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子結婚後加上配偶的名字,離婚時我還能要回來嗎?

張亞敏律師


現在的人幾乎買房子都是為了結婚,可以說,結婚買房已經成為了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現在很多的情侶在談到婚姻的時候,往往會牽涉到房子,除了要買房子之外,還牽涉到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

畢竟現在離婚率這麼高,大家都要為各自的利益考慮。有不少的男性在結婚之前就購買了房子,而且是全款購買,結婚的時候也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麼這樣的情況下如果離婚的話,女方能夠分割財產嗎?男方在婚前購買的房子,實際上是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說結婚之後,男女雙方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離婚,那麼這個房子也仍然是男方自己一個人的,女方無法進行分割。但是如果已經在房產證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麼這個房子就屬於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了,這樣,如果離婚的話,女方是有權利分割一半房產的。如果說是在結婚之前就加上了女方的名字,而最後因為一些原因沒能進行結婚登記,那麼女方仍然是房產的所有人之一,離婚的時候依然可以劃分房產。男方在結婚之前已經全款購買了房子,如果說想將女方的姓名加在房產證上,那麼建議是做好婚前財產公證。雖然說人人都希望自己能夠和愛人攜手,白頭到老,但是以後的事情誰也說不準,萬一哪一天因為一些原因離婚了,涉及到房產分割的問題將會很麻煩。而如果對婚前的財產進行了公證,那麼到時候也能夠減少這些糾紛的產生。以上就是關於婚前男方全款購房,並且加上女方名字之後,離婚的時候,女方能不能分割以及如何分割房產的介紹,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夫妻兩個人走在一起不容易,但如果最後沒能白頭偕老的話,也不要為了財產分割的問題鬧得不可開交,這樣只會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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