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檢察:司法救助助力脫貧攻堅


通化檢察:司法救助助力脫貧攻堅

為自覺融入脫貧攻堅工作大局,梅河口市人民檢察院按照《通化市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部關於全市檢察機關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脫貧攻堅專項活動的通知》要求,主動將司法救助工作貫穿到各辦案環節,關愛因案返貧致困的當事人。

通化檢察:司法救助助力脫貧攻堅

通化檢察:司法救助助力脫貧攻堅

梅河口市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幹警通過排查發現,該院第一檢察部在2019年辦理的羅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案中,被害人王某某被羅某某打成重傷,造成偏癱二級傷殘。羅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判處賠償被害人王某某各項經濟損失人民幣135874.77元,判決生效後,羅某某無賠償能力。被害人王某某的妻子一直患有精神疾病,家庭生活困難,王某某受傷後失去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屬國家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

審查

3月18日,承辦部門主動依職權告知王某某兒子王某剛可以向梅河口市人民檢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請,並當場告知其提交《刑事被害人確有困難救助申請書》及其他申請材料,其子王某剛提出申請救助金申請。王某某救助申請被依法受理後,該院僅用一天時間便高效完成所有調查核實工作,經查,王某某確屬應予司法救助的情形。

通化檢察:司法救助助力脫貧攻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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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檢察:司法救助助力脫貧攻堅

公開聽證會

3月24日,梅河口市檢察院邀請律師、人大代表、扶貧辦、王某某所在村委會等相關人員擔任聽證員開展司法救助案件公開聽證會,所有聽證人員均同意予以救助。同日,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試行)》的規定,綜合考慮救助申請人實際遭受的損害後果和經濟狀況等因素,決定一次性給予司法救助金人民幣30000元。會後,司法救助金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發放給王某某,並召開司法救助案件公開答覆會。

本案是國家司法救助助力脫貧攻堅案件,檢察機關主動擔當,過程公開透明,定性準、速度快、效果好,充分體現了“國家有正義、司法有溫度”的司法救助制度效益,彰顯了司法救助體恤貧弱、救早救急、應救盡救、扶危濟困的價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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