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舉報受賄2億的大老虎,被抓名下存款只有22788!

前妻舉報受賄2億的大老虎,被抓名下存款只有22788!
河北第五“虎”楊崇勇,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躲過了白恩培卻沒躲過周本順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楊崇勇利用擔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職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元和小我私家在企業項目建設、用地指標治理、公司設立審批等事項上提供資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06億餘元。
楊崇勇曾在雲南(昆明市委書記、玉溪市委書記)和河北(副省長、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兩地工作,他與兩位落馬大老虎白恩培、周本順均有交集。不過,檢察機關只起訴他在河北工作時收受賄賂,沒有提到他在雲南時的情況。可見,楊崇勇躲過了白恩培,卻沒有躲過周本順。
前期舉報落馬
據說,楊崇勇的落馬緣於其前妻舉報他在河北事情期間的經濟問題。
據紀委通報,“經查,楊崇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辦理假身份證件,並以此私自出境,長期向組織隱瞞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住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銀行存款22788元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崇勇受賄案,對楊崇勇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楊崇勇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不過,根據2020年1月14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楊崇勇受賄案判決生效後,因楊崇勇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本院刑二庭移送執行。本院在執行楊崇勇受賄一案中,依法扣劃涉案銀行存款共計810291.63元、楊崇勇名下銀行存款共計22788元,現已全部上繳國庫。因移送執行的其他贓物暫不具備處置條件,裁定終結(2018)津02刑初35號刑事判決涉財產刑部分的執行。
(重案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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