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業商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成都市東御街19號本公司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會議採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由董事長高宏彪先生主持本次股東大會。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及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了會議,會議召開及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董事TonyHuang先生、鍾鵬翼先生、俞光華先生、趙宇光先生、盧小娟女士、廖南鋼先生、田躍先生、曾志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1人,監事呂曉清女士、胡蓉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事會秘書葉靜女士出席了會議,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購買內蒙古維多利商業(集團)有限公司15%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議案名稱:關於全資子公司簽署《借款合同之補充協議(二)》及《費用結算協議》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議案一、二為普通決議議案,已獲得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贊成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泰和泰律師事務所

律師:張浩、張洪藝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召集人資格、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等相關事宜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茂業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