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跟一個已經不太喜歡的人在一起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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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太喜歡”,說明並不討厭。夫妻之間也好,朋友之間也罷,人與人之間相處,切不要對別人過於苛求,不要期望值過高。人無完人,金無足赤,都有缺點和不足。一個善於同別人交往和相處的人,首先就應該有容人之心,善於發現別人的優點和長處,彌補自己的缺點和不足,而不是指責和輕視別人:要學會換位思考,站在別人的角度去多想一想,體貼別人的難處,而不是以自我為中心,斤斤計較自己的得失,總覺得自己吃了虧,受了太多的委屈,沒有人理解、幫助和安慰。其實,一個人最大的敵人不是別人而是自已。你把人和事想得簡單,它就簡單;你把人和事想得複雜,它就複雜。你體貼別人,別人就會體貼你;你幫助別人,別人就會幫助你;你肯付出,別人才肯付出:你大度,別人才大度。你一時不可能改變別人,但你可以先改變自己,使自已成為一個有愛心、講誠信、肯付出、心胸寬的人。你通過改變自己,去影響、感化別人。其實,人非草木,孰能無情?當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正因為你不可能改變每個人,世人才千差萬別,才有善良的人和歹毒之人。因此,你如果確實覺得他難相處、難改變,又不值得交往或生活在一起,那麼就選擇離開。我們應視具體情況,作出準確判斷和正確選擇。你選擇對了,自己好,別人也好;否則,自已痛苦,別人也痛苦,甚至還會連累身邊無辜之人。在此,我奉勸你作出決斷前,一定要慎重考慮。當然,如果你們之間沒有太大的矛盾和衝突,還有一定的感情或友誼基礎,就不要小題大作。試想:你在這個世界上能夠尋到十全十美的人嗎?


國安民富


已經不太喜歡,說明你以前喜歡。

為什麼有這種改變呢?是他變了還是你變了?

如果他沒變,依然愛你,就是你心裡發生了微妙的變化。是結識了新朋友發現他不如人嗎?

還是在一起處久了,沒有新鮮感,厭倦了呢?

如果是前者(你有了新歡)。你就要注意了,新歡處久了也會變舊愛的,也可能厭倦。

如果是後者(日久生厭),你不妨暫時跟他分開一下,把生活的注意力轉移到其他事情上,過些時日或許你會發現心裡還有他。

總之,不管是哪種,你要想清楚,兩個人在一起久了,並不是每天都是開心快樂。很多時候要靠忍著過一段無味無聊甚至討厭的日子。靠責任,習慣和包容相守在一起。

當然,你也可以離開他。現在的年輕人不都是這樣嗎?動不動就分手,吃不得一點虧,受不得一點委屈。


一葉草73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一定要記得尊重你喜歡的人所做的決定,因為你喜歡他(她),就應該為他付出,即使你討厭他的朋友,也要以為他而改變,不要在他面前說那人的不好,不要讓他覺得你很小氣,一定要為他多想想,不要讓他為難,讓他在愛情和友情中選擇,因為這兩者並不矛盾,都是他需要的。我曾經因為自己喜歡的人和自己討厭的人關係太好,總是想著他應該在乎我的感受不去做我不開心的事,看見他們在一起就會很生氣,很委屈,覺得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分量還不及一個朋友,我們常常會因為那個人而生氣,爭吵,最後我輸給那個人了!~所以你既然喜歡他,不想失去他,就不可以在他面前表現出對那人的討厭,而是要好好地對待他的朋友,讓他知道你是很貼心,是值得他喜歡的。加油,你可以做到的,不要把對一個人的厭惡表現的太明顯,或許,接觸多了,你會發現那個討厭的人也是有優點的,你們或許也會成為朋友!~


A東東影視


直截了當,不要欲拒還迎,耽誤自己也耽誤別人。。。各命各受。。。


易道張師


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既然不喜歡就不要去招惹人家,要有底線


一隻小可愛在發呆



微笑十五度


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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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分開啊


求而不得未必是壞事


喜歡,是有周期性的,冷靜一段時間,看看"喜歡",還能不能重新回來


風吟草的八字眉


既然很喜歡,在一起不好嗎?感覺你真的很糾結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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