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麵粉裡有蟲女子索賠25萬 賣家 僅同意賠償合理損失

廈門網訊 據海峽導報報道 (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海法)因購買的麵粉裡有蟲子,消費者張女士吃過麵粉後噁心不已,為此狀告商家索賠25萬多元。近日,海滄法院公佈了這起因“蟲子”引發的索賠案。

張女士起訴說,她之前在便利店內購買了兩斤麵粉,總價為5元。買了麵粉後,她拿回家做餃子吃,沒想到第二次和麵時,竟發現麵粉裡有五六條蟲子。

張女士說,每當想起吃過的麵粉,就噁心到吃不下飯,導致身體消瘦,另一方面也擔心身體出現問題。為此,她到醫院做了各種檢查,更影響到了工作,造成她的身心均受到損害。

張女士要求被告便利店支付醫療費5000元、精神損失費20萬元、誤工費3萬元、後期每年檢查費2萬元,合計25萬多元。

被告便利店答辯說,張女士的訴求不合理,僅同意賠償合理損失。經過承辦法官耐心釋法析理,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便利店同意賠償張女士各項損失共計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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