目應根據“應付贖回款”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17)“應付管理人報酬”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支付給基金管理人的報酬。本項目應根據“應付管理人報酬”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18)“應付託管費”項目,反映期末尚未付給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本項目應根據“應付託管費”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19)“應付銷售服務費”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支付的銷售服務費。本項目應根據“應付銷售服務費”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20)“應付交易費用”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支付的佣金等交易費用。本項目應根據“應付交易費用”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21)“應付利息”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支付的各項利息。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利息”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22)“應付利潤”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支付給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潤,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利潤”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3)“其他負債”項目,反映除上述負債以外的其他負債,包括應付贖回費、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等項目的總額。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期末餘額填列。其他負債數額較大的,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其內容和金額。

(24)“實收基金”項目,反映期末對外發行基金份額所募集的總金額在扣除平準金分攤部分後的餘額。本項目應根據“實收基金”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25)“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期末尚未分配的基金淨利潤,年末餘額反映歷年積累的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本項目應根據“本期利潤”和“利潤分配”科目的期末餘額分析計算填列。未彌補的虧損在本項目內用“-”號填列。

利潤表(會證基 02 表)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一定期間內基金實現的利潤情況。

2.本表“本期金額”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期實際發生數。在編報年度報表時,“上期金額”欄改為“上年金額”,填列上年全年累計實際發生數。如果上年度本表與本年本表的項目名稱和內容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度報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上年金額”欄。

3.本表“本期金額”欄各項目的內容及其填列方法:

(1)“利息收入”項目,反映本期基金實現的利息收入,本項目應根據“利息收入”科目期末結轉“本期利潤”科目的數額合計計算填列。

(2)“投資收益”項目,反映本期基金實現的證券投資收益、衍生工具收益和股利收益等,本項目應根據“投資收益”科目期末結轉“本期利潤”科目的數額合計計算填列。

(3)“公允價值變動淨收益”項目,反映本期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本項目應根據“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借貸方發生額分析計算填列。如為公允價值變動損失,應以“-”號填列。

(4)“其他收入”項目,反映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項收入。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收入”科目期末結轉“本期利潤”科目的數額填列。如為其他損失,應以“-”號填列。

(5)“管理人報酬”、“託管費”、“銷售服務費”項目分別反映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計提的基金管理人報酬、託管費、銷售服務費。本項目應分別根據“管理人報酬”、“託管費”、“銷售服務費”科目期末結轉“本期利潤”科目的數額填列。

(6)“交易費用”項目,反映在非貨幣市場基金運作過程中發生的各項交易費用。本項目應根據“交易費用”科目期末結轉“本期利潤”科目的數額填列。

(7)“利息支出”項目,反映基金運作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利息支出。本項目應根據“利息支出”科目期末結轉“本期利潤”科目的數額填列。其中,“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支出”項目,應根據“利息支出”明細科目“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支出”期末結轉“本期利潤”科目的數額填列。

(8)“其他費用”項目,反映在基金運作過程中發生的除上述費用支出之外的其他各項費用。本項目應根據“其他費用”科目期末結轉“本期利潤”科目的數額填列。

(9)“利潤總額”項目,反映本期基金利潤總額,如為虧損總額應以“-”號填列。

所有者權益(基金淨值)變動表(會證基 03 表)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一定時期基金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的情況。

2.本表各項目應當根據期初所有者權益(基金淨值)構成、本期基金經營活動產生的基金淨值變動(基金淨利潤)、本期基金份額交易產生的基金淨值變動、本期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利潤產生的基金淨值變動、期末所有者權益(基金淨值)構成等情況列示。

3.本表“未分配利潤”欄目反映當期基金的利潤分配情況,包括期初基金未分配利潤、當期利潤總額、當期損益平準金、當期已分配利潤以及期末未分配利潤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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