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交新規明確禁止 逃票、推銷、踩踏座位、外放手機……

  逃票、推銷、踩踏座位、外放手機……諸如此類的地鐵陋習令人反感。交通運輸部印發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4月1日起實施,明確禁止以上行為,倡導乘客遵守行為規範。這一《辦法》,對推動治理地鐵陋習,將起到推動作用。

  七類地鐵陋習被約束

  該《辦法》從客運組織、客運服務、乘客行為規範、服務監督與提升等方面制定了管理細則,將推動城市軌道交通規範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其中,有關規範乘客行為的內容引發廣泛關注。

  《辦法》明確乘客不得有七類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秩序的行為,包括:在車站或者列車內塗寫、刻畫,或者私自張貼、懸掛物品;攜帶動物(導盲犬、軍警犬除外)進站乘車,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進站乘車;推銷產品或從事營銷活動,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大聲喧譁、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騎行平衡車、電動車(不包括殘疾人助力車)、自行車,使用滑板、溜冰鞋;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躺臥或踩踏座席;在車站和列車內滋擾乘客的其他行為。《辦法》還禁止了乘客攔截列車、損壞車輛、在車站或列車內吸菸等危害軌交運營安全的行為。

  這些禁止地鐵陋習的規定頗受好評。上海市民陳女士說:“平常坐地鐵最怕被推銷人員打擾,有時候即使你拒絕,他們還是纏著你問能不能加微信。”多位網友表示,希望禁止手機外放等規定能夠在公交車、火車、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全面推廣。

  記者1日隨機在上海地鐵車站和車廂內觀察,發現沒有乘客做出違規行為。據工作人員介紹,一方面通過長期的宣傳引導,乘客的素質不斷提升;另一方面防疫期間客流量減少,大家乘車都戴著口罩,在列車內進食、隨地吐痰等現象客觀上被避免。

  新規具有法律約束力

  有細心的網友發現,新規雖然明確了乘客行為規範的內容,但是並沒有提到具體的懲罰措施。

  對此,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認為,新規屬於部門規章,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乘客應該予以遵守。如果乘客從事該《辦法》所禁止的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或運營秩序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趙佔領說:“該《辦法》規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應按照規定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城市軌道交通乘客乘車規範。若乘客拒不遵守乘車規範,運營單位有權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乘客有的行為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依法處理;有的行為則違反地方規定,可按照信用懲戒機制處理。”

  業內人士指出,新規實施主要是給地方管理部門一些制度性的規範和參考,將原來不屬於地方法規內容的規定納入管理範圍,優化地方法規對乘客、地鐵運營方等的約束。

  記者瞭解到,此前一些地方地鐵運營方也出臺過相應的管理辦法或乘客守則,但是規則不一。比如關於在車廂內進食的行為,各地地鐵約束措施就不一致,新規就明確了在全國範圍內,除了嬰兒和病人,乘客不得在列車內進食。

  對於新規如何執行,北京地鐵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發現乘客違規行為會進行勸阻,如有違法行為,需要執法人員或公安進行處理。上海地鐵方面表示,會嚴格執行已有的法規,下一步將在執行中細化落實。

  拒絕地鐵陋習需各方努力

  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表示,在地鐵等密閉的公共空間中,舉止文明規範顯得更加重要。文明的養成除了自律,也需要制度的約束。不論是地鐵中的不文明現象,還是高鐵“霸座”等行為,本質上都影響到了公共交通秩序,公共空間秩序的和諧需要大家共同維護。

  上海地鐵志願者趙佳麗認為,就地鐵陋習來說,更多需要靠乘客的自覺。而對於明確違反相關規定並且可以處罰的行為,比如逃票,在上海地鐵有專門的行政執法大隊,車站的部分員工也有行政執法權,可以由地鐵方自行處理。

  趙佔領指出,交通運輸部的新規實施後,各地後續還需要出臺針對本地實際情況的具體規定,對違規行為的處理將是關鍵,可以將一些輕度的乘客違規行為納入誠信管理制度中,對失信行為給予信用懲戒。

  王忠武建議,地方管理部門要健全制度,明確地鐵中哪些行為能做,哪些不能做,做到有章可依、有規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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