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閩西日報
龍巖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關於加強非法入境人員管控工作的通告
第11號
在當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快速蔓延擴散的嚴峻形勢下,為嚴防境外疫情輸入,鞏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良好局面,現就加強非法入境人員(含我國公民、外國人)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嚴禁偷越國(邊)境或組織、運送、協助他人偷越國(邊)境,嚴禁任何企業、個人私自容留、藏匿、運送非法入境人員。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二、對於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的非法運輸行為,從嚴從重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三、明知非法入境人員已經感染或有可能感染新冠病毒,仍知情不報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四、任何個人或企業(組織)發現偷越國(邊)境者,應積極向有關單位檢舉報告。對知情不報者,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五、強化社區村居摸排。落實屬地責任,堅持社區村居兜底,發揮綜治中心、網格員等作用,深入社區(村)、僑鄉地區,有針對性走訪僑屬等重點家庭,廣泛摸排非法入境人員線索。督促賓(旅)館業主、出租屋房東、用工單位等嚴格落實實名登記、如實申報等治安責任,及時發現已在轄區落腳的非法入境人員。
六、做好防疫處置。對發現的非法入境人員,穩妥實施體溫檢測、醫學巡查、核酸採樣檢測、分類集中管理等防控措施,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落實安全管理和衛生防疫措施。
七、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報紙、電視臺、微信、抖音等各種媒體,以及在路街面、社區(村)、單位企業發放張貼宣傳單等方式,在全社會廣泛深入開展宣傳教育,講清容留、藏匿、運送非法入境人員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等,提高廣大群眾反偷(私)渡防疫情的自覺性,營造加強非法入境人員防控的濃厚氛圍。
八、請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檢舉非法入境人員、偷(私)渡組織者、參與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員的接收者(企業)。舉報信息經查證屬實的,每起給予5000元人民幣獎勵;被檢舉對象構成犯罪的,每起給予10000元人民幣獎勵(對查獲涉案人員的,每人獎勵2000元)。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舉報方式:
1.舉報電話:110、12345
2.非法營運舉報電話:0597-3226206
3.e龍巖隨手拍
龍巖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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