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無證房屋也按照“違章建築”處理?誰允許你這樣做!

以案說法:木女士在劉家村多年來一直從事早餐經營,木女士一家經營該餐館已經十年有餘,村裡的老老少少大多早晨都會來木女士家的小餐館吃早餐,木女士家的餐館已經成為了村裡的地標,也為木女士家裡帶來了不錯的收入,當然木女士也辦理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甚至去年工商局還為木女士的餐館頒發了便民榜樣餐館的獎牌。

以案說法:無證房屋也按照“違章建築”處理?誰允許你這樣做!

今年3月份,因新農村規劃建設的需要,木女士家經營的餐館所佔土地被依法徵收,徵地工作組開始進場組織登記丈量等安置補償的相關工作。其實,木女士一家還是不太想拆遷的,雖然拆遷的安置補償款能較大的改善目前的生活水平,但是經營早餐店卻是木女士一家唯一的收入來源,那也就代表著拆遷後,木女士一家將失去收入來源,所以木女士一家就想能不能和徵地工作組的工作人員商量一下,除貨幣補償外另就近給木女士一家安置一套商業用房,面積也不用太大,和目前的差不多就行,但是徵地工作組的工作人員則表示,這件事沒得商量,安置補償辦法都是經過上級審批的,不可能為木女士一戶單獨解決安置問題,反覆協商無果後,木女士一家拒絕簽訂安置補償協議,這個事情就這樣擱置了下來。

以案說法:無證房屋也按照“違章建築”處理?誰允許你這樣做!

沒過幾日,木女士像往常一樣開始經營,來了幾位不速之客,是當地城鄉規劃局、綜合執法大隊和鎮政府的工作人員,他們和木女士簡單說了幾句,詢問了一下房屋現狀就走了。第二天,木女士收到了這三個部門聯合做出的《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大概內容就是以木女士的房屋涉嫌違法建築為由,責令木女士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則將由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予以強制拆除。

這是什麼意思?為了弄清楚緣由,木女士一家來到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來詢問此事,綜合執法大隊的意思是木女士家的房屋經過調查沒有房產證,建造的時候也沒有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涉嫌違法建築。但執法大隊的工作人員也表示,如果木女士簽訂安置補償協議他們也就不再追究了,木女士一家這才恍然大悟。

以案說法:無證房屋也按照“違章建築”處理?誰允許你這樣做!

本案當中我們不難發現是通過多部門聯合執法以認定違建將予以強制拆除的方式以達到給被拆遷人木女士施壓的目的,像這樣的情況在現實當中還是很常見的,由於被拆遷人與徵收方無法達成安置補償協議,徵收方為了保障建設項目的效率,往往會給被拆遷人施壓,施壓的手段也是多種多樣。像本案中木女士的情況也是由於歷史遺留問題導致房產證缺失的情況,不應當和違法建築相提並論,而是屬於“住改非”性質的房屋,依據相關政策規定,對拆遷範圍內產權性質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經營性用房的補償,應當是根據經營狀況,經營年限等情況給予補償的。而且木女士當然可以就房屋安置和貨幣補償進行選擇,這是法律賦予被拆遷人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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