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三、初三統一於4月13日開學

中新網4月3日電 據浙江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消息,浙江省全省高三、初三統一於4月13日開學;中學其他年級、小學四-六年級於4月20日以後開學,小學一-三年級於4月26日以後開學,幼兒園於5月6日後看情況開學;高等學校按4月下旬開學做好準備,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在4月3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第四十一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浙江省教育廳副廳長陳峰通報了全省開學復課相關情況:

(一)全省高三、初三統一於4月13日開學。

(二)中學其他年級、小學四-六年級於4月20日以後開學,小學一-三年級於4月26日以後開學,幼兒園於5月6日後看情況開學。這些學段的具體時間,由各設區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並公佈。

(三)高等學校按4月下旬開學做好準備,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暫時無法按時返校的師生,允許延期返校。目前仍在境外的外國學生和外籍教師暫不返校。

(五)各類校外培訓機構須經有關部門核驗防疫條件合格後,方可恢復線下培訓;其中面向中小學生的線下培訓,不得早於當地中小學全部開學後一週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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