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消防通道被佔用、堵塞的現象頻頻出現
說到單位最高會被處以5萬元的罰款
許多人覺得只是開開玩笑,嚇唬人而已
但近幾天東莞發生的一起案例
一定會改變不少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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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東莞萬江一物業公司因“負責的物業小區存在小車佔用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被消防部門處以4.5萬元罰款。
除了小區外,企業佔用消防通道的行為也不少,如果情況嚴重或者拒不整改,消防部門一樣會依據我國《消防法》開出罰單。
佔用消防通道會有什麼危害呢?
消防蜀黍曾經
在一個待拆遷的老舊小區內做過實驗,
模擬小區一間臥室著火,
消防通道堵塞和不堵塞的情況下
消防車趕赴火場滅火的結果。
消防通道不通暢時,
168米的直線道路,
消防車扭著S形開了近6分鐘!
至出水滅火共用時7分53秒;
看看路上,遇到了哪些“堵塞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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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和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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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亂拉亂接而垂下來的電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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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幾輛亂停亂放的私家車
到達火場時大火正猛烈燃燒
整間臥室已經被大火、濃煙覆蓋
而消防通道通暢時,
消防員駕車一路暢行直達
248米只用了36秒,
至出水滅火僅用時1分44秒,
此時火災剛發生不久
只有被子過火,損失極小
可見
消防通道堵塞耽誤的這6分多鐘
足以讓小火變成大火
嚴重威脅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28條明文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第60條第1款第5項規定: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情節較輕的,責令違法單位當場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樓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都是大家的生命通道
希望大家平時能夠重視它
珍愛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自覺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請給生命留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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