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纜電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份回購結果暨股份變動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879 證券簡稱:長纜科技 公告編號:2020-023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長纜電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3月18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2019年4月10日召開的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回購金額不低於人民幣10,000萬元(含)且不超過2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3元/股(含)。公司於2019年4月20日披露了《回購報告書》,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截至2020年4月1日,公司本次回購計劃已實施完畢。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結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購進展情況

2019年5月16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首次回購公司股份。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5月17日披露的《關於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34)。

截至2020年4月1日,公司本次回購計劃已實施完畢。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13,416,687股,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的6.95%,最高成交價為17.38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2.96元/股,成交總金額為198,918,470.76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購方案。

公司的實際回購區間為2019年5月16日至2020年4月1日。回購期間,公司按規定每月前三個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購進展情況,回購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披露回購進展情況,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二、回購股份實施情況與回購股份方案不存在差異的說明

本次回購股份的最高成交價未超過回購價格上限23元/股(含),實際回購股份資金總額已達到回購方案規定的回購股份資金總額下限10,000萬(含)元且未超過上限20,000萬元(含)。公司本次實際回購股份情況與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回購方案不存在差異,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購方案完成回購。

三、回購股份方案的實施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回購股份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經營、研發、債務履約能力等方面產生重大影響,有利於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本次回購實施完成後,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不會改變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權分佈情況仍然符合上市的條件。

四、回購股份期間相關主體買賣公司股票情況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購股份事項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涉及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如下:

2020年3月25日,公司發佈了《關於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薛奇先生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股份,截至目前,薛奇先生尚未減持完畢,將繼續履行減持計劃。

上述減持事項已按相關規定履行相應披露程序,且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除上述情況外,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首次披露回購事項之日至回購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前一日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五、已回購股份的後續安排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數量為13,416,687股,全部存放於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在回購股份過戶/註銷之前,回購股份不享有股東大會表決權、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質押等權利。

本次回購股份用於股權激勵或者員工持股計劃。公司在披露回購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後三年內完成轉讓。公司董事會將根據證券市場變化確定實際實施進度。若上述股份全部按既定用途轉讓並鎖定,則公司總股本不變,限售條件流通股數量增加13,416,687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數量減少13,416,687股。

若未能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內使用完畢已回購股份,則尚未使用的股份將予以註銷,公司註冊資本將相應減少。屆時,公司將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註銷的決議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就註銷股份及減少註冊資本事宜履行通知債權人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六、回購股份實施的合規性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託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票:

(1)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或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兩個交易日內;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19年5月16日)前5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7,692,365股。公司每5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5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託: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低於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特此公告。

長纜電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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