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流星蝴蝶劍下的
魂牽夢縈某個人和年齡無關吧,就算60歲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也有權利去牽掛某個人。
只不過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是進一步…還是退一步,要看我們所處的境況,如果已婚,有孩子了。我覺得出於對另一半的忠誠和道德對孩子的責任來說,在心理想想,牽掛下就算了,畢竟我們已婚,要對的起另一半,要對孩子負責。
如果結了婚,實在牽掛難忍,以至於相思過頭,在沒有孩子的情況下,我覺得基於對另一半負責的狀況來說,你可以離婚去找你魂牽夢縈之人。如果不離婚,非要吃著鍋裡看著碗裡的,那我只能認為你在耍流氓。
當然沒有結婚的,有喜歡牽掛之人,我們鼓勵大膽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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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憂阿朵
“能讓你魂牽夢縈”的人只能出現在你三十歲之前????
三十歲是人生的一個關口,意味著脫離幼稚步入正軌!對人和事都有了新的認識和感悟,不再衝動、不再感性、不再執拗、不再膚淺……懂得了權衡利弊也懂得了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更懂得了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
三十歲的人,感情依然是炙熱的!!只是不會再為了愛患得患失、生不如死!懂得了把握分寸!
三十歲的人,也會為愛徹夜難眠!!只是更清晰了愛的本質,懂得了“攻心戰”的核心是策略和方法!!
三十歲的人,感情依然奔放!!!只是領略了身份轉換和地位守恆,對待感情遊刃有餘!!
沒耐何
我就老是反覆夢見一個人
那就快快樂樂
會有
春華秋實284761848
會,出現在我夢裡的始終只有那一個人。
天下哪有後悔藥
心裡的魂縈夢繞,從來都跟年齡無關。
曾經定居在你心底裡的那個人,不管時間過去多久,哪怕久到你也以為自己已經忘記了,但是所有的午夜夢迴都在提醒著你,TA曾經留在你心裡的痕跡永遠都不可能抹去。
有人說,年少的時候不要遇見太驚豔的人,否則餘生都無法安穩的度過。
深以為然,有時候僅僅是旁人提起TA的名字,都足以讓你手足無措。
時光會流逝,記憶也會逐漸淡去,但你曾經心心念念愛而不得的那個人註定像紋在胸口的那塊刺青,無法洗去。
有趣的靈魂都是肉
那有那個精力,掙錢養老婆孩子!
鋼的強
會啊,有時候感傷時會的
嚕嚕小草帽
有,比如初戀[呲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