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產汽油,分裝在儲存色拉油的桶內售賣——
朋友圈裡的售油者
微信本是作為朋友之間交流情感、分享感悟的社交工具,但微信朋友圈也有不少人做“朋友”生意,充斥著各種各樣的廣告。
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非法生產、銷售“汽油”案件中,兩名不法分子便是利用朋友圈、微信購物群進行推廣銷售,本想發筆橫財,但等待他們的只能是牢獄之災。
2019年5月的一個晚上,山東濟寧的張雲坤正和朋友喝酒,突然接到一個電話,“你大舅子林帥出事了,趕緊去倉庫把貨轉走”。張雲坤急忙趕到倉庫。
這是位於城鄉結合部的一處倉庫,裡面堆放著幾十箱汽油,還有甲醇、石油醚等化工原料,空氣中散發的濃郁汽油味顯得格外刺鼻。
為做生產銷售汽油的生意,林帥專門註冊了一家能源科技公司,並和張雲坤遠赴吉林省學習生產汽油的技術,又從濟南某化工公司購買了原料,這樣就開始生產起了汽油。但該公司並沒有取得生產、經營汽油資質的許可,他們生產出來的汽油,分裝在儲存色拉油的桶內,然後再裝成箱,每箱4桶,共計22升。這樣的汽油,油品質量難以保證,極易損傷車輛發動機。
倉庫幾公里外,還有一處不顯眼的門店作為非法加油點,門頭廣告牌上寫著“××新能源”,這裡設備設施簡陋,沒有任何防雷、防靜電措施,消防設備也不達標,存在巨大安全隱患。
汽油生產出來了,加油點也有了,林帥和張雲坤便想著如何吸引客流拓展銷售渠道。“‘酒香不怕巷子深’這句話在互聯網時代,有時是行不通的,更何況咱們的汽油品質無法保證,吸引不了回頭客”,林帥、張雲坤看到朋友圈鋪天蓋地的廣告,把目光轉向了微信平臺。
林帥便在朋友圈發起廣告:“各位車友優惠來了,95號汽油低至每升5.26元,油品質量和數量支持任何渠道檢驗。”有些消費者看到朋友圈內發佈的信息後,來到店裡加油,林帥也不忘拍攝成視頻,分享到朋友圈進行宣傳。
只發朋友圈仍覺得宣傳不到位,林帥又建立了微信群,還取了一個高大上的群名——“中石油”,不斷拉人進群,發佈油品信息進行銷售,也經常向其他微信群發佈廣告吸引客流。為暗中經營、逃避檢查打擊,林帥也為客戶提供汽油送貨上門服務,一般2箱起送。
95號汽油每升比正規加油站便宜約2塊錢,正是依靠價格優勢吸引了不少人到店進行加油。偶爾也會有“大客戶”登門,一次性買入20箱(440升)。
2018年底至2019年5月,林帥、張雲坤非法生產、銷售“汽油”共獲利7萬餘元。
受理該案後,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經審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認為林帥、張雲坤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經營危險化學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涉嫌非法經營罪。歸案後二人如實供述自己的違法行為,自願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並簽署了具結書,建議適用緩刑,並處罰金。
法院經開庭審理認為,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日前,依法判處被告人林帥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判處被告人張雲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萬元。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閱讀更多 富平檢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