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 #濟南城事# 2019年個稅開始“多退少補”,7種情況能退稅


#濟南# #濟南城事# 2019年個稅開始“多退少補”,7種情況能退稅

已經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還能退?還真有可能,不過,也有可能要再繳納一部分。3月31日晚,“個人所得稅”登上了熱搜,有些網友已經曬出了自己退稅的截圖。日前,山東省稅務局發佈通告,開通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功能,濟南的小夥伴們也要開始進行個稅史上首次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了,對2019年的個稅進行“多退少補”。哪些人能退稅?哪些人需要補稅?一起來看看。

什麼是年度彙算?

先來看一個名詞,什麼是年度彙算?簡單來說,是“合併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然後多退少補。個稅改革前,小夥伴們是按月進行繳稅的,在收入超過“起徵點”後,根據不同的稅率進行繳稅。而在個稅改革後,個稅的計算方法發生了改變,即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4項所得合併為“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稅。但由於大部分人在單位依然按月進行個稅的預繳,在計算全年所得時就有可能出現多繳或者少繳的情況,這樣一來,就需要進行“多退少補”了。

具體計算公式是這樣的: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哪些人不用辦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相關文件,有4中情況不用辦理個稅彙算清繳。最常見的是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不論補稅金額多少,均不需要辦理;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不論綜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也不需要辦理。

此外,平時已經預繳的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也不需要辦理。當然,如果納稅人自願放棄退稅,也不需要辦理。

哪些人能夠退稅?

重點來了,一般有7種情況可能產生退稅。

第一種是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舉個例子:趙先生1月的工資為1萬元、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為2000元,若沒有專項附加扣除,則預繳個稅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資4000元,無須預繳個稅。全年看,因納稅人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無須繳稅,因此預繳的90元稅款可以申請退還。

第二種是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舉個例子:錢女士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納“三險一金”2000元,有兩個上小學的孩子,按規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但在預繳環節,錢女士沒有填報,所以在計算個稅時沒有減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全年預繳個稅1080元。其在年度彙算時填報了相關信息後可補充扣除24000元,扣除後全年應納個稅360元,所以可以申請退稅720元。

第三種是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舉個例子:孫先生在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交納“三險一金”2000元,退休後領取基本養老金。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1-8月預繳個稅720元;後4個月基本養老金按規定免徵個稅。全年看,孫先生僅扣除了4萬元減除費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年度彙算足額扣除後,孫先生可申請退稅600元。

第四種是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第五種是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舉個例子:李女士每月固定一處取得勞務報酬1萬元,適用20%預扣率後預繳個稅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賬,全年勞務報酬12萬元,減除6萬元費用(不考慮其他扣除)後,適用3%的綜合所得稅率,全年應納稅款1080元。因此,可申請18120元退稅。

第六種是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第七種是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哪些人需要補稅?

當然,不是所有人都能退稅,還有人需要補稅。

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元且年度彙算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並補稅。

這種情況也有兩種比較常見的情形。

一種是在2個以上單位任職受僱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複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即每月5000元;

另一種是納稅人除了工資薪金以外,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於預扣預繳率等。

個稅年度彙算怎麼辦理?

看了這麼多,如果需要辦理相關的退稅或者補稅手續,應該如何辦理?國家稅務總局給出了三種方式。

一種是自己辦,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等方式完成,不方便通過電子渠道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申報辦理。

當然,納稅人也可以請任職受僱的單位辦理,採用這種方式辦理的納稅人,應當將除該單位以外的2019年度全部綜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提供給扣繳義務人,也就是單位。

此外,納稅人還可以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代辦,受託人需要與納稅人簽訂委託授權書並留存。

受疫情影響,本該3月1日開始的年度彙算推遲到4月前後,不過小夥伴們也不用著急,年度彙算在6月底之前辦完即可,不必在此時扎堆。不過,如果需要所在單位代辦2019年度的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需在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書面確認;逾期未確認的,需在6月30日前自行辦理。如果2019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在6萬元以下但被預扣過稅款,可在5月31日前通過網絡以簡易方式申請退稅;此時,只需簡單填寫或確認已預繳稅額、本人銀行賬戶信息,即可快捷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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