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巨強生物公司因對板栗飲品進行虛假宣傳被罰5.6萬元

中國網財經4月2日訊 (記者 李靜)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發佈的行政裁定書顯示,山東巨強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因違法廣告宣傳行政處罰,被莒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消除影響,並罰款人民幣5.6萬元”。因該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未提出複議申請,亦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且逾期未履行上述處罰,莒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獲得法院的支持。

裁判文書披露,山東巨強生物食品有限公司2006年開始利用官方網站對其產品板栗飲品功能進行虛假宣傳,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參照《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參考基準》第二百零六條、《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五條、《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參考基準》第二百五十七條的規定,作出莒南市監處字(2019)65號號行政處罰決定,該決定書的內容是:1、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消除影響;2、罰款人民幣56000元,上繳國庫。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天眼查信息顯示,山東巨強生物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3月,註冊資本2000萬,公司法定代表人莊會梅,經營範圍為批發兼零售預包裝食品兼散裝食品,乳製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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