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人】沈晓明:一位年轻的未检老兵


【新时代检察人】沈晓明:一位年轻的未检老兵


作为一名从事未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8年的“老兵”,她见证了宿迁未检工作的起步,感受过未检工作的艰难,与未检工作共同成长。她就是宿迁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沈晓明


2007年,大学毕业的沈晓明考入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公诉、未检司法办案一线工作。“办案只是手段,挽救才是目的。”秉持这一思想,她在工作中注重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矫治,注重对受害人的综合救助,注重帮助特殊人群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


她牵头探索的“121保护留守女童远离性侵”工作机制获评宿迁市志愿服务公益创投大赛一等奖,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关爱留守儿童十大典型案(事)例。


【新时代检察人】沈晓明:一位年轻的未检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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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能手”“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今年3月又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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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案件


不管多么曲折,也要办好


2014年,还未出生的受害人苗苗(化名),就已经被父母“卖”给了别人。


2019年,该案案发,苗苗的父母被公安机关以拐卖儿童罪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接手该案后,沈晓明发现有两个问题摆在她的面前:一是收买方汪某夫妇是否要被追诉?二是苗苗以后由谁抚养?她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考虑汪某夫妇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到汪某夫妇居住地走访,向村委会、群众了解苗苗的生活情况。


2019年4月的一天下午,沈晓明在进行社会调查时,看到汪某骑着三轮车带着妻子和苗苗从集市回家,三人一路上笑声不断。“好爸!好妈!”苗苗甜甜地叫着。“哎!哎!”汪某夫妇笑着连声答应。那一刻,沈晓明意识到,对于苗苗来说,汪某夫妇才是“好爸、好妈”。


结合沈晓明开展的社会调查和提出的综合分析情况,检察机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决定对苗苗的生父批准逮捕,不追诉汪某夫妇。


但对于沈晓明来说,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并不富裕的汪某夫妇是抚养苗苗最合适的人选,但是这种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在法律上并不被承认——苗苗必须离开汪某夫妇,住进社会福利机构,等待其他人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收养。这对于幼小的苗苗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于是,沈晓明多次请示上级,走访苗苗其他亲属,与民政部门会商,组织公检法司、民政、妇联等部门召开研讨会,希望能给苗苗一个最好的归宿——在苗苗生父的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先申请撤销其监护权,再由承担临时监护职责的民政部门指定汪某夫妇作为临时照料人。


“对我而言,这起案件只是在未检岗位办理诸多案件中的一起,但对苗苗而言,这将会影响一生。”沈晓明说,因为程序上的一些规定,要实现这一设想,仍需要做很多工作,“甚至可能是穷尽努力后,结果还是无能为力,但我不会轻言放弃。”


一种感悟


不管多么辛苦,也要守牢初心


“办理未检案件,就是处理打架斗殴的小事,轻轻松松搞定;未检部门天天不务正业,就是写材料搞宣传;未检工作一味保护,极端恶性案件屡禁不止……”对于未检工作,很多人有这样的误解。因此,沈晓明一边默默承受着误解,一边铆足了劲儿工作,用事实说话。


检察官在办理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可能只要弄清犯罪事实;未检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则要在弄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人的问题,要运用社会调查、心理测评等专业方法,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年龄、背景、需求等,制订不同的帮教措施,达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目的。因此,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所用的时间通常是办理成年人犯罪案件用时的几倍,而且未检工作没有先例可循,未检检察官只能靠不停地探索、实践来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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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转变办案理念,沈晓明积极参与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模式改革;为了剥离未检的事务性工作,她牵头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在探索的过程中,有挫折、有泪水,也有感到无力的时候。未检工作量大、周期长,成效显现慢,更经常被人误解,但每一位未检检察官都心怀大爱、坚守初心。


每当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恶性事件被报道出来,就会引发社会热议,就会有人呼吁不能对未成年人一味保护,应当严惩。对此,沈晓明说:“极端的毕竟是个案,不能因为个别孩子就放弃对其他孩子的保护。”


“作为教师,一个班里有40个孩子,他可能会放弃一个孩子;作为父亲,我只有一个孩子,除非他十恶不赦,否则我绝不放弃。”一位涉罪未成年人家长的话不仅给沈晓明留下了深刻印象,更让她在工作中坚守这样的初心——“即使只有一点微光、一度温暖,也要用温暖传递温暖,用微光鼓舞微光。”


一段成长


不管结果如何,也要坚持努力


2018年起,宿迁城区未检案件集中由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管辖,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安排沈晓明到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挂职,打造宿豫未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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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基础较好,集中管辖后案件大幅增加,沈晓明带领未检部门干警探索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开展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分级分类帮教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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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年的努力,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建成未成年人司法办案服务中心,并积极争取民政专项资金,以公益创投的形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帮教矫治工作,33名涉罪未成年人接受帮教,其中24人重新就业、9人重返校园,所有接受帮教的未成年人均未再犯罪。2019年以来,宿豫区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85.7%,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市、区主要领导肯定。


随着宿迁市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沈晓明的工作更加忙了,不仅白天奔波在市人民检察院、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和相关单位,晚上还要加班写材料,周末加班办理案件。最忙的3个多月里,沈晓明没有时间回老家看望父母,没有时间静下心来陪陪孩子。


懂事的孩子说:“妈妈,你赶快去加班,这样就能早点回来陪我了。”可每次等她回到家中,孩子早已睡着。


未检检察官就像天上的星星,在努力照亮着未成年人前行的路。”她觉得自己的每一步都坚实而有力量,内心淡定而充实,“我在不停努力工作,未检工作也在不断进步,我与宿迁未检共同成长。”


文字:臧宏年 万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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