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確診患者毆打咬傷護士,恩將仇報?

問法網小編獲悉,2020年4月2日凌晨,廣州警方發佈通告,2020年4月1日,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嘉禾院區住院部一樓隔離病區,一名尼日利亞籍新冠肺炎確診患者,不配合治療,並將一位女護士打傷、咬傷。廣州白雲警方立即出警,該護士經鑑定已經構成輕微傷,目前該男子正在警方監督下隔離治療,待其治療結束,警方將立即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外籍確診患者毆打咬傷護士,恩將仇報?

問法網律師認為:該男子20220年3月20日入境,落地廣州,按流程接受檢測後,結果顯示為陽性,在23日被送到該醫院治療。在4月1日那天,該男子不知道是瘋了還是怎麼樣,不僅不願意接受例行檢查,還試圖闖出隔離病房,並對前來組織的汪護士毆打撕咬,狀若封魔。該男子系新冠病毒攜帶者,這種行為對受害護士來說無疑是災難性的。

新冠病毒面前人人平等,任你擁有驚天財富,滔天權勢,一旦感染,都只有一個身份,那就是病人。疫情爆發以來,全國上下齊心協力,抗擊病毒,才能使得中國在春運的檔口,仍能迅速將疫情控制住,沒有造成更大的災難,這其中犧牲最大的,無疑是一線醫護人員。他們每天穿著厚厚的防護服,在一線抗疫,腳不沾地累死累活就是希望能對抗疫多做一點貢獻,他們為什麼還會受到這樣的對待?

問法網律師點評:本案受傷護士經鑑定是輕微傷,若是放在疫情爆發前,打人造成輕微傷一般是屬於治安責任,並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但在疫情期間,就大大不同了。

外籍確診患者毆打咬傷護士,恩將仇報?

依據最新發布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關於依法嚴懲暴力傷醫犯罪部分的規定:

疫情防控期間,故意傷害醫務人員造成輕傷以上的嚴重後果,或者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裝備、吐口水等行為,致使醫務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隨意毆打醫務人員,情節惡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所以如果被打護士因為該男子的傷害行為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該男子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了,如果被打護士幸運地沒有因此感染,該男子也將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處罰。

外籍確診患者毆打咬傷護士,恩將仇報?

願天下所有的善意都能被溫柔以待,所有的罪惡都能繩之以法。新型冠狀病毒爆發以來,我們看到了中國人無與倫比的團結與堅韌,同樣也能看到一小部分害群之馬的無知行徑。就在這短短兩三個月,問法網律師就已經接觸到了不少相關案件,有不滿檢疫人員天天檢查動手毆打的,有不滿防疫人員設卡檢查掏刀行兇的,有隱瞞感染事實擴散病毒的,再看到網絡上的諸多亂象,問法網律師能感受到其中深深地惡意,真的很想好好地瞭解一下他們的思維,他們到底是怎麼想的?他們為什麼能做出如此匪夷所思的行為?

問法網律師提醒:幸運的是,人性的光輝永遠普照著大地,些許的陰暗從不能汙染真正的善良,我們在痛斥不法行為,將之繩之以法的同時,也絕不能被怒火矇蔽雙眼。在對國際友人施以援手的同時,也一定要更加註意做好安全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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