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访谈:缅怀英烈 泸州倡导以网上祭扫为主

3月31日上午,泸州新闻网邀请到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传高做客泸州新闻网新闻会客厅,重点就清明祭扫的相关问题和网友交流互动。

在线访谈:缅怀英烈 泸州倡导以网上祭扫为主

网友:每年清明节社会各界都会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致敬英雄,但今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烈士陵园关闭至今还未开放,清明节祭扫活动有怎样的变化和安排?

王传高:今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最大限度减少因人员聚集活动可能引发的疫情防控风险,本着为全市社会各界干部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的态度,结合当前泸州实际,1月28日就已对市本级、三区四县共19个烈士陵园实施临时性闭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这样做也是严格按照中央、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要求来执行的。清明网上祭扫英烈活动原则上安排在4月10日前集中进行。今年祭扫英烈活动最大变化就是:由于疫情影响,倡导大家以网上祭扫为主,代为祭扫为辅(往年都是以现场祭扫为主,网上祭扫为辅)。缅怀先烈无时间先后,无时间限制,欢迎大家随时上网表达自己对先烈的哀思和敬仰之情。

网友:今年网上祭扫活动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王传高:3月份以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已在全市开展了以“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为主题,以缅怀先烈功绩、弘扬英烈精神为重点,围绕“网上祭扫+代人祭扫”(简称“云祭扫+代祭扫”)两种祭英烈模式开展了一系列配合活动。前期已开展了四个方面的活动:一是市本级、三区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干部职工到烈士陵园陆续为烈士擦拭墓碑、敬献鲜花、修剪草木、草木害虫的消杀、环境卫生消毒清洁整治;二是泸州市、龙马潭区、纳溪区、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到烈士陵园以“代为祭扫”的方式祭奠英烈、宽慰烈属;第三是在泸州退役军人公众号主要祭扫平台上开设网上缅怀先烈征文活动(请各位网友多多关注,也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投稿,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请注明投稿人单位、姓名及电话);第四是特邀军队退休干部录制以“宣传烈士事迹,弘扬英烈精神”为主题的宣讲视频。(欢迎广大网友登录“泸州退役军人公众号观看视频内容)。

网友:市民可以通过哪些载体进行网上祭扫?

王传高:我们今年的网上祭扫活动,以“泸州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泸州市烈士陵园网(网址:www.lzlsly.cn)、中华英烈网(网址:www.chinamartyrs.gov.cn)为主要平台载体,以其他新媒体渠道为辅助平台,作为今年开展祭扫英烈等褒扬纪念活动的重要阵地和途径。

网友:我想了解一下,公民评定烈士的条件是什么?

王传高: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比如泸州籍解放军飞行员罗伟同志,就是符合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情形,被评定为烈士。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比如蔡松松烈士,就属于抢救公民生命牺牲这种情形,被评定为烈士。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比如: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网友:烈士遗属包括哪些人?

王传高: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烈士遗属是指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兄弟姐妹。

访谈看点

网上祭扫操作流程

网友:请以“泸州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为例,详细介绍一下网上祭扫操作流程。

王传高:首先我们用微信添加关注“泸州退役军人”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底部“清明祭扫”,进入“泸州—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专栏网页,选择“网上祭扫”,点击“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选择留言提交、鞠躬、献花进行网上祭扫;返回上一页点击“祭奠烈士”、“点击进入祭拜”,选择鞠躬、献花、留言、上供进行网上祭扫。同时,大家也可以进入“泸州—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专栏网页查看网上宣讲,参加线上征文活动。更多内容大家可以关注泸州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川江号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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