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否已經過了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年代了?你還會見義勇為嗎

當年劉歡老師的一首《好漢歌》唱出了多少熱血男兒的心聲——“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風風火火闖九州”。

可是現在提倡建設法制社會,凡事都是以法律為準繩來判斷。

最近一條“見義勇為十四天,強姦未遂打麻將”的新聞刷爆了朋友圈。

福州一個即將成為人父的小夥子,下班在家照顧即將生產的妻子時,聽到了樓下女鄰居的呼救聲,他第一時間衝到了現場,只見一箇中年男人正在毆打該名女子,小夥子上前制止那名中年男子,可是卻遭到了對方的攻擊,小夥子把中年男子推到後,又踹了兩腳。

我們是否已經過了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年代了?你還會見義勇為嗎

可是後來警察到場後,卻以故意傷害的名義逮捕了他,並且拘留了十四天。

可是事情還沒完,本來應該是犯強姦未遂的中年男子卻被診斷為二級傷殘,所以小夥子還面臨著鉅額的民事賠償和刑事指控,而中年男子卻還在外面瀟灑的打麻將。

我們是否已經過了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年代了?你還會見義勇為嗎

初看這個新聞,第一感覺就是讓人氣憤不已。可是新聞報道上只有小夥子的一面之詞,還有一段受害女子的視頻,警方一直沒有回覆,所以不能判斷有沒有反轉的可能性。

直到檢察院的聲明後,我才寫了這篇文章。

我們這個社會現在已經變的比較物質了,我們對於一些無益於自己的事都難的去管,甚至有些時刻,我感覺魯迅先生筆下那些圍觀的國人又出現了。

近年來總是在新聞上看到做好事得不到好報的事情,我們開始怕做好事了。

尤其是見義勇為這件事,做好了,就是錦旗表揚,做不好就是賠償坐牢。

很多律師在分析福州這件見義勇為事件的時候,都說了這麼一句話“見義勇為時要注意分寸,如果在對方停止施害時,就要停止暴力行為。”可是這個分寸怎麼把握呢?難道現在要配一個拳擊裁判,隨時叫停?

我們只是路見不平,我難道要先想好怎麼完美地既制服了歹徒,又能全身而退嗎?請律師或者規則的制定者來完美示範一下。

其實看到這則新聞,我腦海裡瞬間又想到了另外一個問題,什麼叫正當防衛?

如果一個人突然上來打我,我能不能還手?還手了,如果打贏了,對方傷了,會不會判我故意傷害?如果我輸了,會不會判我鬥毆?真的好難。

其實這次引起這麼大的民憤,就是廣大百姓對於法律的不理解,為什麼救人還要坐牢,為什麼犯法的卻能瀟灑的打麻將?

希望相關機構以後處理類似案件的時候,能夠利用法律來充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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