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收“電力綜合服務費”四川成都一物業被罰23.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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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收“电力综合服务费”四川成都一物业被罚23.9万余元

北極星售電網訊:在原本電價的基礎上,還要加收“電力綜合服務費”,每千瓦時1塊多的電費,讓商家頭疼。日前,在“春雷行動2020”中,成都新津縣市場監管局查處了一起轉供電加價案件,亂收費的物業公司被罰款23.9萬餘元。

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期間,新津縣某物業管理公司在向入駐商鋪收取電費時,以0.84元/千瓦時的定額電價為基礎,對應用電額度每千瓦時加收0.58元/千瓦時或0.28元/千瓦時的“電力綜合服務費”同時收取。

在“春雷行動2020”的執法檢查中,新津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發現了這一違規操作,並立即對該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經調查,該公司違法加收費用共計119565.54元。

日前,新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物業管理公司作出責令其全額退

原標題:加收“電力綜合服務費” 成都一物業被罰23.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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