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人人有責丨這份倡議書請查收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丨这份倡议书请查收

 

森林防火倡議書 

全省各單位、社會各界、各族人民群眾:

“草木蔓發,春山可望。”目前正值春耕備耕時期,清明節將至,林緣勞作、入林春遊、祭祖掃墓等活動大量增加,我省森林防火形勢日趨嚴峻。為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共同建設生態雲南、美麗雲南,保護好綠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我們倡議:

一、謹記防火規定。全省森林防火期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其中森林高火險期為3月1日至4月30日。森林防火區、森林高火險區由縣級以上政府確定,並向社會公佈。在森林高火險期內,森林防火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發現火情,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2119報警。

二、提倡移風易俗。請大家按照省民政廳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通知》,通過網絡祭掃、遠程視頻、代理祭掃、鮮花祭祀、植樹祭祀等生態、文明、健康的方式祭奠、緬懷親人。建立親屬微信群、微視頻,講先人故事、書寫寄語、製作思念卡等簡約方式,由實地實物祭掃轉移到情感表達、家風傳承上來,“無煙上墳”“文明祭祖”,能大大減少因祭祀引發山火可能,請大家予以支持配合。

三、牢記森林防火“十不準”。請遵守《雲南省2020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不準放野火燒山、趕獸、驅蜂;不準在林區燒火取暖、烘烤食物和做飯;不準在林區吸菸和亂丟菸頭;不準在林區燒香、燒紙、放鞭炮;不準在林區燻鼠洞、蛇洞、獸洞;不準在山邊燒地坎、田埂;不準在山內玩火;不準放野火墾荒、燒牧場和柴場;不準在夜間用火把照明走山路;不準在山邊林內燒木炭、燒灰積肥。

四、切實做到遵紀守法。違反上述規定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將送往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黨員幹部做好表率。廣大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要做“告別陋習,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帶頭人,自覺以文明安全形式進行祭掃,減少人員流動,嚴控扎堆聚集,把對先人的報答之意、思念之情,化做建設家鄉的工作動力、奉獻社會的實際行動,積極宣傳森林防火知識、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帶頭踐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社會倡導。

慎終追遠,民德歸厚!守護好先人留下的綠水青山是對先輩的敬重,也是對子孫後代負責任的態度。請像保護我們的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我們的生命一樣愛護綠色森林!讓我們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講文明、樹新風,文明祭祀,共同打造美麗雲南!

 

 

省應急管理廳  省林業和草原局  省森林消防總隊

應急管理部南方航空護林總站

2020年4月2日

 

©雲視新聞七彩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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