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道交纠纷一体化” 工作推进会在固安法院召开



固安县“道交纠纷一体化” 工作推进会在固安法院召开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运涛

固安县“道交纠纷一体化” 工作推进会在固安法院召开

县司法局局长李瑞昆

固安县“道交纠纷一体化” 工作推进会在固安法院召开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双军


固安县“道交纠纷一体化” 工作推进会在固安法院召开

4月2日下午,固安县“道交纠纷一体化”工作推进会在固安法院召开。会议对我县前一段时间的“道交纠纷一体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从案件办理、网络连接、赔偿标准统一、调解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运涛,县司法局局长李瑞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王双军出席会议。


固安县“道交纠纷一体化” 工作推进会在固安法院召开


会议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共识:一是要继续加强沟通协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充分发挥道交平台对道交纠纷的诉前化解作用,从事故认定、案件调解、标准统一、保险理赔、案件审理等方面把“道交纠纷一体化”工作有序推进,争创一流诉调中心;二是要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注重线下建设,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发展,在运用新技术手段促进工作质效提升的同时,以优质的业务内核支撑新技术的有效应用;三是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注重学习借鉴,不断总结创新经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道交纠纷一体化”工作扎实推进。


会上,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运涛从法院审判工作角度对如何推进“道交一体化”工作提出了五条意见:一是加强人员力量,县法院在道交纠纷诉调中心设立审判庭,抽调2个审判团队专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就地开庭审理,方便当事人诉讼;

二是加强司法确认案件办理,对公安行政调解、保险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对于标的额2万元以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四是各单位、部门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路程,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五是推动司法救助程序前移,对因道路交通事故致高度伤残或死亡的,侵权人无力赔偿或无力全额赔偿的当事人,在案件审理阶段依法实施相应的救助措施。

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丽梅、县司法局副局长高秀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亢文彬、县司法局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杨淑平、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及交警大队事故科部分干警、县法院民四庭庭长张国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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