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關於《鄭雲錢訴本公司等合同糾紛》一案最新進展說明

同花順(300033)金融研究中心訊,中關村(000931)(000931)4月3日發佈公告,關於《鄭雲錢訴本公司等合同糾紛》一案,最新進度為一審判決,案件審判結果為原告敗訴。

本案中,原告是鄭雲錢,被告是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匯海建工集團公司,福州華電房地產公司,中關村在本次案件中所處角色為被告。

本案的基本情況如下:2000年7月13日,被告中關村與被告福州華電簽訂合作開發“友誼大廈”協議,並於2000年10月雙方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中關村承擔友誼大廈框架結構、地下2層、地上28層的建築,合計53,300平方米。具體承包範圍包括支護系統、土方開挖、土建、水電以及室內外裝修。2000年11月24日,被告中關村與被告福建匯海簽訂了《建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約定被告福建匯海承包範圍為:福州友誼大廈施工圖紙範圍內全部結構工程、初裝修、強電、給排水(甲方向業主承包的項目)並約定本工程由乙方(被告福建匯海)墊資施工進行施工。2000年12月9日,被告中關村與被告福建匯海簽訂《建築勞務合作合同》,將原《建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更換為勞務合作合同,福建匯海僅提供勞務。2000年12月1日,原告與被告福建匯海簽訂了《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合同》,合同約定被告福建匯海將其承包的福州友誼大廈施工工程承包給原告施工,並約定由原告進行墊資施工。2000年12月9日,被告中關村與被告福建匯海簽訂《建築勞務合作合同》,將原《建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更換為勞務合作合同後,原告與被告福建匯海的合同內容也實際相應地變更為提供勞務合同關係。合同簽訂後,原告如約墊付了人工費和材料款共計人民幣17,152,800.7元施工至5層層面模板,後由於被告福建匯海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致使該工程從2002年5月25日被迫停工到現在,至今現場還保存在六一環島工地。同時,原告為看護工地現場,造成機械停滯費、人員窩工、鋼管租賃、工地水電等經濟損失巨大,自2002年5月至2010年10月25日損失達10,441,203元,而且這部分損失仍因被告拒不付款繼續擴大。原告自停工以來一直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利息以及損失,但均無果。綜上,原告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前述的人工費和材料款以及利息和其他誤工、現場看護的損失等。訴訟請求:1、請求判令被告福建匯海建工集團公司向原告支付人工費和代墊材料款共計人民幣17,152,800.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直至付清為止(按年利率6%計算),利息自2002年4月18日至2019年1月29日為17,270,011.5元。2、請求判令被告福建匯海建工集團公司向原告支付索賠款(因被告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工工資和材料設備閒置損失費用),索賠計至材料設備移交原告為止,從2002年4月18日暫計至2010年10月25日,暫計人民幣10,441,203元。3、請求判令被告中關村、福州華電就前兩項訴請中所列被告福建匯海應向原告支付的人工費和材料墊付款及利息、索賠款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並向原告返還代墊電費等款項合計人民幣50萬元。4、請求判決如被告不能付清上述所有款項,原告就訟爭福州“友誼大廈”工程折價或拍賣享有上述債權優先受償權及工程留置權。5、請求判決被告承擔本案所有訴訟費。

關於此案對公司的影響,公司表示,上述裁定不會對公司當期利潤產生影響。本公司將對案件進展情況保持關注,及時履行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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