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水利局“四要”素提高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質量


  永安市水利局高度重視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召開專題會議,對2020年18件人大建議和3件政協提案辦理提出具體的辦理要求。


  一是認識要提高。明確做好辦理工作是職責所在、工作所需和群眾所盼。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來自基層和社會各屆,有著深厚的群眾基礎,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呼聲和願望。辦好建議提案,不僅是集思廣益、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徑,而且是推動發展、依法行政、提升能力的有效方式,是代表政府履行職能,絕不能有絲毫的馬虎和鬆懈,要本著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把每一件建議提案都認真辦好。
  二是責任要落實。各科室負責人是局內部建議提案辦理的第一責任人,各相關分管領導是辦理的主要責任人,對涉及全局性的建議、提案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提出切實可行的辦理意見,並抓好落實;對承辦的建議和提案做到心中有數、心中有策,答覆內容要有思路有舉措,切實加以解決,並嚴格按照規定的辦理流程、時間節點做好辦理工作。
  三是溝通要到位。承辦人員和分管領導要始終把代表和委員的滿意率作為衡量辦理質量的重要標準,務必做到辦前、辦中、辦後有聯繫,加強政策引導,加強溝通交流,加大協商落實力度,切實解決問題,真正讓代表委員滿意、讓人民群眾滿意。
  四是實效要增強。辦理工作的關鍵是落實,重點在效果。 分管領導和承辦科室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針對建議、提案所涉及的背景、政策依據,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在解決問題上下功夫、在具體落實上見成效。對個案問題,要結合業務工作,一併考慮、統籌推進,提出可行的措施和對策,力爭辦理一個個案,解決一方面問題,促進一個領域工作。(永安水利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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