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融監管局終止19家典當企業及分支機構經營許可

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宋亦桐)4月2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北京市金融監管局”)發佈公告,取消了13家法人典當企業以及6家分支機構的經營許可。

這13家法人典當企業為:北京運通典當有限公司、北京市金保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普臨典當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寶典典當行有限公司、北京安泰典當有限責任公司、北京亨融典當有限公司、北京天才典當有限公司、北京永大典當有限公司、北京和信典當有限公司、北京京東天雨典當有限責任公司、北京順融典當有限責任公司、北京軼海通達典當行有限公司、融鑫(北京)典當行有限公司。

6家分支機構為:北京市金保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東城分公司、北京市金保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朝陽分公司、北京和信典當有限公司朝陽分公司、北京永大典當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北京市金保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豐臺分公司、北京和信典當有限公司石景山區分公司。

北京市金融監管局表示,依據《典當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上述19家典當企業及分支機構企業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須將《典當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未使用的當票、續當憑證交回所在區金融辦。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19家典當企業及分支機構須經所在區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完畢公司名稱變更事宜,不得在公司名稱中繼續使用“典當”字樣;同時,在前述限期內,這19家典當企業及分支機構須辦理完畢公司經營範圍和公司章程等市場監管變更登記(備案)事項。

此外,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9家典當企業及分支機構不得開展新的典當業務,日前已開展的典當業務應依據相關典當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規定繼續履行責任至原合同終止且不得延長原約定合同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19家典當企業及分支機構依法成立典當業務處置組,完成公司典當業務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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