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發佈!山西警方成功偵辦一批野外用火違法犯罪案件

進入春季,風乾物燥,當前我省已進入森林火險易發和高發期,森林防火形勢十分嚴峻。全省公安機關堅決查處打擊野外違法用火行為,堅決遏制火災頻發高發的勢頭。連日來,各地公安機關相繼查處偵辦了一批野外用火違法犯罪案件,依法懲處了一批違法行為人和犯罪嫌疑人。

一、運城警方查處一批野外違法用火案件

2020年3月29日,夏縣公安局民警在轄區進行防火檢查時發現,堡爾村李某某在其家墳地裡用火焚燒紙錢、香,已引燃了周圍部分雜草,其家人正用鐵鍬等工具填埋滅火。夏縣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李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2020年3月27日,夏縣公安局民警在護林防火巡查時,付某某在田內焚燒秸稈,被民警及時發現並撲滅。夏縣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付某某予行政處罰。

3月28日,夏縣公安局民警在山區開展防火巡邏時,探馬溝村的馮某在林區點火烤鐵鍬把,被民警及時發現並撲滅。夏縣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馮某予以行政處罰。

3月30日,夏縣公安局民警在小王村護林防火卡口執勤時,查獲違法行為人賴某某攜帶明火下山。夏縣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賴某某予以行政處罰。

二、晉城警方依法查處一批野外非法用火違法案件

2020年3月6日,晉城市公安局城區分局森林派出所民警在南村鎮冶底村巡查時發現火情。經查,當日14時,該村村民董某頓焚燒地裡塑料垃圾時引發林火,警方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5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2020年3月14日,沁水縣張村鄉李某在自家耕地內誤將菸頭扔進雜草引發火災,造成過火面積2.79畝,警方依法對李某予以行政拘留7日處罰。

2020年3月18日,澤州縣大箕鎮村民賈某在本村西山上點燃荒草,致1畝灌木叢被燒燬,警方依法對其行政拘留5日並處500元罰款。

2020年3月20日,鳳城籍張某順在壁頭村該承包地內吸菸時,不慎將地旁荒草引燃,造成森林火災隱患,警方依法對張某順處以行政處罰。

三、呂梁警方依法查處一批野外違法用火案件

2020年3月15日,呂梁興縣賀家會馬鄉圈溝村村民李某迎在自己家農田違規焚燒秸稈引燃附近荒山林地,過火面積約20畝。李某迎被興縣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2020年3月17日,柳林縣陳家灣鄉伍家溝村村民在自己家農田違規焚燒秸稈引發火災,過火面積達30餘畝。白某海已被柳林縣公安局森林派出所處以行政處罰。

2020年3月21日,嵐縣社科鄉陽坡村村民李某旺在自己家玉米地違規焚燒秸稈時,被縣應急管理局和公安局工作人員現場查獲。李某旺被嵐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2020年3月23日,安某某在離石區上水村山上林地違規焚燒秸稈時,不慎引發火災,後安某某積極參與滅火併配合調查。離石區公安局依法對安某某行政處罰。

2020年3月25日,交口縣某村村民吳某英在自己家農田違規焚燒秸稈時,不慎引發火災。該吳某英被交口縣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6日的處罰。

