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長帶頭,檢察官“兼職”法治副校長 共築平安校園防線

最高人民檢察院張軍檢察長強調:要落實好“誰執法誰普法”要求,做好各級檢察院領導幹部擔任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工作,促進培養學生的法治意識,推動將法治教育體系納入學校教育體系。

檢察長帶頭,檢察官“兼職”法治副校長 共築平安校園防線


為貫徹落實張軍檢察長的指示精神,進一步推進青少年學生法治教育的深入開展,4月1日,塔城地區召開全地區檢察工作會議要求:“更加主動做好未檢工作。堅定不移實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針,積極推動建立健全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領導機制、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落實檢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長制度,院領導要帶頭兼任。‘沒完沒了’狠抓‘一號檢察建議’監督落實。積極探索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由未檢部門統一集中辦理機制,著力打造未檢工作亮點。”分院決定由分院檢察長帕爾哈提·吾買爾江同志帶頭,分管未檢、刑檢部門的兩名副檢察長,三名來自不同部門的檢察官共六人擔任法治副校長。全地區兩級檢察機關均在積極落實檢察長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確保實現全區兩級院院領導、未檢幹警,兼任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全覆蓋。

檢察長帶頭,檢察官“兼職”法治副校長 共築平安校園防線

檢察機關領導幹部、檢察官擔任中小學法治副校長是持續加強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護工作的具體措施和有效形式。關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加強對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則事關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事關每一個家庭的幸福安寧,事關社會和諧發展。檢察長帶頭兼任學校法治副校長只是第一步,往後塔城地區檢察機關將著力在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方面更加精準發力,用實實在在的行動推動塔城地區學校法治建設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