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證明書、股東名冊與公司登記有什麼區別?

股東是指向公司出資、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的人。公司法中有三個文件和股東身份相關,即出資證明書、股東名冊、公司登記機關的股東登記,在法考中有時就會考到三者之間的關係。

出資證明書、股東名冊與公司登記有什麼區別?

出資證明書在日常生活中叫做股權證書,是在公司成立之後向當時的發起人、出資人簽發的向公司出資的憑證,所以出資證明書是一個證權證書而不是有價證券,當然也就不可以流通。出資證明書應記載以下事項:公司名稱、成立日期、註冊資本、股東的姓名或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以及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股東名冊是股東身份或資格的法定證明文件,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以股東名冊主張股東權利,即股東名冊的效力是證明哪些人是公司的股東。股東名冊備置於公司,因不需到公司登記機關進行登記所以其不具有公示效力。其記載內容包括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及住所、股東的出資額、出資證明書編號。

公司登記是指將包括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進行的登記,其是對公司有關的事項進行的記錄,本身並無創設股東資格的效力。當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發生變更的要辦理變更登記,未進行上述行為的,不得對抗第三人。這裡的第三人通說認為是善意第三人。

出資證明書、股東名冊,公司登記三者之間出資證明書效力最弱,其與股東資格的取得沒有必然關係,出資只是取得股東資格的方式之一,股東資格還可以繼受取得。股東名冊作為公司內部文件不被他人所知悉,而公司登記則具有公示效力。所以當股東名冊與公司登記不一致時在公司內部是以股東名冊為準認定股東資格,對外的話是以公司登記為準認定股東資格。

【考點總結】


出資證明書、股東名冊與公司登記有什麼區別?


【真題演練】

嚴某為鑫佳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關於公司對嚴某簽發出資證明書,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4/三/24)

A.在嚴某認繳公司章程所規定的出資後,公司即須簽發出資證明書

B.若嚴某遺失出資證明書,其股東資格並不因此喪失

C.出資證明書須載明嚴某以及其他股東的姓名、各自所繳納的出資額

D.出資證明書在法律性質上屬於有價證券

【答案】B

【解析】《公司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據此可知,公司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的時間是"公司成立後",而非股東認繳出資後就向其簽發出資證明書故A錯誤。《公司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因此,若嚴某遺失出資證明書,其股東資格並不因此喪失,故B正確。《公司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公司名稱;(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註冊資本;(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據此可知,嚴某的出資證明書須載明嚴某的姓名及嚴某所繳納的出資額,無須載明其他股東的姓名及其出資額。故C錯誤。有價證券的一個顯著特徵就是具有流通性,而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證明書不具有流通性,其只表徵公司股東的權利。因此,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證明書在法律上不屬於有價證券,故D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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