四、長治警方依法查處一批野外違法用火案件

2020年3月24日,長治常張派出所依法查處常張鄉村民張某平、張某果、 陳某忠、張某學四人分別在自家的地裡焚燒桔杆,並對其四人行政處罰。

2020年3月7日,長治石哲派出所查處石哲鎮村民李某紅在自家的地裡焚燒桔杆,並對其行政處罰。

2020年3月3日、3月13日、3月20日,長治色頭派出所查處色頭鎮村民王某香、陳某文、趙某枝分別在自家的地裡焚燒桔杆,並對其三人行政處罰。

2020年3月6日、3月14日、3月16日,長治南陳派出所查處南陳鄉村民王某紅、賈某玲、王某助、 孫某方分別在自家地裡焚燒桔杆,並對其四人行政處罰。

2020年3月7日、3月23日,長治嵐水派出所查處嵐水鄉村民邢某芳、侯某善分別在自家地裡焚燒桔杆,並對其二人行政處罰。

2020年3月24日,長治丹朱派出所依法查處丹朱鎮村民賈某平、柴某景分別在自家的地裡焚燒桔杆,並對其二人行政處罰。

2020年3月19日,長治慈林派出所依法查處慈林鎮村民秦某枝在自家的地裡焚燒桔杆,並對其行政處罰。

五、晉中警方依法查處一批違法用火案件

2020年3月6日,平遙縣洪南村村民王某在自家地裡焚燒雜草,平遙縣公安局依法對王某行政處罰。

2020年3月7日,平遙縣郭休村村民張某忠在自家地裡焚燒秸稈,平遙縣公安局依法對張某忠行政處罰。

2020年3月12日,平遙縣村民劉某劍在香樂三家村自家玉米地焚燒玉米秸稈,民警發現並及時制止,平遙縣公安局依法對劉某行政處罰。

2020年3月17日,平遙縣西青村村民王大某在自家地裡焚燒秸稈,不慎引發火災,平遙縣公安局依法對王大某行政處罰。

2020年3月18日,張安德在香樂鄉武坊村自家玉米地焚燒玉米秸稈,民警發現並及時制止,民警依法對其行政處罰。

六、臨汾市永和縣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成功偵破馬某俊失火案件

2020年3月7日,永和縣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護林員報案,永和縣坡頭鄉索駝村棗林山發生火情。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調查。經查,當日,犯罪嫌疑人馬某俊在農田違規用火蔓延到林地內引發火災,涉嫌失火罪。目前,警方已對犯罪嫌疑人馬某俊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七、大同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成功偵破兩起失火案件

2020年3月11日,大同市森林公安分局接到雲州森林派出所火情報告,大同市雲州區西平鎮坊城橋北發生森林火災。刑警大隊立即展開調查。經查,犯罪嫌疑人孔某日在路邊使用明火引發火災,涉嫌失火罪。目前,警方已對犯罪嫌疑人孔某日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0年3月16日,大同市森林公安分局接到火情報告,大同市雲州區發生森林火災,刑警大隊立即展開調查。經查,犯罪嫌疑人張某貴在農田違規用火蔓延到林地內引發火災,涉嫌失火罪。目前,警方已對犯罪嫌疑人張某貴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八、中條山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處李某明違法用火案件

2020年3月14日,沁水縣張村鄉堡頭村西嶺上發生火情,中條山森林公安分局中村派出所立即出警開展調查。經查,當日下午14時36分,李某明違反縣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在農田抽菸並隨意丟棄菸頭引發火情。依法對李某明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九、中條山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處王某苗違法野外用火案件

2020年3月24日,中條山森林公安分局固縣森林派出所接到固縣鄉將莊村護林員火情報告,立即出警展開調查。經查,王某苗於當日18時30分,違反縣人民政府頒佈的封山禁火令,擅自焚燒秸稈,造成森林火災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王某苗予以行政處罰。

十、呂梁山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處喬某強違法用火案

2020年3月24日,呂梁山分局下李派出所接到護林員報告,喬某強違反縣人民政府發佈的封山禁火令,在下李林場採伐現場使用明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喬某強予以行政處罰。

十一、太原市陽曲縣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依法查處違法用火案件

2020年3月28日,太原市陽曲縣森林派出所接到報警,立即出警開展調查。經查,當日下午14時36分,陽曲縣東黃水鎮範莊村薛某某違反縣人民政府發佈的封山禁火令,上墳燒紙引發火情。依法對薛某某作出治安管理處罰。

十二、黑茶山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處康某生違法用火案

2020年3月30日,黑茶山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巡邏時,發現康某生違反《嵐縣人民政府關於在全縣範圍內全面實施禁火的緊急命令》,在嵐縣大蛇頭鄉草子寨村水溝子林邊使用明火。依法對康某生作出治安管理處罰。

十三、呂梁山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處董某明違法野外用火案

2020年3月30日晚,董某明違反《隰縣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在隰縣黃土鎮趙家莊村地內焚燒玉米秸稈,被呂梁山森林公安分局巡邏民警發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董某明給予行政處罰。

十四、關帝山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處違法用火案

2020年3月31日,關帝山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轄區巡邏時發現,交城縣會立鄉南溝村林地邊有人用液化氣灶燒烤。經查,席某軍拒不執行縣人民政府發佈的封山禁火令,野外使用明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席某軍給予行政處罰。

本報記者 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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