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不再獨家使用700M,5G“共建”or“自建”?

4月2日消息,昨日晚間,工信部發布了《關於調整700MHz頻段頻率使用規劃的通知》,將原用於廣播電視業務的702-798MHz頻段頻率使用規劃調整用於移動通信系統。

廣電不再獨家使用700M,5G“共建”or“自建”?

就在前不久,廣電總局發佈了中國廣電700MHz大帶寬正式成為5G國際標準的公告,中國廣電700MHz頻段2×30MHz技術提案獲採納列入5G國際標準,成為全球首個5G低頻段(Sub-1GHz)大帶寬5G國際標準。

緊接著,工信部就發佈了《關於調整700MHz頻段頻率使用規劃的通知》以及工信部的解讀版本。

那麼,700MHz頻段頻率使用規劃的通知都講了什麼,是否明確了將700MHz劃歸中國廣電使用呢?

首先,工信部並沒有明確中國廣電是700MHz頻段移動通信系統頻率使用人。

其次,工信部在通知中表示:

申請該頻段移動通信系統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應符合《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條件,並與同頻段、鄰頻段內相關無線電頻率使用人或者無線電臺(站)設置、使用人就頻率遷移、臺址搬遷、設備改造、技術方案及有關費用等事宜完成協調。

——也就是說,除了中國廣電,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可以與與同頻段、鄰頻段內相關無線電頻率使用人或者無線電臺(站)設置、使用人進行協商,如果同意了,大家就共建共享,如果沒有協商成功,那麼或許由中國廣電一家建設了。

為避免與移動通信系統產生有害干擾,對現有合法無線電臺(站)進行必要的頻率遷移、臺址搬遷、設備改造等工作,產生的費用原則上由700MHz頻段移動通信系統頻率使用人承擔。

——在頻率遷移、臺址搬遷、設備改造等工作上,產生的費用由700MHz頻段移動通信系統頻率使用人承擔。如果中國廣電獨立建設5G,那麼理論上全部由廣電來承擔,但所需的資金又是一個問題,因此如果引入三大運營商,那麼這個錢就可以由三大運營商來分攤了。

雖然工信部並沒有明確700MHz的使用分配方案,但是可以看出700MHz的使用權已經開放出來了,廣電並不是唯一的使用方,具體怎麼做,大家去協商,去博弈。

此前,中國移動董事長楊傑在2019年業績發佈會上也明確表示,的確和中國廣電溝通,商談在5G共建共享、合作共贏方面的可能性,結合工信部的這份通知,或許可以略知一二。

接下來,關於700MHz的具體使用人,工信部應該根據協商結果進行公佈,中國廣電是選擇“共建共享”還是“獨立自建”,讓我們拭目以待。

工信部的這份通知對於廣電來說說不上利好,因為從前700M用於廣播電視,明確是歸廣電使用,而現在用於移動通信,那麼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都有資格去競爭一下700M的使用權,當然中國電信與中國聯通正共建共享,不一定會去再去申請,但是中國移動就不一定了,畢竟中國移動在考慮與中國廣電合作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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