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制定“七项”农村干部管理规定

河北共产党员网讯(记者 李玉杰 通讯员 吴昆)截至10月15日,乐亭县高质量完成村“两委”换届工作,全县473个行政村100%实现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进一步优化了农村干部队伍结构。为了加强对农村干部的规范化管理,该县提早动手,制定了农村干部管理七项规定。

一是村级权力交接制度。由乡镇班子成员及财政所组成工作组,及时监督村级新老班子办理交接手续,落实村级财务乡镇代管制度,将村级“三资”及财务实行清产核资,交接清楚明白,顺利实现村级权力过度。实行离任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新一届村干部任前审计,增强他们的纪律意识,用制度保障村干部能干事、不出事。

二是离任村干部管理服务制度。对这次换届落选的村干部,由乡镇班子成员组织开展一次卸任谈心谈话活动,进行思想疏导,争取他们对新一届村级班子工作的支持,发挥他们工作经验丰富和对村里情况熟悉的优势,融合与新上任村干部的关系,化解矛盾,弥合分歧,稳定村情,促进和谐发展。

三是逐级培训制度。县委组织部及各乡镇(街道)分别拟定了对新上任的村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从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纪教育等方面开展集中岗位业务培训,增强其服从意识和规矩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以便尽早适应岗位要求。

四是警示教育制度。各乡镇(街道)采取举办专题讲座、播放电教片、到冀东南堡监狱接受现场教育等形式,以案说法,加强对新上任村干部的警示教育,使其思想上筑牢防线,不触碰底线,确保能够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干净履职。

五是任期目标考核制度。各乡镇(街道)组织召开村干部见面会,集中签订村干部任期承诺书,结合选前候选人签订的履职承诺进一步细化完善,围绕党的建设、党员管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信访稳定等方面内容,明确村干部任期工作目标,组织定期考核,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更好地带领群众干事创业,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六是定期坐班服务制度。要求村干部到村民服务中心值班,每天不少于8小时,为村民开展集中代办服务,帮助村民解决难题,增强村干部的服务意识,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七是人事档案保管制度。按照正规化要求,收集建立了全县473名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人事档案,同时将所有行政村的村集体经济收入、村级活动场所现状等建立了电子信息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归档保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