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延吉七项措施关心关爱防疫一线医务人员

暖心!延吉七项措施关心关爱防疫一线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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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延吉市人社局获悉,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等相关文件精神,延吉市人社局在公开招聘、岗位聘任、考核和奖励等方面,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制定了七项激励措施。

一是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且符合条件的非在编人员,符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和相关岗位执业资格准入条件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定向招聘。

二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参加延吉市组织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专业等条件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是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且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组织职称晋升或岗位等级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

四是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用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备案同意,在晋升岗位等级时,依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规定,打破最低聘任年限等规定条件限制,破格聘任。

五是事业单位集体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的,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比例最高可提高到35%。

六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作为本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内容。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可单独增核优秀等次名额,不占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比例。

七是对在疫情防控中获得嘉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一次性奖金,获奖人员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可以追加其他物质奖励,所需经费按规定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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