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香河縣人民檢察院文明祭祀倡議書

清明節,又稱踏青節、行清節、三月節、祭祖節等,節期在仲春與暮春之交。清明節源自上古時代的祖先信仰與春祭禮俗,兼具自然與人文兩大內涵,既是自然節氣點,也是傳統節日。


清明節——香河縣人民檢察院文明祭祀倡議書

清明時節·雨紛紛

香河縣人民檢察院文明祭祀倡議書


人間四月芳菲始,又是一年清明時。在這慎終追遠、緬懷先輩、寄託哀思的重要時節,正值共抗新冠肺炎疫情,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關鍵階段。為避免清明祭掃引發的人流聚集,減少疫情傳播風險,減輕因祭掃對環境的汙染,消除因祭掃引發火災等安全隱患,香河縣人民檢察院發出如下倡議

1.做好防護,科學祭掃。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讓我們自覺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扎堆、不聚集,減少因聚集帶來的疫情隱患。保護好自身健康就是對家庭、對社會的最大負責,更是對逝者的最好告慰。

2.慎終追遠,文明祭掃。提倡採取家庭追思、居家祭祀、網上祭掃等文明低碳祭掃方式緬懷先人,遙寄對親人的哀思,從傳統實地實物祭掃方式逐步轉移到精神傳承為主上來,營造文明祭掃的社會氛圍。

3.遵守規定,安全祭掃。自覺遵守禁燃禁放有關規定,不使用不易降解、汙染環境、易燃易爆的祭祀用品,不燒紙、不燃放煙花鞭炮,以節儉方式寄託哀思,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4.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帶頭開展文明祭掃活動,不從事不參與不文明的祭祀活動,主動勸導親朋好友的不文明祭祀行為,主動做殯葬改革踐行者、文明祭掃的推動者、時代新風的引領者。

文明祭祀既是當前疫情防控的需要,更是創造美好生活的需要。讓我們攜起手來,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做文明祭掃的踐行者、倡導者、傳播者,為建設美好獲嘉、文明獲嘉貢獻一份力量!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祭祖只獻鮮花禮,不焚香火文明人。

香河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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